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消委抽检休闲服装达标率为79.1%
休闲服装以其穿着随意、舒适、方便活动等特点,已成为人们休闲出行、旅游娱乐的主要服饰。而消费者在购买休闲服装时关注更多的是品牌、款式及价格,对其内在质量往往并不留意。现在市面上的休闲服装品牌众多,各种款式、材质的服装层出不穷。为了解在广州市面上销售的休闲服装的总体质量情况,以引导消费者更加理性地选购此类商品,依据《消法》赋予的职能,近期,广州市消委会对在广州市面上销售的休闲服装商品开展了比较试验工作。现将比较试验结果对外公布,比较试验结果仅对样品负责。
一、比较试验概况
本次比较试验样品由我会工作人员模拟普通消费者连同检测站工作人员在本市各大商场购买,并委托国家服装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GB18401-2010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及产品明示采用的标准对样品进行检测。
比较试验项目为:纤维含量、甲醛含量、耐皂洗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耐光色牢度、pH值、禁用致癌芳香胺染料、产品标识、服装缝制和起球性能等项目。
二、比较试验结果及分析
本次比较试验共购买172批次样品,经检测,所检项目完全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有136批次样品,达标率为79.1%,36批次样品未能完全达到相关标准要求,不达标的项目分别有:禁用致癌芳香胺染料、纤维含量、色牢度、缝制强力、PH值、起毛球性能、耐磨性能等。
(一)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是指由可致癌芳香胺合成的染料,即人们常说的“禁用偶氮染料”,其无色无味,不溶于水,只有通过技术检验才能发现,而且无法消除。在与人体的长期接触中,染料如果被皮肤吸收,会在人体内扩散,引起人体病变。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可致癌芳香胺染料限量值应低于20mg/kg,本次比较试验有1批次样品的口袋布的可致癌芳香胺染料超出标准要求。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主要原因是产品面料、辅料的带入或者成品后处理加工的引入,如果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为了降低成本而使用不安全环保的染料和助剂,也会导致制成品中含有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二)纤维含量
纤维成分及含量是标志服装品质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消费者购买服装商品时的参考信息,纤维含量明实不符或无纤维成分标识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本次比较试验有4批次样品纤维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是实测的纤维含量与标示值不相符,如标注配料“聚酯纤维100%”,实测结果为“锦纶52%,聚酯纤维48%”,造成纤维成分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原因,一是企业在购买面料时对纤维成分含量的重视不够,没有采取有效的检验把关措施明确纤维的成分和含量,仅依据供货商提供的数据盲目标注;二是个别企业只检测一种面料,其他产品按其结果标注,但是由于不同色或相似质地的面料,从直观上很难区分,表面看是一种面料,但经检验后,是完全不同性质的纤维,或含量超出标准规定的允差范围,造成纤维含量标注与实测值不相符。
(三)色牢度
染色牢度是指染色织物在使用或加工过程中,经受外部因素(摩擦、水洗、雨淋、曝晒等等)作用下的退色程度,是考核服装在穿着或洗涤后染料脱落的程度,如果褪色或沾色严重,直接影响到消费者的健康与安全,同时也影响到服装的美观和使用价值。出现色牢度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主要原因是产品染色后水洗不充分或者后整理不到位,或是染色时使用了劣质染料等。染色牢度虽不是一个致害因素,但相关标准对其有明确的规定,生产企业应增强质量意识,把好原料关,所有的原料须进行严格的检验后才可进行生产,以保证产品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本次比较试验共有23批次样品色牢度不符合标准要求,其中耐水色牢度为2批次、耐汗渍色牢度3批次、耐干摩擦色牢度5批次、耐湿磨擦色牢度19批次和耐光色牢度1批次。
(四)服装缝子纰裂强力
本次比较试验,有4批次样品服装缝子纰裂强力不符合标准要求。服装缝子纰裂强力就是考核服装缝纫部位的缝子强力和面料强度指标,此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可能是厂家选用了比较稀薄、结构较为疏松的布料生产服装,或缝制工艺不当等,此类服装在穿着过程中很容易出现纰裂或断线,影响服装的穿着和使用。
本次比较试验的休闲服装样品多为夏季服装,夏季服装轻薄柔软,但相关标准对服装的纰裂强力要求是非常高的,生产企业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应根据面料选择生产工艺和调节一下产品的结构,同时在产品使用说明中应提示消费者在穿着时和洗涤时应注意哪些事项,以免不必要的人为因素造成服装穿着不适。
