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质发〔2023〕73号)》
国市监质发〔2023〕73号
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部署,深入推动全民质量行动,促进质量强国建设,市场监管总局等25个部门定于2023年9月联合开展全国“质量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增强质量意识 推进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质量发展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指导推动新时代质量工作不断创新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全面动员、广泛发动,通过多种形式,推进分层分类学习,加强理论阐释培训,更加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为加快建设质量强国贡献力量。
(二)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印发《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作为指导我国质量工作中长期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掀开了新时代建设质量强国的新篇章,对我国质量事业发展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深刻领会质量强国建设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质量强国建设的发展目标和主攻方向。要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协同配合,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三)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落实《进一步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行动方案(2022—2025年)》各项部署,围绕提高供给体系质量,更大力度保障优质产品、工程和服务有效供给。要围绕市场需求和群众关切,聚焦突出问题、明显短板和发展关键,坚持一个一个行业抓、一类一类产品抓,组织开展产业链质量提升,着力开展产业链质量共性技术联合攻关,更好支撑现代化产业体系优化升级。
(四)增强企业质量和品牌发展能力。企业是质量强国建设的主力军。鼓励企业制定实施以质取胜的生产经营战略,创新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工具,建立和应用全员、全要素、全过程、全数据的新型质量管理体系。鼓励企业实施质量品牌战略,深化品牌设计、市场推广、品牌维护等能力建设,提高品牌全生命周期管理运营能力。要加强品牌保护和维权,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为优质品牌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五)提升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效能。加强国家、区域、产业质量基础设施能力建设,强化计量、标准、合格评定等技术服务,推动数据、仪器、设备等资源开放共享。深入推进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全国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等活动。大力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鼓励和支持商会协会积极参与,强化对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支持帮扶。
(六)提高全民质量素养。策划主题宣传活动,推动质量宣传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让质量强国深入人心。大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创新、劳动和技能竞赛等全员参与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加强质量文化建设,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作用,制作推广特色质量文化作品,传播先进质量理念和最佳实践。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质量促进、社会监督等活动,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三、重点安排
(一)举办中国质量(成都)大会。2023年9月举办中国质量(成都)大会,召开“开展质量提升建设一流企业”“民营企业质量效益型发展”等分论坛,发布全国企业首席质量官质量变革创新典型案例和质量强国建设微视频作品,宣传中国质量政策,推进国际交流合作,促进质量变革创新。
(二)举办“质量之光——中国质量管理与质量创新成果展”。展示先进质量管理经验,交流中国特色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塑造中国质量品牌,讲好中国质量故事。
(三)实施重点领域质量提升行动。深入实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工作,加强对水利团体标准化工作的规范、引导和监督。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提升宣传活动,加强行业质量文化建设。结合“养老服务监管效能提升年”活动,组织实施民政领域相关标准宣贯工作。
(四)开展执法打假系列活动。围绕开展“剑网2023”“昆仑2023”等专项行动,加大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力度。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办理专题培训。发布知识产权检察综合保护指导性案例,发布食品药品安全刑事审判典型案例,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侵权假冒商品的分辨能力,自觉主动抵制侵权假冒商品。
(五)深化重点产品监督抽查。加强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覆盖142种各类重点产品。围绕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导航车载终端、高分子防水材料、溢油分散剂等10类产品,开展交通运输行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部省联动抽查试点活动。加强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专项监测。
(六)推进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不断完善联合监管机制,深入排查和有效降低风险隐患。围绕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机动车检验等重点领域,持续加强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活动。
(七)开展质量品牌推广竞赛活动。举办“中国制造”品牌故事大赛,开展企业品牌故事征文,组织质量品牌知识竞赛,进一步普及推广品牌理念、品牌文化,提升全员品牌意识。
(八)加强质量基础培训宣贯。深化金融标准制度型开放,促进金融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发布一批交通运输领域相关标准和计量检定规程。开展农业农村标准宣贯和研制实施技术培训。举办企业、专家质量管理经验分享和交流。开展农资质量技术服务活动。
(九)推动基层群众性质量活动。组织开展全国职工“五小”创新大赛。在重点区域和行业,举办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推广展示优秀质量小组、质量信得过班组、优秀质量管理者成果和事迹,引导广大职工树立强烈的质量意识和精品意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通知要求,加强领导、强化统筹,明确活动内容,细化工作方案,做好策划,周密部署,协同推进,务求实效。要坚持重心下移,动员各行各业和基层一线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在全社会掀起建设质量强国的热潮。
(二)精心组织,创新形式。积极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等资源,线上线下结合开展主题活动,让“质量月”活动更加丰富多彩,让质量意识更加深入人心。市场监管总局网站(https://www.samr.gov.cn/zlfzj/)将发布活动主题宣传海报,供各单位下载宣传。
(三)严格要求,增进实效。各有关方面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简朴、高效开展活动。坚持自愿参加、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原则,不得强制企业参与活动,严禁借活动名义向企业摊派收费、搭车收费。
各地区各部门要对活动开展情况加强指导,活动结束后及时总结,并将有关活动情况、典型案例、图片及视频等报送市场监管总局。
附件:
1.2023年全国“质量月”联合主办单位开展的主要活动
2.2023年全国“质量月”相关联合会、协会开展的主要活动
3.2023年全国“质量月”各地开展的主要活动
4. 2023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口号
市场监管总局 中央宣传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民政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中国人民银行 国务院国资委 海关总署
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 供销合作总社
全国总工会 全国工商联
2023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