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检验检疫局出台七项措施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检验检疫工作支持外贸稳定发展的意见》
一是推进检验检疫通关便利化建设,全面提高企业通关速度。加快落实与天津口岸的直通放行政策,加强与海关、商务厅的协作沟通协调,帮助外贸进出口企业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诚信守法企业实行优惠便利措施,营造良好的进出口贸易环境;发挥电子口岸作用,改善山西内陆口岸通关作业环境。
二是完善源头监管,支持食品农产品扩大出口。帮助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达到对外注册要求并及时推荐对外注册;积极推动以地方政府为主导的出口食品农产品基地区域化备案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减免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和检验检疫业务调整的各项优惠政策。
三是扶持企业突破国外壁垒,促进山西产品顺利出口。掌握TBT、SPS措施国际动向以及WTO成员国贸易政策的变化,了解出口企业遭遇技术贸易壁垒的情况,组织对WTO成员的贸易措施评议工作。
四是优化监管模式,促进机电及装备制造出口。对大型装备制造企业的重点项目实施双人检验保障制度,提前介入,严把进口设备质量关。开展“质量提升服务进万企活动”,“一类企业”享受“三优先”(优先报检、优先检验、优先出证)政策。
五是支持山西国际会展事业的发展,积极做好会展活动期间的检验检疫监管工作。对入境参展商品采取便利通关、快速检测工作模式;加强会展活动期间的疫情疫病防控工作,防止人类传染病和动植物疫情疫病随入境人员和展品传入国内。
六是做好原产地管理工作,增强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帮助企业用足用好国外关税优惠待遇,加强原产地证书、地理标志、普惠制和自贸区等优惠政策的宣传、咨询和签证工作,促进山西产品扩大出口。
七是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自身服务能力建设。加强检测能力建设,强化技术支撑,提高窗口形象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检验检疫工作效率,做好质量分析工作,供政府部门决策参考,完善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
一是推进检验检疫通关便利化建设,全面提高企业通关速度。加快落实与天津口岸的直通放行政策,加强与海关、商务厅的协作沟通协调,帮助外贸进出口企业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诚信守法企业实行优惠便利措施,营造良好的进出口贸易环境;发挥电子口岸作用,改善山西内陆口岸通关作业环境。
二是完善源头监管,支持食品农产品扩大出口。帮助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达到对外注册要求并及时推荐对外注册;积极推动以地方政府为主导的出口食品农产品基地区域化备案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减免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和检验检疫业务调整的各项优惠政策。
三是扶持企业突破国外壁垒,促进山西产品顺利出口。掌握TBT、SPS措施国际动向以及WTO成员国贸易政策的变化,了解出口企业遭遇技术贸易壁垒的情况,组织对WTO成员的贸易措施评议工作。
四是优化监管模式,促进机电及装备制造出口。对大型装备制造企业的重点项目实施双人检验保障制度,提前介入,严把进口设备质量关。开展“质量提升服务进万企活动”,“一类企业”享受“三优先”(优先报检、优先检验、优先出证)政策。
五是支持山西国际会展事业的发展,积极做好会展活动期间的检验检疫监管工作。对入境参展商品采取便利通关、快速检测工作模式;加强会展活动期间的疫情疫病防控工作,防止人类传染病和动植物疫情疫病随入境人员和展品传入国内。
六是做好原产地管理工作,增强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帮助企业用足用好国外关税优惠待遇,加强原产地证书、地理标志、普惠制和自贸区等优惠政策的宣传、咨询和签证工作,促进山西产品扩大出口。
七是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自身服务能力建设。加强检测能力建设,强化技术支撑,提高窗口形象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检验检疫工作效率,做好质量分析工作,供政府部门决策参考,完善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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