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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监局学习传达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 要求以此为契机把新疆质量工作推上新台阶

2012年01月13日 11:51 信息来源:http://www.xjnewqi.gov.cn/ips/article.asp?articleid=43481

1月13日,自治区质监局召开局务会议,传达、学习1月11日上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要求全系统以此为契机,把新疆质量工作推上新台阶。

自治区质监局闫国灿局长主持会议,宣读了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的通知》。会议认为,国务院常务会议把质量提高到国家文明程度的高度,把质量问题提高到法治和诚信道德问题的高度,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质量工作的高度重视,对质监部门的厚爱和期望。

会议要求自治区质监系统要按照国务院、国家质检总局的部署要求,结合新疆实际,对质监各项业务工作进行深入思考,并以此为契机,把新疆质量工作推上新台阶。一是尽快论证出台《新疆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明确质量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取得更大支持。二是积极推动设立政府质量奖,争取召开政府质量大会,高位推进宏观质量管理工作。三是积极促成自治区党委中心组听取宏观质量管理讲座。四是完善名牌管理制度和评价机制,加强品牌建设,努力提升新疆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五是提升质量分析报告水平,年内向政府提交有分析、有对策的高质量宏观质量分析报告。

会议强调,各单位要按照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会议的部署,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特别在当前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食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抓好系统内部生产安全,确保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自治区质监局党组成员,机关各处室和区局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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