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出台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

2012年03月30日 15:48 信息来源:http://zlgls.aqsiq.gov.cn/zlgl/zljl/201203/t20120330_213156.htm

为进一步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升工业竞争力,推动质量兴市和品牌战略向纵深发展,2月6日,《淄博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正式出台,这标志着山东省淄博市市长质量奖相关工作全面启动。

“市长质量奖”是山东省淄博市首次设立政府最高质量奖项,该奖不仅设质量管理奖、质量贡献奖2个综合奖项,同时,还设有质量管理(QC)小组奖、质量管理新方法应用奖、质量攻关奖、质量管理创新奖、质量教育奖5个单项奖项,目的是鼓励更多企业,特别是新兴产业企业、创新成长型企业积极参与市长质量奖争创,推动全市面上质量工作。

据悉,山东省淄博市质量管理奖主要授予质量管理绩效显著,产品质量水平以及自主创新能力、管理水平在国内同行业领先,对淄博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淄博市质量贡献奖主要授予在质量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涉及到质量科研、质量改进和攻关成果的评审,可以多人共同获奖,但一个申报项目最多不超过3人);淄博市质量管理(QC)小组奖、质量管理新方法应用奖、质量攻关奖、质量管理创新奖、质量教育奖5个单项奖,则分别授予我市在开展质量管理(QC)小组活动、质量管理新方法应用、质量攻关、质量管理创新、质量教育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组织或个人。

淄博市市长质量奖具有以下鲜明特点:一是《办法》中的质量概念不是“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的“大质量”,而仅仅是指“产品质量”;二是在奖项设定上,淄博市市长质量奖不仅设立综合奖项,同时还设单项奖项,这就扩大了企业的参与面,更利于推动全市面上质量工作;三是《办法》规定,淄博市市长质量奖每两年评选一届,增加了奖项评选的竞争性;四是在奖励名额上,淄博市质量管理奖每届不超过10个、淄博市质量贡献奖每届不超过5个,淄博市质量管理(QC)小组奖、质量管理新方法应用奖、质量攻关奖、质量管理创新奖、质量教育奖5个单项奖每届各不超过5个。同时,《办法》还规定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强、质量管理先进、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成长性较强的中小型企业及新兴产业领域中的龙头企业申报市长质量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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