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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表彰全国质量兴市活动先进市县的决定

2006年09月07日 00:00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国质检质〔2006〕391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表彰全国

质量兴市活动先进市县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近几年来,全国质量兴市活动蓬勃发展,涌现出了一批新的先进典型,有效地促进了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的提高和地方经济的健康发展。为了进一步实施“以质取胜”战略,推动质量兴市活动在全国范围内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形成全社会重视质量的良好风尚,提高我国整体质量水平,根据各地区推荐,经过严格考核,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决定对北京市海淀区等61个开展质量兴市活动取得显著成效的市(县、区)予以表彰(名单见附件),并授予“全国质量兴市先进市县”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市(县、区)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力争使质量兴市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的成绩。希望全国其他地方以他们为榜样,以质量兴市活动为载体,紧密结合本地经济发展的实际,扎扎实实做好质量工作,大力推进以质取胜战略、名牌战略和技术标准战略,建立和完善质量兴市工作新机制,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出的各项目标和任务,推动国民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2006年全国质量兴市先进市县表彰名单

二〇〇六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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