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铂海低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辽宁铂海低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辽宁鞍山海城市经济开发区,主要从事煤炭高效节能与清洁化利用的技术研发、装备制造,以及相关环保EPC工程总承包。公司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并通过ISO9001、ISO14001、ISO45001体系认证。根据我国“富煤、缺油、少气”的化石能源结构特点,为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发展目标,推进清洁能源效率及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政策要求,公司与多所知名高校及科研机构深度合作,致力于为高耗能用户提供煤炭节能降耗及环保利用的能耗双控系统解决方案。公司具有较强的研发、设计及制造能力,完备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体系。主要产品两段式煤气发生炉系列产品广泛应用于建材、冶金、陶瓷、耐火材料、锻造、热处理等高耗能行业。其中φ6.5m和φ7.0m能烧劣质煤炭的两段式煤气发生炉均属国内首创应用。由于其产气量充足稳定,热值高,投资及运行成本低、节能效益明显,环保性能良好、自动化程度高,性能安全稳定可靠等优点,深受广大用户的青睐。

2023年,公司又成功研制推出与菱镁行业新型轻烧镁竖窑配套的“LT-新型高效粉煤气化炉”新产品,(可与各种工业窑炉配套)该产品采用先进的循环流化床和气流床气化技术及本公司独特的工艺技术设计(包含6项自主专利),该技术在执行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原则的情况下,完成两段或多段式煤气发生炉装置和LT-新型高效粉煤气化炉装置孪生配套体系结构的布局,更适应于能源-低阶煤的利用,可选用褐煤、长焰煤、不粘煤、弱黏结煤等。LT-新型高效粉煤气化炉装置是以0-10mm沫煤为原料,采用循环流化床+悬浮气流床气化技术,以空气与过热蒸汽为气化剂生产煤气。因此,与固定床气化炉使用块煤相比,原料沫煤成本约为块煤的30%,制气的成分可以满足多种需求,原料煤沫煤低热值在3500大卡以上,在炉膛同等的条件下与冷煤气相比煤气节省20%,折合标准煤节约20%。整套系统全密闭,无焦油及酚类物质,能够普遍化满足用户的需求,有利于推广至各行业成为燃料使用的主打产品,节能效益在30%,三废排放为零。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拓展,2020年始,农业生产EPC总承包项目纳入公司主营业务板块。公司具备一批从事有机、无机、复合、复混肥生产线的专业人才队伍。项目从可研、设计、生产、安装、调试及售后的一体化管理,得到了业内人士的普遍认可及合作伙伴的一致好评。

公司主营有机肥生产线、复混肥生产线、复合肥生产线等,设备包括:造粒机、粉碎机、翻抛机、烘干机、冷却机、筛分机、搅拌机、包装机、提升机、螺旋输送机、皮带输送机、摇臂式机械手、高位码垛机、除尘器、脱硫塔等成套设备。适用于动物源畜禽粪便,植物源秸秆与农业废弃物,矿物质原料,腐殖酸、油页岩等,产能可达1万~30万吨/年。2023公司成功研制推出并应用生产的年产10万吨全自动有机/无机复混肥生产线,该全自动化生产设备具备全线生产实行全自动智能控制,无需专业技术工人实际操作,大大的节省了人工开销,极大地提高了生产效率。

产品介绍

一、LT-新型高效粉煤气化炉产品技术优点:

1、节能效益显著:产品采用0-10mm粉煤为原料,以空气与蒸汽为气化剂生产煤气的先进循环流化床和气流床气化技术,与固定床气化炉使用块煤相比,粉煤成本约为块煤的66%,具有运行成本低、自动化程度高,运行安全稳定可靠、环保性能良好等特点,产品适用于各种褐煤、长焰煤、弱粘煤、不粘煤等低价煤。与轻烧镁系统配套“联动”:气化炉产生的热煤气(约900℃)直接送至轻烧镁燃烧系统,炉膛同等条件下与冷气煤气相比,煤气节约20%。轻烧镁产生的高温废气与气化炉空气换热回收了部分热量,气化剂采用轻烧镁系统的蒸汽降低了整体系统的热量消耗,气化炉通过采用预热空气,原料煤大幅节约。同比使用块煤的固定床发生炉煤气,能耗成本节约达30%以上,同比天然气能耗成本节约达50%以上。三废排放近零。

