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在京召开市场监管系统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工作推进会
2月29日,市场监管系统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工作推进会在京召开。市场监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国家认监委主任蒲淳同志出席并讲话。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发展局主要负责同志应邀到会进行政策讲解。
会议强调,发展壮大民营经济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是应对百年变局的重要抓手和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有效途径。市场监管部门要立足职责、聚焦发力,确保民营经济在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中不断发展壮大。
会议指出,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着力提升发展内生动力、有效破除发展的障碍堵点,支持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扎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31条意见和总局22条举措,着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升市场监管质效、推动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贡献更多市场监管力量。
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四川省市场监管局负责同志和总局信用监管司主要负责同志作交流发言。总局有关司局、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有关负责同志以视频形式参会。
2月29日,市场监管系统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工作推进会在京召开。市场监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国家认监委主任蒲淳同志出席并讲话。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发展局主要负责同志应邀到会进行政策讲解。
会议强调,发展壮大民营经济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是应对百年变局的重要抓手和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有效途径。市场监管部门要立足职责、聚焦发力,确保民营经济在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中不断发展壮大。
会议指出,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着力提升发展内生动力、有效破除发展的障碍堵点,支持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扎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31条意见和总局22条举措,着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升市场监管质效、推动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贡献更多市场监管力量。
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四川省市场监管局负责同志和总局信用监管司主要负责同志作交流发言。总局有关司局、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有关负责同志以视频形式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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