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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像取证有了法律效力 青岛流行汽车“黑匣子”

2011年11月29日 15:07 信息来源:http://www.cqn.com.cn/news/zgzlb/diqi/500785.html

录像取证有了法律效力

青岛流行汽车“黑匣子”

目前,一个叫做汽车高清影像的行车记录仪(“黑匣子”)的产品,在山东青岛流行。很多车主表示,开车难免刮刮蹭蹭,有时候遇到一些不文明的司机,出了问题还把责任赖到你头上,安装一个行车记录仪,可以拍下前方的影像作为证据。

据了解,在青岛很多汽配城里都有“黑匣子”销售,价位一般在200~300元不等,“黑匣子”大多都具备车载连续的高清摄像、拍照、录音、外接SD/TF卡存储器等多功能,“黑匣子”不具有事故分析功能,不能记录车速、行驶里程,但它能准确记录车辆转向、鸣笛、刹车等详细的操作图像情况。

对于多数车主来说,安装行车记录仪的初衷是为了发生事故时取证,为此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都表示,目前,还没碰到过拿着行车记录仪来定责的车主。据交管部门介绍,交警在处理事故时大部分根据擦碰的痕迹、碰撞后散落物的轨迹等,能对事故责任做出明确的判定,但有时候,因为车辆移动过了,或是其他种种原因,很难判断,监控又不能覆盖整个路段,碰到这种情况,如果双方各不相让的话,只能去法院起诉了。

至于安装这个违不违规?山东岛城律师事务所陈卓律师表示,虽然行车记录仪安装在私家车内,但拍摄时却对准车外,对别人的隐私造成威胁。“但如果在主观意图上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安全,且不对外传播就不会构成违法侵权,而且拍摄的录像在未经剪接的情况下,也就是说是原始内容也是可以作为证据,有法律效力,法院一般都予以承认”。

据了解,目前交警部门还没有对安装行车记录仪的相关约束规定,车主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决定是否安装,不过在安装行车记录仪的时候,注意不要遮挡驾驶员的视线。而且,如果经鉴定影像属实,是可以作为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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