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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消保委公布童装比较试验结果:4个批次商品色牢度不合格

2013年06月04日 09:43 信息来源:http://www.cqn.com.cn/news/xfpd/ccgg/dfcc/2013/719595.html

六一儿童节临近,浙江省消保委在杭州范围内开展了儿童服装商品比较试验。结果显示,本次试验的20批次儿童服装中,有2个批次pH值不符合国家标准,4个批次耐摩擦色牢度不符合国家标准,所有批次商品的标识标志均不符合国家标准。

5月,浙江省消保委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在杭州四季青昆龙童装市场、杭州环北小商品市场、杭州沃尔玛购物广场(黄龙店)、杭州华润万家(运河店)采购了共20个批次的儿童服装产品,由省消保委委托国家纺织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进行产品质量检测,依据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FZ/T 81003-2003《儿童服装、学生服》、FZ/T81004-2003《连衣裙、裙套》、FZ/T 81007-2003《单、夹服装》、FZ/T 81008-2011《茄克衫》、FZ/T73025-2006《婴幼儿针织服饰》、GB/T 22849-2009《针织T恤衫》、GB 5296.4-1998《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GB/T20383-2006《纺织品致敏性分散染料的测定》等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及国家强制性标准有关规定进行检验。检验项目包括: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致敏染料、耐摩擦色牢度、标识标志。

2个批次pH值不符合国家标准

经检验,20个批次中,有2个批次pH值不符合国家标准,标称为“dearbaby”的衣服pH实测值为3.6(标准值为4.0-8.5);标称为“豪豪”的休闲童装(连衣裙)pH实测值为9.1(标准值为4.0-7.5),均不符合国家标准。

危害:pH值主要是指面料的酸碱性,因为不同的纤维制品需要不同的染整加工工艺。GB18401中规定安全技术类别为A类(婴幼儿用品)的产品的pH值应在4.0-7.5之间。人体皮肤正常的pH值应在5.5到7.0之间,尤其婴幼儿皮肤稚嫩,如果服装pH值过高或过低容易引起皮肤免疫紊乱,细菌入侵,引发皮炎、皮肤瘙痒等症状。

4个批次色牢度不符合国家标准

国家标准规定,耐摩擦色牢度检验标准值按照商品本身自带的标牌标注值检测。结果显示,标称为“加佳依”的童装(短裙)耐湿摩擦两种面料实测值分别是1级和2-3级,而标准值需≥3级;标称为“彬彬杰”的童裤,其湿摩擦实测值为3级,标准值应≥3-4级(国家标准规定:标准值≥3-4级,定义为比3级高,比4级低,取其中间值即为3.5级);标称为“亮.点”的童装(裤子),其耐湿摩擦实测值为3级,标准值应≥4级;标称为“小肯诺”的精品童装(牛仔裤)实测值为2级,标准值应≥3级,以上均不满足标准值,不符合国家标准。

危害:耐摩擦色牢度差的产品,消费者日常服用过程中易发生染料转移沾染浅色衣服,若转移到皮肤上还会危害人体健康。婴幼儿服装影响尤为突出,婴幼儿常会将衣物咬在嘴里,导致孩子将染料吸吮到嘴里致使呼吸道和消化道的伤害。

标识标志不符合率高达100%

本次比较试验的20个批次商品的标识标志均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GB5296.4要求,不符合率高达100%。产品的标识标志是生产企业向消费者明示本商品的正确信息及安全使用本商品的说明。本次比较试验标识标志主要不符合项有:制造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缺项、商品名称缺项、商品号型规格缺项、纤维成分缺项或不准确、维护标签缺项或不准确、商品标准编号缺项或不准确、商品质量等级缺项、商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缺项、商品安全类别缺项或不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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