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参事深入国家质检总局调研品牌建设工作认真落实《纲要》要求大力推进品牌建设

2012年02月24日 11:33 信息来源:http://zlgls.aqsiq.gov.cn/zlgl/ppjs/201202/t20120223_209359.htm

2月17日,国务院参事葛志荣、谢又予、郭廷结、傅正恺、徐嵩龄、张元方、张纲、郭力生一行来到国家质检总局,调研《质量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提出的“创建品牌培育激励机制”工作建设情况。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出席并讲话,总工程师刘卓慧主持座谈会。

蒲长城介绍,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质检总局的重要职能之一,国家“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今年1月1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2月6日颁发的《质量发展纲要》等,都对品牌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今年全国质检工作会议也进行了具体的工作部署。质检总局自成立以来,培育出了一批优势品牌,产生了一批优势企业,初步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品牌培育激励机制。下一步,质检总局将围绕国家大政方针,创新手段和方法,重点在落实好《纲要》提出的建立品牌建设标准体系、建立品牌价值评价制度、开展知名品牌创建工作等内容上下工夫。他希望各位参事在调研中,多提宝贵意见,并邀请参事适当的时候去企业、下基层进行实践调研,为中国品牌事业的发展鼓与呼。

参事们在发言中表示,国家质检总局是中国品牌建设的主战场,近年来围绕“坚持以质取胜、建设质量强国”目标,为中国品牌的发展做了许多基础性的技术工作,对中国经济增长、产业结构优化、区域协调发展、和谐社会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落实《纲要》提出的品牌创建目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今年年初,国务院参事室把“加强品牌建设、提升品牌价值和效益”列入重点工作计划,并对此开展了多方调研。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的实践证明,实施名牌发展战略是坚持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有效举措,对推动创新发展、维护质量信誉、增强国际竞争力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目前中国品牌集群带动效应明显、国际竞争力品牌不断增多的情况下,希望质检总局继续发挥质检部门优势,加强同其他部门的协调,形成合力,认真总结、分析前一段品牌价值测算试点工作的成效,结合中国实际,完善品牌评价标准体系建设的模型、方法、要求,尽快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品牌建设国家标准体系和品牌价值评价制度;抓住国际标准化组织正在制定完善品牌标准体系的契机,密切跟踪国际动向,争取将我国国家品牌价值测算相关标准列入国际标准,推动中国自主品牌国际化,增强中国品牌国际话语权。

对于质检总局目前正在开展的建立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建设试点、全国品牌价值及价值测算标准化制定等工作,参事们分别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并一致表示将结合全面调研情况,尽快向国务院形成书面报告,全力支持质检总局从更深层次探索实施名牌战略、加强品牌建设的新模式,落实好《纲要》“创建品牌培育激励机制”各项目标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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