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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食盐含碘量下调

2012年02月24日 09:28 信息来源:http://www.cqn.com.cn/news/zgzlb/diwu/536631.html

根据国家食用盐加碘量标准,安徽省将于今年3月15日起下调食用盐加碘量,由35mg/kg下调到25mg/kg。同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要求,下调后将在阜南、来安、金寨3个县设立观察点,评估加碘标准下调后居民碘营养状况。

2011年,经安徽省考评和国家抽查验收,安徽省所有县(市、区)均达到了消除碘缺乏病标准。碘盐合格率达99.1%,合格碘盐食用率达98.71%。

全国碘营养监测结果表明:目前食盐中碘含量偏高,尽管全国水平处于可接受水平,但有包括安徽省在内的约5个省区处于过量水平,16个省区市处于大于适宜量水平,因此有下调余地。

卫生部最新公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碘含量(征求意见稿)》,拟将食盐中碘含量的上限降低,并提出各地根据人群实际碘营养水平,选定适合本地的食用盐碘含量平均水平。安徽省在科学分析居民碘营养水平和碘缺乏病防治工作现状的基础上,适度下调食盐加碘浓度,将食用盐加碘量由35mg/kg下调到25mg/kg,并于今年3月15日起开始实施。

另据了解,生产日期在3月15日后的碘盐,将一律采用新标准,食盐价格不受影响。而老标准的食盐可正常销售,继续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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