2.碳转化率高,无焦油物质和酚水产生:碳转化率高和煤中挥发份裂解完全,不产生焦油物质,装置无酚水产生。通过喷嘴喷入气化剂提高气化温度,并在此形成气膜,将未来得及燃烧的细小颗粒粉煤和重力分离器分离出来的粉尘,在此进行二次气化,加剧二氧化碳还原CO2+C=2CO,提高粉煤在气化炉内挥发份产率和碳转化率,得到高品质气体组分并且降低煤耗。由于提高气化温度,挥发份得到充分裂解,煤气中无焦油和酚水产生。环保性能良好,节约了大量的环保处理设备投资和占地面积。

二、新型多功能轻烧氧化竖窑产品技术优点:

1.单窑产能大,可实现年产5、10、20万吨的规模。

2.节能效果显著,吨粉能耗控制在120立方米天然气。

3.比老式反射窑节约百分之三十的能耗。

4.全封闭智能化生产,生产线全自动控制,无粉尘污染。

5.燃料的多样性,该窑型结构可使用发生炉煤气,粉煤气化煤气,天然气,甲醇等各种燃料。

三、全自动有机/无机复混肥生产线设备特点及优势:

1、配料系统采用全自动动态计量秤控制产品的各个原料的配比率。配比精度可达误差率0.3%以内。

2、造粒系统采用智能化滚筒式造粒机,造粒率达到78%以上。

3、采用双烘干,双冷却的方式给产品做烘干及冷却处理。滚筒直径2.8米,长度26米、烘干时间120分钟,冷却时间90分钟。保证产品的含水率在3%以下。

4、包膜系统采用一体化式全自动包膜系统。该系统能做到整个包膜工序全自动生产。即能保证产品的质量又能保证日产量。

5、打包系统采用全自动包装机及自动码垛机,该系统无需具体的生产工人操作,只需要一个叉车工人就能完成包装及成品入库的全部工作。

6、烘干室采用公司自主研发的蓄热式燃烧室。该设备的特点是节能环保热效率高。

7、烘干机,冷却机采用旋风式除尘机。该除尘机具备除尘效果好,占地面积小等特点。

8、三台筛选机及配料系统的除尘采用740布袋除尘机,该设备既能保证产品质量又能保证生产车间的无尘化。

9、外排系统放采用二台直径3.5米高15米喷淋塔净化处理。排放大大低于国家环保系统规定的排放标准。

10、各个生产设备之间采用全封闭式全自动化皮带输送机。在保证智能化生产的前提下做到了节能环保,保障了良好的生产环境。

为构建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切实保证产品质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建设“质量强国”,辽宁铂海低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不断增强质量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产品的期待和需求,增强人民群众的消费信心。

二、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产品标准,不制假、不售假,杜绝虚假宣传,坚决抵制假冒伪劣、欺诈消费者等失信违法行为,不侵害其他企业合法权益。

三、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完善计量保证体系、标准化体系和质量管理,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完善计量保证体系、标准化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严格原材料、生产过程、产品出厂和储运销售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四、建立质量安全事故主动报告制度,严格落实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及时解决消费者的质量投诉,自觉履行产品质量召回、“三包”等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主要产品:“铂海”LT-新型高效粉煤气化装置、1-30万吨/年有机/无机复混肥全自动生产线

服务电话:0412-3772172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 “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调查汇总公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 中国经济网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 中国产品质量信誉网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新利18国际路线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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