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州市出台《赣州市长质量奖评审办法》

2012年03月30日 15:46 信息来源:http://zlgls.aqsiq.gov.cn/zlgl/zljl/201203/t20120330_213150.htm

近日,江西省赣州市出台了《赣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办法》,以规范市长质量奖的评审工作,推进质量兴市工作的深入开展。

市长质量奖是赣州市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赣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办法》中规定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坚持“科学、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以“社会公示、专家评审、政府审定”为主要程序,以政府积极推动、引导和监督为保证。市长质量奖由单位自愿申请,每年度评审一次,每次获奖单位不超过3家。文件对申报对象、评审原则、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和评审程序五个方面也作了明确规定。同时成立了赣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配合出台了《赣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和《赣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员管理规定》,从而用制度强化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机制,确保评审工作科学公正、廉洁高效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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