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更精准 措施更有力 成效更突出
浙江创新开展质量工作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0-09-02 来源:中国质量报

质量工作纳入省政府对地方政府的重点督查激励项目;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制度全面改革;省对市级政府的质量工作考核办法进行全面修订,让考核更科学;“品字标浙江制造”贴标亮标全面铺开;100个传统特色产业质量提升行动全面实施;《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出台,质量安全底线扎得更牢固;台州市因为质量工作真抓实干成为国务院表彰激励的10个地方之一……今年以来,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把浙江建成“重要窗口”的指示精神,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在质量工作创新上频频发力,赋能企业提质增效,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不利影响、引领浙江企业及产业实现持续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了突出的作用。

浙江高质量发展中的杭州城市新中心

提升政策激励效应

近日,2019年度浙江省政府质量奖初选授奖组织名单正式向社会公示。公示名单显示,浙江省这次质量奖评选较往届有着非常大的变化。

从奖项设置上,将奖项细分为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浙江省质量管理创新奖、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组织奖3项。其中组织奖面向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质量奖创新奖培育工作、政府质量工作和区域质量安全稳定工作这3项工作优异的政府给予激励;创新奖则是面向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在质量创新、品牌建设和知识产权创新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的企业和组织,该奖项与质量奖合并申报。

从参评组织分类上,结合浙江高技术新兴产业蓬勃发展、中小企业量大面广的实际情况,以及结合区分不同产业部门和企业组织类型,分别细化设置了数字经济、生命健康、工业、农业、服务业、建筑业和中小企业7个申报组织类别。浙江省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细分组织类别是为了让质量奖评选更符合浙江实际,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据了解,最终获奖名单公布后,浙江除了召开全省质量大会进行表彰外,还将通过大会分享、电视访谈、巡回报告等形式向全社会传播获奖企业提炼的先进质量管理方法,以引领各行各业开展质量“全民健身”。浙江局通过建立先进质量管理孵化信息平台,架通获奖单位与中小企业“桥梁”,通过“大企带小企”,实施先进质量管理孵化。

浙江对于争创中国质量奖、提升浙江质量美誉度的工作也十分重视。浙江局党委专题研究中国质量奖组织评审工作,对前三届中国质量奖获提名奖企业、有较高积极性并具备创奖实力的企业进行分析,形成中国质量奖参评工作方案。为发挥评奖带动提升作用,该局还联合11个市及省直相关部门广泛发动企业等组织主动冲刺中国质量奖,并邀请专家上门辅导,帮助企业提炼质量管理模式。

发挥公共品牌引领功能

“品字标”浙江制造是浙江省开创的区域公共品牌建设模式,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浙江局围绕疫情防控需要,及时调整服务模式,全力支持浙江制造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该局通过公开征集“品字标”企业在复产复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需求和工作建议,先后上线“浙江制造”认证大讲堂云服务、“浙江制造”标准大讲堂云服务等。

为方便企业参与品牌建设工作,浙江局还建立云上“品字标浙江制造服务团队”,以远程指导、专业培训等形式,为企业开展“一对一”“订单式”辅导。同时,于3月开启“品字标浙江制造”标准立项论证“线上答辩”新模式;于5月在全省举办“品字标浙江制造”企业“公益培训+现场答辩”活动,赴11个市开设专场,减轻企业负担。

为发挥出“品字标“区域公共品牌的作用,浙江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品字标浙江制造”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出7个方面15项政策举措,有针对性地完善品牌建设长效机制,着力破解制约品牌建设的瓶颈问题。结合中国品牌日,浙江局在全省启动“品字标浙江制造”企业“四个百分百”计划(“品字标”企业质量承诺100%公示、品牌产品100%贴标、厂区车间100%亮标、广告宣传100%植入)。该局还制定发布了《“品字标”贴标亮标工作指引》,省市联动全面推进产品、厂区、门店和广告等领域“品字标”全面贴标亮标。另外,数字赋能“品字标”,策划上线“品字码”功能,消费者可通过扫描码获取“品字标”企业产品信息、标准和品牌证书、关键性能指标对比和质量承诺等内容。以“品字码”为载体,以更大的力度让“品字标”企业“四个百分百”计划落到实处,打响“品字标”品牌。

