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关于同意命名鲜鱼口老字号美食街等20家园区为“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的公告

2016年12月27日 08:45 信息来源:http://zlgls.aqsiq.gov.cn/zlgl/201612/t20161226_479672.htm

2016年第122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开展知名品牌创建工作”的要求,根据《“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国质检质〔2012〕91号),经园区政府自愿申请创建,相关省(区、市)政府或“质量强(兴)省”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推荐,质检总局组织进行严格的文审论证和现场验收合格,同意命名鲜鱼口老字号美食街等20家园区为“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示范期为2016年12月至2019年12月,示范名称及示范期内创建知名品牌的骨干企业名单附后。

特此公告。

附件:1. “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名单

   2. 示范区内创建知名品牌的骨干企业名单

质检总局

2016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公告122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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