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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童装要把好质量安全“三关”

2012年11月26日 08:49 信息来源:http://www.cqn.com.cn/news/zgjyjy/645988.html

我国是传统的纺织服装出口大国,其中童装出口占有很大比例,主要输往美国、日本、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仅张家港地区,自2011年出口童装列入《法检目录》商品以来,迄今为止已累计出口童装1.2万批,货值2.7亿美元。

从今年上半年看,国外对我国不合格童装产品通报事件达100多起,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绳带和小部件的潜在危险等都是导致出口童装不合格的主要原因。笔者根据多年的检验检疫工作经验,认为国内童装出口企业要深刻认识和了解童装机械安全性能要求,严格把好面辅料采购关、产品设计关和生产关,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

一、把好出口童装面辅料采购关

1.pH值。一般在4.0~7.5之间,pH值超标的纺织品若处于较强的酸性或碱性条件下不仅易受损,而且还会刺激人的皮肤,引起皮肤过敏、瘙痒等不适,对皮肤娇嫩的儿童危害更大。

2.甲醛。甲醛作为纺织过程中的整理添加剂,通常存在树脂或其他助剂中。甲醛已经被世界卫生组织确定为致癌和致畸形物质,过量的吸入甲醛会使人的黏膜和呼吸道严重发炎,也可导致皮炎。儿童的呼吸道和皮肤都十分娇嫩,耐受力差,对其的危害也就更大。我国GB 18401-2010规定婴幼儿用品(A类)甲醛含量必须小于或等于20mg/kg,法国、挪威等欧盟国家要求婴幼儿纺织品甲醛含量必须小于或等于30mg/kg,而日本112号法令(1973)则规定2周岁以下婴幼儿服装甲醛含量必须小于或等于20mg/kg。

3.偶氮染料。禁用偶氮染料在一定条件下会还原出某些对人体有致癌作用的芳香胺,并经活化作用改变人体DNA结构,引起人体病变和诱发癌变。因此,在服装上严禁使用。

4.阻燃性。某些涂层面料或毛绒织物为易燃物,燃烧速度过快或燃烧后产生熔融,易导致儿童烧伤、烫伤,甚至危及生命。根据不同的年龄段,加拿大制定了专门的《危险产品(儿童睡衣)条例》(SOR/87-443),美国也有儿童睡衣燃烧法规 16CFR Part 1615、16CFR Part 1616。

5.重金属。美国CPSC最新发布的儿童用品中铅含量规定:从2011年8月14日起,美国市场上销售的儿童产品铅含量必须符合100ppm的限量规定。欧盟生态纺织品标准Oeko-TexStandard100中,详细规定了纺织品中各类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欧盟对服饰中一些饰件及装饰带中的镍及其化合物予以限定,要求直接或长期与皮肤接触的金属制品,镍释放量低于0.5μg/cm2·周。

6.塑化剂。也称增塑剂、可塑剂,是一种增加材料柔软性的添加剂,在儿童服装中也可能会用到塑化剂,如涂料印花、塑料配件、装饰物、塑料纽扣、PVC人造革、PVC标签等。塑化剂超标会影响儿童健康。

二、把好出口童装产品设计关

由于设计不合理,近年来我国出口童装上的绳带和小部件存在潜在危险,被召回和通报的事件时有发生,影响了“中国制造”的声誉。

主要表现在:一是结构设计不合理。美国《儿童上衣的绳带安全规范》及《儿童上衣的抽紧带指南》都对绳带提出了具体要求。欧盟EN14682-2007法规规定,低龄儿童服装的帽子和领部不能有抽绳、装饰绳和功能绳,缝纫或其他方式固定的装饰物,自由末端不超过75mm,任何带袢周长不超过75mm,成品上的绳带外露长度不得超过14cm。英国BS 7907-2007中规定,36个月以下儿童所穿的服装建议不要使用手缝线迹200,因为纤维和纱线易脱落,所以由剪切成的纱线做成的绒球和流苏在36个月以下儿童的服装上不应使用,5岁以下男童裤装门襟区域尽量不要使用功能性拉链,12个月以下婴儿穿的睡衣,不能设计风帽等。婴儿服装领拉尺寸不能小于26cm。二是装饰物、配件拉力不符合要求。各种纽扣、铆钉、绳端件、标签和其他装饰件的缝制牢度未达到规定的拉力要求,这些漂亮的小东西既是服装的卖点也是引发各种意外的罪魁祸首,由于儿童对微小物体的好奇心,会撕扯、啃咬这些小附件,脱落后误吞而造成窒息。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与Nordstrom公司曾经联合宣布,对原产于中国的茄克实施自愿性召回,召回原因就是因为该茄克拉链的拉链片易脱落,如被儿童误食,易导致窒息。还有,被召回的某类儿童服装上的指南针饰物中,灌注了烷烃类的矿物油,儿童吸入后易引发化学性肺炎。

因此,设计出口童装时,要充分考虑产品可能对儿童造成的局部缺血伤害、拉链引起的夹持事故、尖锐物体伤害、可拆分部件的伤害,勒伤、勾住和缠拌、窒息、视力和听力受阻以及梗塞、绊倒和摔倒等机械性伤害,避免产品被国外通报。

三、把好出口童装生产关

2011年3月15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与Matilda Jane LLC联合宣布对中国产童裙实施自愿性召回。召回理由是该童裙的扣子易脱落,若被儿童放入口中,有导致窒息的危险。

国内出口童装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要固定好儿童服装的配饰等小部件,3岁以下儿童服装上的闪光装饰片、珠子和其他类似附件不能用手缝,机器缝时每片最少要用3针缝纫,保证一定的线迹密度。要选择合适的扣合件,如针织服装应避免使用柱式扣合件,其型号要与织物的压缩厚度相匹配。如果是电脑刺绣,一般要在刺绣背面加棉衬,否则会因刺绣图案背面手感较硬而划伤儿童的皮肤。在印花、洗水等易造成二次污染的工艺处理环节上,要安排专职品控人员检验控制。在断、残针控制上,日本专门有PL法,其他国家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法规要求,但企业不能轻视,在生产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控制断、残针,因为断、残针在童装中的残留将对儿童的皮肤造成伤害。在锁钉过程中,纽扣、装饰扣、拉链及金属附件应无毛刺、无可触及性锐利边缘、锐利尖端及其他残疵,服装上的拉链及金属附件、纽扣、装饰扣等应该没有快口和毛刺,以防划伤、擦伤婴幼儿的皮肤。同时还应查看纽扣、各种塑料装饰件的牢固性,防止其脱落被儿童误食。有图案、印花的部分不能含有可掉落粉末和颗粒,装饰物不允许有闪光片和颗粒状珠子或其他尖锐物。在包装过程中,要防止霉变、异味。

总之,出口童装生产企业一定要高度重视儿童服装的安全生产和人性化设计,严格按照输入国技术法规和标准组织生产,改进生产工艺,加强原辅材料的选购和检测,每道环节要严格把关,建立相应的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只有这样,才能生产出生态、健康、安全的出口童装产品,才能使自己在竞争激烈的国际市场站稳脚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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