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全面推进质量兴州工作的意见》

2012年12月31日 09:26 信息来源:http://zlgls.aqsiq.gov.cn/zlgl/zlxs/201212/t20121231_336796.htm

贵州省黔西南州质监局起草了《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全面推进质量兴州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上报州政府审定。近日,州政府以州府发〔2012〕24号文件下发实施。《意见》的出台,标志着黔西南州将质量兴州工作上升为战略性基础工作。

《意见》分为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四大部份,对贯彻《纲要》和全面推进质量兴州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和部署。《纲要》将质量发展目标分为2015年和2020年两个时间节点,提出到2015年,在产品质量方面,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食品安全水平显著提升,城乡居民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工程质量方面,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5%以上;服务质量方面,生产性质的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75以上,生活性质的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70以上。环境质量方面,重点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大于330天(占全年天数的90%),全州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气达标率达到85%以上。到2020年,“质量兴州”取得显著成效,州内主导产业和产品的质量水平接近或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质量基础进一步夯实,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质量发展成果惠及全州各族人民。

《意见》明确了实施质量安全工程、品牌带动工程、质量兴企工程、技术基础工程、标准提升工程、节能减排工程、生态保护工程、安居畅行工程、顾客满意工程、市场净化工程等十个方面的主要任务。

《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把质量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落实质量工作责任制。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意见》规定,设立“黔西南州州长质量奖”,对在质量兴州工作中管理先进、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意见》还对加大激励扶持力度、加强质量法制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培养、营造良好社会宣传氛围等方面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意见》的出台,是黔西南州委州政府科学谋划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必将推动质量兴州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促进黔西南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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