(五)PH值
pH值是反映物品酸碱度的一个指标,人体的皮肤一般情况下pH值在5.5~7.0之间不等,属于弱酸性,服装产品的pH值过高或过低,均有可能破坏人体皮肤酸碱度平衡,引起皮肤过敏或感染,使皮肤易受到其他病菌的侵害。本次比较试验检验结果发现有5批次样品pH值超标,且全部偏碱性,最高检测值为9.0。如果原料生产厂家在染整工艺上对产品在酸碱度上控制不严,生产后处理酸碱中和不充分,或清洗不彻底,会导致产品pH值不达标。
(六)标识
标识是一种向消费者传达产品性能、质量状况、使用方法等信息的工具,通过标识,消费者可以了解不同面料服装的穿着舒适度、效果以及洗涤方法,了解服装具体属于相关标准的哪个级别、是否可以直接接触皮肤等,以选购到适合自己的服装产品。本次比较试验有1批次样品标识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是洗涤方法标注不正确且没有标注产品质量等级。
(七)耐磨性能、起毛起球性能
耐磨性能和起毛起球性能是检测服装质量的重要指标,磨损是织物损坏的主要原因之一,而织物起毛起球不仅会影响服装外观效果,也会降低材料的服用性能,影响服装的使用。本次比较试验在耐磨性能及起毛起球性能指标上各有1批次样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三、企业反馈情况
收到我会寄递的检验报告后,广州市布鞋恩服饰有限公司、广州市高尼奥实业有限公司、彪马(上海)商贸有限公司、水位裳(上海)商贸有限公司、宁波罗蒙制衣有限公司、广州卡仕丹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威利杰维服饰有限公司、广东浪比时服装有限公司、广州市君华力服饰有限公司、深圳市福傲时装有限公司、广州市美苑百货有限公司、汕头韻高时装有限公司、东莞锦兔服饰有限公司分别就样品部分项目不达标问题书面回了我会,并对问题进行了分析及整改,部分企业已将不达标产品作下架处理。
泰州艾格服饰有限公司、上海艾格服饰有限公司、好俪姿(上海)服饰商贸有限公司、上海英模特制衣有限公司、莱尔波仕服饰有限公司、广州市善棉服装有限公司、广州爱帛服饰有限公司、广州汉崇服饰有限公司、深圳市尼黛制衣有限公司、浙江名莎服饰有限公司、广东浪登服装有限公司、广州樊罗贸易有限公司、北京雪莲羊绒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古色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华泰纺织有限公司、广州市汉崇服饰有限公司、广州市爵士丹尼服饰有限公司并未对样品部分项目不达标问题进行回复。
休闲服装以其穿着随意、舒适、方便活动等特点,已成为人们休闲出行、旅游娱乐的主要服饰。而消费者在购买休闲服装时关注更多的是品牌、款式及价格,对其内在质量往往并不留意。现在市面上的休闲服装品牌众多,各种款式、材质的服装层出不穷。为了解在广州市面上销售的休闲服装的总体质量情况,以引导消费者更加理性地选购此类商品,依据《消法》赋予的职能,近期,广州市消委会对在广州市面上销售的休闲服装商品开展了比较试验工作。现将比较试验结果对外公布,比较试验结果仅对样品负责。
一、比较试验概况
本次比较试验样品由我会工作人员模拟普通消费者连同检测站工作人员在本市各大商场购买,并委托国家服装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GB18401-2010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及产品明示采用的标准对样品进行检测。
比较试验项目为:纤维含量、甲醛含量、耐皂洗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耐光色牢度、pH值、禁用致癌芳香胺染料、产品标识、服装缝制和起球性能等项目。
二、比较试验结果及分析
本次比较试验共购买172批次样品,经检测,所检项目完全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有136批次样品,达标率为79.1%,36批次样品未能完全达到相关标准要求,不达标的项目分别有:禁用致癌芳香胺染料、纤维含量、色牢度、缝制强力、PH值、起毛球性能、耐磨性能等。
(一)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是指由可致癌芳香胺合成的染料,即人们常说的“禁用偶氮染料”,其无色无味,不溶于水,只有通过技术检验才能发现,而且无法消除。在与人体的长期接触中,染料如果被皮肤吸收,会在人体内扩散,引起人体病变。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可致癌芳香胺染料限量值应低于20mg/kg,本次比较试验有1批次样品的口袋布的可致癌芳香胺染料超出标准要求。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主要原因是产品面料、辅料的带入或者成品后处理加工的引入,如果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为了降低成本而使用不安全环保的染料和助剂,也会导致制成品中含有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二)纤维含量
