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2024年度第1期认证有效性抽查结果的通告
为监测认证活动相关方的工作质量,推动认证有效性和公信力的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近期对有机产品认证领域实施了认证有效性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对有机产品认证领域(有机粮食加工品、食用菌、调味品、茶叶、酒类、坚果制品6类产品)的33家认证机构涉及的143批次产品实施了认证有效性抽查,认证机构覆盖率为28.7%。抽查发现8批次抽样产品不符合认证要求,总体不符合率为5.59%。
二、相关信息已通报有关认证机构,认证机构已依据有关规定对不符合认证要求的获证企业作出撤销11张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的处理(详见附件)。对抽查发现严重不符合(被检出有机产品禁用物质等)被撤销认证证书的情况,认证机构1年内不得受理该企业及其相关方的有机产品认证委托;对存在违规使用有机产品禁用物质的情况,认证机构5年内不得受理该企业及其生产基地、加工场所的有机产品认证委托。
三、已部署有关认证机构开展认证质量追溯和排查,要求其进一步强化质量管控、提高认证有效性,并将有关排查结果和改进措施报告市场监管总局。
为监测认证活动相关方的工作质量,推动认证有效性和公信力的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近期对有机产品认证领域实施了认证有效性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对有机产品认证领域(有机粮食加工品、食用菌、调味品、茶叶、酒类、坚果制品6类产品)的33家认证机构涉及的143批次产品实施了认证有效性抽查,认证机构覆盖率为28.7%。抽查发现8批次抽样产品不符合认证要求,总体不符合率为5.59%。
二、相关信息已通报有关认证机构,认证机构已依据有关规定对不符合认证要求的获证企业作出撤销11张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的处理(详见附件)。对抽查发现严重不符合(被检出有机产品禁用物质等)被撤销认证证书的情况,认证机构1年内不得受理该企业及其相关方的有机产品认证委托;对存在违规使用有机产品禁用物质的情况,认证机构5年内不得受理该企业及其生产基地、加工场所的有机产品认证委托。
三、已部署有关认证机构开展认证质量追溯和排查,要求其进一步强化质量管控、提高认证有效性,并将有关排查结果和改进措施报告市场监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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