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20年“质量月”启动仪式暨质量提升现场观摩会在青岛召开

时间:2020-09-02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9月2日,山东省2020年“质量月”启动仪式暨质量提升现场观摩会在青岛召开。此次活动,由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青岛市政府共同举办。今年山东省“质量月”活动的主题是“物联世界 质量强省”。山东省政府副省长任爱荣、青岛市政府副市长栾新出席活动并先后致辞。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局长侯成君、省质量强省及品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出席活动,企业代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及媒体、记者等共计260余人参加了活动。

近年来,山东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发展重要论述为遵循,坚持新发展理念,大力实施质量强省及品牌战略,扎实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推进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建设,质量总体水平不断提升。全省工业产品抽检合格率连续4年保持在96%以上;2019年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整体合格率均在97%以上,药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99.78%。2家企业荣获中国质量奖,49家企业、28名个人先后荣获山东省省长质量奖。质量技术基础不断增强,家电、新一代信息技术、纺织服装、新材料行业新增团体标准数量均在30个以上。品牌高端发展卓有成效,全省共41家企业上榜《2019年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上榜企业平均品牌价值增幅均在17%以上。

当今世界,已进入“万物互联”的物联网时代,智能生产、智慧生活正在开启。“物联网+质量”日益成为持续推进质量提升和品牌创新的重要手段,要抓住机遇,以“物联网+质量”持续推进质量提升,推动山东省实现由大到强的战略性转变。

质量和品牌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统筹协调、持续发力。要在既有工作基础上,定规则、建机制、搭平台,构建山东省科学合理、运行高效的质量、品牌发展、品牌保护、社会协同体系。要坚持把质量提升作为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着力点,完善物联网标准体系建设,引领全省物联网技术、产业、应用的发展;要加快应用创新,打造物联网应用平台,服务实体经济,以信息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提升全系统生产率;要构建开放、创新的合作生态,整合全产业链力量,实现合作价值,助力打响“好品山东”品牌,促进产业健康发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山东省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成果展示、“好品山东”形象标识、山东省创建优质产品基地成果展示。

(一)质量提升,三年成果丰硕

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质量工作,群众质量获得感不断增强,全省质量提升行动成效显著。2020年,迎来质量提升行动的收官之年,质量基础全面夯实,全省新兴行业新建标准122项,公用计量标准4954项,位居全国第二。主导制定3项国际标准、2项国家标准。全国 “国际标准化论坛”落地青岛。质量提升深入推进,15个市创建为省级以上食品安全市,农产品检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药品抽检合格率达99.6%。目标任务持续跟踪评估,锁定《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中的八大领域、24个行业模块、122项具体任务,实施精准政策评估。评估问效的做法在国务院召开的深入推进质量提升行动座谈会上进行了交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先后多次点名表扬山东,并在全国推广“山东经验”。

(二)好品山东,引领品牌高端化建设

“好品山东”形象标识

“好品山东”形象标识基于山东特色文化艺术的历史美感,整体刚正不阿,简单大气。图形正形部分为“山”字,三个大的方形叠加组合构成“品”字,下部分为流动的黄河,气势如虹,在山东境内汇入大海。标识内部负形部分为山的大写字母“S”,充分体现“好品山东”的多元交融;标识的橙红渐变色取自初生的太阳,象征着“好品山东”旭日东升、朝气蓬勃。

共建共享“好品山东”,立足于把各部门的区域品牌优势转化为整体发展优势,通过构建品牌体系、打造标准体系、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夯实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体系、创新质量评价体系、深化信用体系、搭建运营推广体系等“七大体系”,打造“好品山东”区域品牌,使“好品山东”竞争力位居全国区域品牌前列,并进一步成为具备国际竞争力的区域品牌,以更高层次、更高品质助力山东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强省建设。

(三)优质产品基地,提速产业集群发展

山东省自2009年开展优质产品基地创建工作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共创建优质产品基地12批,涌现出150个优质基地,成长出241家龙头骨干企业,形成“产业集群+龙头企业”推进态势,促进了山东省产业集群快速发展,提高了区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和高质量发展能力。

山东省质量强省办先后出台优质产品基地管理办法、优质产品基地认定指南,推广优质基地科学先进发展经验,委托第三方持续开展基地创建和认定,每年公布一批产业链、价值链发展前景良好的基地,大幅提升基地品牌的知名度和认可度。启动仪式进行了山东省优质产品基地风采展示,并对山东省优质生态农产品、省优质医疗器械基地等4个认定基地进行了授牌。

青岛市展示了青岛市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物联网平台,青岛市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物联网联盟秘书处揭牌

国家质量基础设施(NQI)是提升一个国家发展质量的基石,以计量、标准、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为核心的NQI,已成为全球竞争的核心要素和战略资源,是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体现。青岛作为最早启动工业化的城市之一,工业基础良好,各类制造业门类齐全,应用场景丰富。随着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为加快传统制造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培育壮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新动能,青岛创新思维,将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与物联网的有机结合,汇聚标准、计量、合格评定资源,依托海尔卡奥斯着力打造“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物联网”平台,并在此次启动仪式上正式启动。

平台针对企业端品质不均衡、缺乏合规性评估,机构端资源散弱、存在技术壁垒,服务商信息不对称、供需匹配难等痛点,汇聚企业、NQI机构、服务商三方生态资源,通过提升产品质量水平,助力企业转型升级;通过匹配市场供需能力,增强服务端商业活力;通过构建标准共享平台,规范机构标准体系。以领先的标准、精准的计量,权威的合格评定,驱动产业升级,激发产业动能,助力提升制造业、服务业的竞争力,打造全产业链的生态服务,实现生态攸关方共创共赢。

为推动“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物联网”线上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的工作体制和机制,搭建协同政府部门接通服务企业的重要载体,实现平台服务领域不断拓展、产业链不断延伸、相关方资源不断聚集,由海尔集团、海信集团、青啤集团、青岛港集团、青建集团共同发起成立青岛市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物联网联盟。在启动仪式上,“青岛市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物联网联盟秘书处”揭牌。

山东省新利体育最新官网网址局长侯成君宣布了2021年“质量月”启动仪式的举办城市为潍坊市。青岛市副市长栾新和潍坊市副市长田民利进行了旗帜交接仪式。

海尔集团总裁周云杰、青岛啤酒集团董事长黄克兴分别以《物联网时代 体验即质量》《以工业互联网助力质量提升和产业升级》为主题,进行了演讲。

启动仪式结束后,与会人员一行前往青岛啤酒一厂进行质量提升观摩交流,现场感受并学习青啤集团在标准引领、质量提升、品牌创建、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成功经验。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 “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调查汇总公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 中国经济网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 中国产品质量信誉网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新利18国际路线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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