纤维成分及含量是标志服装品质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消费者购买服装商品时的参考信息,纤维含量明实不符或无纤维成分标识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本次比较试验有4批次样品纤维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是实测的纤维含量与标示值不相符,如标注配料“聚酯纤维100%”,实测结果为“锦纶52%,聚酯纤维48%”,造成纤维成分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原因,一是企业在购买面料时对纤维成分含量的重视不够,没有采取有效的检验把关措施明确纤维的成分和含量,仅依据供货商提供的数据盲目标注;二是个别企业只检测一种面料,其他产品按其结果标注,但是由于不同色或相似质地的面料,从直观上很难区分,表面看是一种面料,但经检验后,是完全不同性质的纤维,或含量超出标准规定的允差范围,造成纤维含量标注与实测值不相符。
(三)色牢度
染色牢度是指染色织物在使用或加工过程中,经受外部因素(摩擦、水洗、雨淋、曝晒等等)作用下的退色程度,是考核服装在穿着或洗涤后染料脱落的程度,如果褪色或沾色严重,直接影响到消费者的健康与安全,同时也影响到服装的美观和使用价值。出现色牢度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主要原因是产品染色后水洗不充分或者后整理不到位,或是染色时使用了劣质染料等。染色牢度虽不是一个致害因素,但相关标准对其有明确的规定,生产企业应增强质量意识,把好原料关,所有的原料须进行严格的检验后才可进行生产,以保证产品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本次比较试验共有23批次样品色牢度不符合标准要求,其中耐水色牢度为2批次、耐汗渍色牢度3批次、耐干摩擦色牢度5批次、耐湿磨擦色牢度19批次和耐光色牢度1批次。
(四)服装缝子纰裂强力
本次比较试验,有4批次样品服装缝子纰裂强力不符合标准要求。服装缝子纰裂强力就是考核服装缝纫部位的缝子强力和面料强度指标,此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可能是厂家选用了比较稀薄、结构较为疏松的布料生产服装,或缝制工艺不当等,此类服装在穿着过程中很容易出现纰裂或断线,影响服装的穿着和使用。
本次比较试验的休闲服装样品多为夏季服装,夏季服装轻薄柔软,但相关标准对服装的纰裂强力要求是非常高的,生产企业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应根据面料选择生产工艺和调节一下产品的结构,同时在产品使用说明中应提示消费者在穿着时和洗涤时应注意哪些事项,以免不必要的人为因素造成服装穿着不适。
(五)PH值
pH值是反映物品酸碱度的一个指标,人体的皮肤一般情况下pH值在5.5~7.0之间不等,属于弱酸性,服装产品的pH值过高或过低,均有可能破坏人体皮肤酸碱度平衡,引起皮肤过敏或感染,使皮肤易受到其他病菌的侵害。本次比较试验检验结果发现有5批次样品pH值超标,且全部偏碱性,最高检测值为9.0。如果原料生产厂家在染整工艺上对产品在酸碱度上控制不严,生产后处理酸碱中和不充分,或清洗不彻底,会导致产品pH值不达标。
(六)标识
标识是一种向消费者传达产品性能、质量状况、使用方法等信息的工具,通过标识,消费者可以了解不同面料服装的穿着舒适度、效果以及洗涤方法,了解服装具体属于相关标准的哪个级别、是否可以直接接触皮肤等,以选购到适合自己的服装产品。本次比较试验有1批次样品标识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是洗涤方法标注不正确且没有标注产品质量等级。
(七)耐磨性能、起毛起球性能
耐磨性能和起毛起球性能是检测服装质量的重要指标,磨损是织物损坏的主要原因之一,而织物起毛起球不仅会影响服装外观效果,也会降低材料的服用性能,影响服装的使用。本次比较试验在耐磨性能及起毛起球性能指标上各有1批次样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三、企业反馈情况
收到我会寄递的检验报告后,广州市布鞋恩服饰有限公司、广州市高尼奥实业有限公司、彪马(上海)商贸有限公司、水位裳(上海)商贸有限公司、宁波罗蒙制衣有限公司、广州卡仕丹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威利杰维服饰有限公司、广东浪比时服装有限公司、广州市君华力服饰有限公司、深圳市福傲时装有限公司、广州市美苑百货有限公司、汕头韻高时装有限公司、东莞锦兔服饰有限公司分别就样品部分项目不达标问题书面回了我会,并对问题进行了分析及整改,部分企业已将不达标产品作下架处理。
泰州艾格服饰有限公司、上海艾格服饰有限公司、好俪姿(上海)服饰商贸有限公司、上海英模特制衣有限公司、莱尔波仕服饰有限公司、广州市善棉服装有限公司、广州爱帛服饰有限公司、广州汉崇服饰有限公司、深圳市尼黛制衣有限公司、浙江名莎服饰有限公司、广东浪登服装有限公司、广州樊罗贸易有限公司、北京雪莲羊绒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古色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华泰纺织有限公司、广州市汉崇服饰有限公司、广州市爵士丹尼服饰有限公司并未对样品部分项目不达标问题进行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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