山东现代莱恩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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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现代莱恩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创建于1982年,是德国Ryan公司在亚太地区的唯一合作公司,位于山东临沂,占地面积20万平方米,生产厂房7栋,现有员工580多名,工程师15名,助理工程师21名,技术员43名,并拥有先进的生产设备及检验测试设备数台套。是集中央空调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安装、服务为一体的大型中央空调企业。近40年以来,莱恩一直致力于为中国建筑提供清洁冷暖的产品及解决方案。

莱恩公司入选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实施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是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中国制冷学会常务理事单位,已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通过ISO9001、ISO14001、GB/T28001和CRAA等多项认证。全球20多个国家和地区300多家销售和服务网络的建立彰显莱恩中央空调国际化品牌之路。经过40多年的发展,莱恩中央空调已经在全球建有1000多个样板工程,市场美誉名扬内外。莱恩奉行“质量第一”的原则,建有严格规范的ISO9001质量体系,严格按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设计、生产。

莱恩公司生产的产品涵盖了普通型空气源热泵、低环温户式空气源热泵、风冷冷(热)水机组、水地源热泵机组、空气源热泵机组、螺杆式冷水机组、风机盘管、变风量(新风)机组、组合式空调及空调配件等10大系列800多种规格。以螺杆机为主的中央空调产品被国家权威机构认定为国家级重点新产品和山东省名牌产品,并得到国内权威专家“领先于同类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评价。

在清洁采暖领域,莱恩拥有变频超低温风冷热泵机组、单机双级螺杆式机组、水地源热泵机组、超低温地暖机等多款产品。在洁净空气领域,莱恩拥有超薄型风机盘管机组、大型空气净化机组、新风机组等多款产品;广泛的产品线让莱恩在地产配套、医院、厂房、酒店等各个系统得到大量的应用。

西藏军区总医院、河北碧桂园、济宁万达广场、拉萨洲际酒店、青岛世博园等等都是莱恩尊贵的客户。经过近40多年的发展,莱恩中央空调系列产品已经在全球建有1000多个样板工程,市场美誉名扬天下。

在国家倡导节能环保、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的今天,莱恩节能环保的空调产品以其良好的产品性能和卓越的节能效果,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赖,“致力于可再生能源利用,创行业首选品牌”是莱恩公司孜孜不倦的企业追求,“做一个工程,赢一方美誉”更是企业对客户的切实承诺。在“开拓、创新、发展”企业精神的指引下,莱恩公司全体员工正以百倍的信心和努力去做强、做实中央空调产业,为“创造绿色、节能、环保的人类生存生活环境”这一使命而不断奋斗。莱恩,致力于成为中国最优秀的清洁取暖方案供应商。

莱恩中央空调专门为客户提供基于莱恩中央空调产品和解决方案的系统规划设计、技术支持和培训服务,致力于为客户最大程度利用莱恩中央空调产品提供服务和专业技能,从而使客户以最快的速度获得中央空调系统的认识和使用。莱恩中央空调服务把咨询、培训和客户支持紧密联系到一起,为客户提供一站式(One Stop)、售前、售中、售后全程贴心服务,无论客户有哪一方面的问题或需求,莱恩中央空调都会为客户提供完整的服务解决方案。

产品售后服务保证体系

莱恩中央空调公司作为国际资深的专业制冷空调产品生产研发机构,拥有世界一流的技术力量和深厚的技术储备。全员服务的观念始终淋漓尽致地体现在每一个莱恩中央空调员工的工作中。

服务宗旨:满足客户的需求是莱恩中央空调服务的出发点和最终目标。

信息反馈:莱恩建立了详尽的用户信息库。客户档案、售后服务反馈单、安装验收单等详细资料、售后服务信息,无论营销体系或制造厂的各层职能部门可随时调阅,使得信息收集和反馈准确、快捷服务网络,顾客服务部直属销售总经理领导,全国各办事机构均配有售后服务工程师,每位工程师配备全天候通讯工具。

服务人员:均经过严格系统的拓展性培训,技术全面、精湛、经验丰富,均有两年以上的实践经验。

监督及管理:建立服务热线和投诉专线,售后服务人员挂牌服务,严格按莱恩中央空调规定操作,由客户监督并可随时向莱恩中央空调进行投诉。

例行检查:夏、冬两季开机前由莱恩成立巡回服务组专门进行例行维护,发现问题事前解决,减少客户使用中的麻烦。

与客户建立伙伴关系:伙伴关系不是一种随意的关系,它既是我们为客户服务的自然结果,也是一种庄严的承诺:即我们把自己的未来与客户的未来紧密的联系起来,把客户的需求作为我们的唯一目标,把客户的满意作为我们成功的标志。

主要产品:现代莱恩中央空调

服务电话:0539-6012888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 “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调查汇总公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 中国经济网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 中国产品质量信誉网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新利18国际路线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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