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月”活动始于1978年,是在我国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倡导和部署下,以多种形式于每年的9月在全国范围内动员全社会尤其是广大企业积极参与,长期组织开展的一项重大质量活动和群众性质量主题活动。全国“质量月”活动旨在提高全民质量意识,营造人人关心质量、重视质量、追求质量、创造质量、享受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提升国家质量竞争力,推进建设质量强国。

全省“质量月”活动新闻发布会在南昌举行

时间:2017-08-24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网

8月24日,江西省政府新闻办、省质监局联合召开全省“质量月”活动新闻发布会。省质监局副局长张正新介绍全省“质量月”活动情况,省质监局质量处处长杨兴国、省质监局监督处处长倪宾、省质监局标准化处处长彭家骠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陈惠龙主持发布会。

陈惠龙: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年以来,省质监局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创新引领、绿色崛起、担当实干、兴赣富民”工作方针,坚持质量兴省、品牌兴业、标准引领,扎实做好质量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质量总体水平。今天上午,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了省质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正新,省质监局质量处处长杨兴国、监督处处长倪宾、标准化处处长彭家骠等出席发布会,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下面先请张正新副局长介绍有关情况。

张正新:

各位来宾,新闻界的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很高兴与媒体朋友见面,感谢大家对江西质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9月份,我省将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等49个部委的要求,在全省开展“质量月”活动。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新闻发布会,就是希望通过在座的各位记者朋友,加大对全省“质量月”活动的宣传力度,加大对质量知识的宣传力度,加大对质量工作的宣传力度,从而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

下面,我就今年我省“质量月”活动简要介绍如下:

一、省质量兴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组织开展的“质量月”主要活动

今年,省质量兴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将联合省有关部门共同开展2017年全省“质量月”活动,主要有14项活动:一是开展“绿蕾3”等专项行动,重点抓好出口危险品、消费品、陶瓷、战略资源性产品等重点产品及输东南亚、中东欧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产品质量提升。二是积极申报全国“质量标杆”,示范引导企业深化实践质量标杆成功经验。启动实施2017年全省企业创新能力提升活动质量管理提升计划。三是开展以质量提升为主题的专题教育活动和组织开展教育产品大检查活动。四是部署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计划,组织实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五是开展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示范创建工作,确定一批示范区创建项目和开展公路水运品质工程评价体系研究。六是开展农机打假护农活动;组团参加第十五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七是组织对香菇、木耳、葛根等重点林产品进行监测抽查;开展质量标杆活动,遴选推荐申报一批国家林业标准化示范企业。八是开展全省“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提升企业诚信经营意识。九是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十是开展以“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为重点的市场综合治理行动。完善旅游企业信用信息发布机制。十一是启动为期1个月的2017年江西省第二批环境保护督察,督促5个城市重点地区统调机组电厂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十二是开展2017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网络商品质量抽检及电线电缆质量专项监督检查。强化网络消费维权,同步开展线上线下的质量抽检。十三是开展2017全省农村食品安全百日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村食品安全。十四是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月”活动,正确引导运用金融知识,增强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省质监局组织开展的“质量月”活动

省质监局在认真履行质量兴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组织开展全省“质量月”活动的基础上,同时将结合质监工作实际,组织全省质监部门开展“质量月”活动。主要有十二项活动:一是举办2017年全省“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暨江西品牌建设成果展示活动。二是开展“2017年全省质量月宣传咨询服务日”活动。三是组织江西名牌企业参加长三角地区“讲述质量故事”主题演讲比赛活动,进一步推动长三角地区品牌质量提升。四是召开“质量月”活动新闻发布会。五是组织开展“贯彻新理念,培育新动能,加快新发展(对话质量提升)”大讨论。六是开展“百万网民学法律”知识竞赛“质量月”专场活动。七是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评估,推进“标准化进园区”暨园区标准化培训和服务工作,提升企业内生动力。八是开展“电梯安全宣传周”活动,组织全省电梯维保单位进行自律声明。开展电梯维保质量现场监督抽查、电梯生产单位证后监督抽查及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九是开展“阳光纤检”进校园活动,对校园内和校园周边的絮用纤维制品开展强有力质量监督检查,促进絮用纤维制品质量提升。十是开展加油机专项计量监督检查,规范加油站行业诚信经营。十一是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产品监督检查,提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有效性。十二是深入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组织专家进园区、进企业,举办全面质量管理基础知识教育讲座,促进企业全面质量提升。

三、有关企业组织开展的“质量月”活动

江西铜业集团公司、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12个单位都分别以不同的形式开展“质量月”活动,积极开展质量培训,普及质量知识,推广质量先进经验,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增强质量主体意识,营造质量兴企的浓厚氛围。

以上是省质量兴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质监局和有关省出资监管企业主要开展的“质量月”活动,各地将根据省质量兴省领导小组关于今年“质量月”活动的部署安排,结合各地实际,组织开展“质量月”活动。

各位记者朋友,省质监局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质量兴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关心支持下,在有关企业的积极配合下,扎实推进了质量工作开展,有力提升了全省质量总体水平。下一步,省质监局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创新引领、绿色崛起、担当实干、兴赣富民”工作方针,坚持质量兴省、品牌兴业、标准引领,扎实做好质量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质量总体水平,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成富裕美丽幸福江西做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同时,我们也真诚希望新闻界各位朋友继续关心和关注质量工作,进一步加大质量宣传报道,努力营造人人关注质量、人人提升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良好氛围。

我的介绍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陈惠龙:谢谢张正新副局长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请举手示意,并介绍所在新闻机构。谢谢!