为将制造业“品字标”品牌建设经验推广到农业和服务业领域,浙江局还出台了《品字标浙江服务标准》,与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品字标浙江农产品牌建设的通知》。该局组织编制的《“品字标浙江制造”公共品牌建设》教材和视频课程,获得了省教育厅支持,即将在应用型本科院校和高中职院校推广使用。

促进传统产业协同升级

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工作,浙江局根据省里要求,提出在全省全面开展百个特色产业质量提升行动,以传统制造业为重点,深入开展质量提升示范行动,树立一批质量标杆。

根据省内区域特色产业明显的特点,按照“一县一产业”原则,浙江确定了100个特色产业质量提升项目。根据各地推荐情况,遴选确定杭州市临安区电线电缆、宁海县文具等10个产业作为省局直接重点支持的质量提升项目。提升行动强调要统筹发挥第三方服务机构的作用,指导、协同第三方服务机构有序开展质量调查、标准比对、质量分析、质量诊断、质量咨询、质量培训等工作,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攻关,建立完善质量管理制度。浙江局“省质量提升服务团”组织质量领域专家,为产业发展尤其是中小企业质量提升提供“一站式”“订单化”服务。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浙江三级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发挥好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质量基础设施支撑作用,做强产业提升的质量基础,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资源,宣传报道特色产业提升工作及成效,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案例,展示特色产业标杆企业的优质产品和服务,为后续滚动推进区域其他产业质量提升积累经验、提供样板。

实现守底线拉高线两手抓

浙江局质量工作负责人认为,缺陷产品召回既是保障安全守护质量底线的需要,也能发挥出积极主动发现质量问题促进质量提升的作用,缺陷产品召回工作必须抓好。

为完善召回工作体制机制,浙江局出台了《浙江省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暂行办法》,重点解决职责分解、程序细化问题,确保市场监管总局规章全面落实。通过组织全省系统条线监管业务培训,实现召回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全覆盖,在信息收集报送、缺陷调查、召回过程监管方面形成合力。浙江局对全省重点消费品生产企业进行宣贯培训,引导企业依法主动履行召回责任,切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让企业充分认识到自觉召回缺陷消费品,既是履行社会责任,又是防范质量安全事件发生的“止损”措施。该局还强化技术支撑能力,推进缺陷产品技术机构建设。今年上半年,又有嘉兴、衢州、舟山3个市级“分中心”挂牌,实现市级全覆盖,形成了“以省中心为龙头、覆盖市县、特色明显、优势互补”的召回技术支撑体系。

为发挥出召回促提升作用,浙江部署了“一次召回提升一个行业”行动。目前,在宁波、温州地区文具、教具、玩具产品领域试点开展,现已完成相关生产企业、技术机构、行业协会等的走访调研,并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进入市场购检阶段。

据浙江局相关方面负责人介绍,高质量发展目标凸显质量工作的基础性作用越来越重要。接下来,浙江局要重点谋划两项重要质量工作。一是筹备好明年在浙江举办的中国质量(杭州)大会,浙江局要求全系统以大会召开为契机,策划形式多样、内容扎实的质量活动,全面营造讲质量、创造质量、享受质量的社会氛围,提升大会质量和影响力;二是科学编制《质量强省“十四五”规划》。该规划已纳入浙江省“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目前工作专班已对接省发展规划院进行了初步沟通,同时通过开展实地调研,以及联合省工商联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开展线上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深化质量工作的意见建议。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 “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调查汇总公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 中国经济网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 中国产品质量信誉网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新利18国际路线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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