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平市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在福矛集团举行

时间:2020-09-05 来源:海都网

9月3日,第六届福建省政府质量奖企业(福矛集团)经验分享暨2020年南平市“质量月”活动在福矛酒业集团正式启动。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先义,省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处处长傅晓清、南平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吴良应,建瓯市副市长翁成峰,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及质量发展业务工作人员、我市参加第七届省政府质量奖申报企业领导及相关企业负责人等共85人出席活动。南平市市场监管局二级调研员詹其龙主持活动仪式。

建瓯市政府副市长翁成峰在致辞中介绍了建瓯市将质量工作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不断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呈现出经济运行平稳增长、质量显著提升、改革深入推进、民生持续改善、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态势。

建瓯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一系列加强质量工作规范性文件,为质量工作提供政策扶持和指导依据,全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稳步提高。今年1-8月,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99.5%,加工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合格率98.2%,重点工业产品省级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100%;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均达100%;多年来未发生重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质量强市”战略成效显著。截至目前,共持有效注册商标4807件、中国驰名商标2件、地理标志商标12件、集体商标9件;取得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1家、南平市政府质量奖及提名奖4家、省级以上农业标准化示范区4个,24家企事业单位参与国家标准等各级标准的研制30项。“建瓯锥栗”和“东峰矮脚乌龙”获中国品牌价值排名榜百强前列。

南平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吴良应介绍了2019年度我市质量发展工作进展情况,并就开展好“质量月”活动,推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质量发展工作提出了做好“质量月”活动牵头作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企业质量第一责任人意识等工作要求。

2019年度,我市质量提升持续推进,品牌建设成绩突显,机制建设更趋健全,质量基础日趋完善,安全底线更加牢靠。省政府对设区市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南平市获A级;2家企业被授予第六届福建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全市获省政府质量奖企业达4家,并列全省设区市第三位;组织开展了4届南平市政府质量奖评审,18家企业获奖;南平市被评为中国区域农业品牌示范基地,“武夷山水”连续两年在区域农业形象品牌评选中位列前三;2020年中国品牌价值评价信息发布会上,我市4个品牌入围5亿元榜单,6个品牌进入地理标志区域品牌110强(全省9个),“武夷岩茶”连续第4年蝉联中国茶叶类区域品牌价值第二名,“建盏”位居工艺品类区域品牌价值首位;组织落实“质量强市”三年行动方案,推动市政府出台支持品牌、质量、标准化建设的奖励政策,对企业和单位在实施品牌战略、质量提升工程和标准化建设等给予最高200万元资金奖励;邀请专家开展卓越绩效免费巡诊,“一企一策”协助企业完善科学质量管理模式;筹集标准化专项经费105.5万元,支持指导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和省地方标准制定,目前全市新增企业声明公开标准288项,省地方标准4项,团体标准4项,1项国家标准、3项省地方标准获批立项。在建的3个国家级10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试点项目覆盖茶、菌、蔬、药、花等农产品,示范带动面积2.4万亩;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位列全省设区市第四名,食品安全满意率晋升全省A级,产品质量合格率为97.74%,位列全省第五名。

随后,刘先义副局长宣布“质量月”活动启动,并与省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处处长傳晓清、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吴良应、建瓯市政府副市长翁成峰、建瓯市市场监管局局长林俊、福矛酒业集团董事长、总裁蒋国兴等为“质量月”启动台灌沙后,作了重要讲话。刘先义提出在三个层面做好“质量月”工作,一是在国家战略层面,要准确把握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意义,抓实做好全方面发展高质量的任务,推动经济发展转型;二是在政府层面,要充分运用市场机制,推动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公平竞争,完善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机制;三是在企业层面,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质量责任,树立企业质量第一意识,做好质量管理,落实到每一位员工,每一道环节,要有整套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与科学管理办法。

刘先义在讲话中充分肯定福矛酒业集团“创省奖”的工作成效。希望企业家们要坚定信心,学习先进企业优秀经验,增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的责任感,自觉扛起大质量“旗帜”,坚定不移地依靠地方政府推动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齐头并进,推动质量发展工作更好落地,促进质量提升。

启动仪式上,福矛酒业集团副总裁蒋晨熙分享了企业通过争创第六届省政府质量奖、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不断创新理念、持续改进,在品牌、营销和质量方面取得长足发展的经验和方法。福矛酒业集团自从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后,从原来单纯追求产品质量提升到全面追求经营质量,走出以质取胜的品牌经营之路,通过冠名高铁、搭载神舟三度飞天、厦门金砖会晤用酒等一系列品牌事件,使福矛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大大提升;通过渠道下沉、扁平化操作、差异化服务等方式,贴近顾客需求,市场占有率增长了4倍;根据19580标准,抓好质量管理,充实质量队伍,完善制度建设,增加过程管控,确保高质量发展;深入学习卓越绩效管理细则,强化高层领导风险意识,推动组织持续经营,通过不赊账、少贷款、严审计等措施,规避突发事件所带来的的经营风险,确保企业的稳健发展。通过贯彻落实“打响品牌、搞好营销、抓好质量、管好风险”四项措施,帮助企业顺利度过难关,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大幅增长,福矛集团成为福建省白酒行业龙头企业。

同时,蒋晨熙向大家分享了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给福矛带来的深刻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经营理念从财务导向转变为能力导向,进一步提升整体竞争力,改善竞争态势,提高市场地位,实现永续经营;2、树立大质量的理念,全面弘扬工匠精神,从产品、工艺、经营等方面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用量化和比较的手段更加清晰、准确的判断企业运营情况;3、对标学习、跨界学习的愿望极其强烈。通过与竞争对手、行业标杆对比,在学习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的特点进行改造和创新,使快速学习、快速转化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4、闻过则喜,持续改进的思想深入人心。随着对质量定义的理解扩展到各项经营活动,特别是面对白酒市场极其饱和的竞争状态,通过与竞争对手和标杆的对标比较,不断完善改进方案、措施,对改进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达成共识,形成努力创新、积极改进的良好氛围。

南平市质检所高级工程师余敏开展题为《从优秀走向卓越——脚踏实地践行卓越绩效管理》的培训交流,并对企业家们提出的问题一一作答。

培训结束后,与会代表参观了福矛酒业集团文化展厅、恒温窖藏酒库、生态酿造车间和闽酒文化长廊等地方,对福矛酒业集团在品牌、营销、质量、工艺等方面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和赞赏,进一步提升了企业质量管理意识,让企业深入实地了解、学习获奖企业的先进经验与做法,传播了先进的质量管理科学方法,体会质量精神,为各企业提供了良好的交流平台。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 “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调查汇总公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 中国经济网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 中国产品质量信誉网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新利18国际路线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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