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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质量工作长效机制

2012年05月14日 14:17 信息来源:http://www.aqsiq.gov.cn/zjxw/dfzjxw/dfftpxw/201205/t20120514_217573.htm

一是建立风险防范机制。《纲要》提出,要对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质量风险及时预警,对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及时提出处置措施。将质量安全风险防范制度化是黑龙江检验检疫局常抓不懈的目标。2011年,黑龙江局加大疫病疫情、有毒有害物质监测及风险分析力度,对13类、40种商品进行了风险监控,对18种商品进行了风险分析,编译俄罗斯风险预警专报64期。比照《纲要》要求,黑龙江局将加强风险防范机制建设,编写印制《黑龙江进出口产品质量白皮书》,加快制度和网络建设,完善组织机构,建立质量状况分析工作会商制度;加强与直属局和省畜牧局、环保局、农委等部门的联系,实现风险信息共通、共享、共用。

二是建立绩效考评机制。《纲要》指出,要完善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行业质量工作的评价指标和考核制度,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纳入地方各级政府绩效考核评价内容。在黑龙江局的积极争取下,2011年12月29日,黑龙江省政府印发了《黑龙江省“质量龙江”建设实施方案》,其中明确提出“到2015年,质量水平整体提升,产品总体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进出口产品不合格率控制在1%以内,出口企业产品100%达到国际标准,建设国家级出口安全示范区10个”。黑龙江局将继续推动地方政府将进出口质量安全统计指标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提升进出口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黑龙江省对外经济综合实力。

三是建立奖励激励机制。《纲要》要求,要创新质量发展激励机制,创建品牌培育激励机制。与经济发达省份相比,黑龙江省的品牌培育仍旧任重道远。《黑龙江省“质量龙江”建设实施方案》中提出,要“建立奖励制度,实施政策引导”、“加大对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和出口示范区的建设力度”、“设立全省出口商品质量安全奖和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奖励资金”。黑龙江局将用好、用足这些政策,按照《纲要》要求,配合黑龙江省政府,选树一批质量管理典型和诚信企业,利用大农业、大能源、大林业等富集的资源优势,运用绿色通道、原产地政策、直通放行、分类管理、普惠制等手段,细心培育特色品牌产业。

四是建立对外合作机制。《纲要》强调,要围绕国家重大产业、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及检验检测技术、标准一致性,建立双边、多边质量合作磋商机制。近年来,黑龙江局结合自身实际,出台支持对俄境外园区发展十条措施,加快推动恢复肉类对俄出口和境外园区种植产品进口,组建“国家对俄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中心”,与俄检方开展联防联控,在加强对俄合作上做了许多工作。黑龙江局将继续努力推动实施“走出去”战略,不断完善服务境外园区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工业园区提档升级,加大对境外农业园区的支持力度,为俄种植粮谷等农产品返销国内提供便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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