江西日报记者:刚才,张局介绍了质量兴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省质监局开展“质量月”活动的相关情况,请问今年我省对“质量月”活动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

张正新:开展好今年我省的“质量月”活动,一要扩大影响,打造品牌。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各类园区、广大企业积极开展具有区域和行业特色的主题活动,形成工作合力,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质量月”活动。扩大“质量月”活动影响,打造“质量月”活动品牌。二要提高参与程度。充分发挥企业作为全省“质量月”活动的“主力军”作用,积极引导企业增强质量安全意识、质量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动员行业协会广泛开展全省“质量月”活动,提升全行业质量、诚信水平。动员广大城市和园区结合发展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特色活动。三要体现特色,突显实效。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质量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集中力量开展攻关,在重点质量问题上实现突破,有效提升产品、产业、质量总体水平,切实解决老百姓关心的和消费者反映强烈的质量问题,增强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

经济晚报记者:全国质量月活动开展了很多年,请问,全国“质量月”活动的背景、由来及主要目的是什么,今年的主题是什么?

杨兴国:“质量月”活动是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国家相关部门并发动广大企业和全社会积极参与,以多种形式于每年9月份组织开展的为期一个月的全国范围内的质量专题活动,每年都有一个主题,目的就是为了提高全民族质量意识和质量水平。

1978年第一次举办,当时正值国民经济开始恢复初期,许多企业生产效率低、质量问题严重。1978年6月24日,国家经委向全国发出《关于开展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决定每年9月份在全国工交战线开展质量月活动,大张旗鼓地宣传“质量第一”的思想,树立“生产优质品光荣、生产劣质品可耻”的风尚。第一次的动员大会,国务院李先念等7位副总理出席。

1978年至1984年,质量月活动连续开展了7次,内容一次比一次丰富,规模也一次比一次大。

1985年至1996年,鉴于质量月活动的各项内容已基本成为广大企业的自觉行动,为了避免在一年里设置过多的专题活动月,停止了质量月的明确称呼,但质量月活动的主要内容仍然进行。

1996年12月,国务院颁布了《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2010年)》,其中提出要继续开展质量月活动。因此,从1997年开始,我国又恢复了一年一度的质量月活动。恢复后的质量月活动仍然定为每年的9月份。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全国“质量月”活动内容不断丰富,2003年, “质量月”活动形成了独特标志,到今年,共有49个部委参与,“质量月”活动影响深入人心。今年活动的主题是“大力提升质量 建设质量强国”

我省的“质量月”活动与国家同步,每年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确定一个主题,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质量月活动,对提高全民质量意识,提高质量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世界上全国"质量月"活动起源于日本,日本于1960年举行第一次"质量月"活动,1988年,美国也开始了一年一度的全国"质量月"活动。

江西电台记者:“质量”在经济发展中具有越来越重要的战略地位,我省实施质量兴省战略,开展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全省质量水平不断提升,请问目前我省的产品质量状况怎么样?

倪宾:质监部门主要负责生产加工环节的产品质量监督。今年上半年,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我省53家企业生产的53批次产品,合格51批次,抽查合格率为96.2%,高于全国抽查合格率5.5个百分点。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共对我省560家企业生产的666批次产品,产品质量合格607批次,抽查合格率为91.1%,其中日用消费品占抽查总数的31.0%、食品相关产品占抽查总数的45.3%、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占抽查总数的14.9%、工农业生产资料占抽查总数的8.8%。

抽查结果显示,日用消费品、食品相关产品抽查合格率较高,其中纸巾纸、LED灯、酒瓶、食品用陶瓷制品等6类产品抽查合格率均为100%;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工农业生产资料产品质量较为稳定,其中轴承、建筑用塑料制品等3类产品抽查合格率均在93%以上。抽查也发现了一些产品质量问题,如少数家用燃气灶具产品的干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灶结构等指标,部分竹木筷子产品的二氧化硫浸出量、霉菌等指标,部分彩钢夹芯板产品的金属面材、芯材密度、规格尺寸和允许偏差等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对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均移送相关市局依法进行处理。

中国江西网记者:标准是质量的基础,标准创新是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手段,请问,我省什么时候获批筹建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有什么重要意义?

彭家骠:创新基地是标准化试点示范的一种形式,是促进创新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的服务平台,是以标准化助推创新技术和产品市场化、产业化和国际化的孵化器。创新基地总体上分为区域和领域两大类。区域创新基地主要服务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和重大改革创新举措的实施,领域创新基地主要服务国家重大产业政策的落实。

2017年7月27日,国家标准委向省政府发函同意我省筹建国家绿色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江西绿色生态)。建设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已纳入《中国制造2025》等国家重要政策规划,成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举措之一。截至目前,国家标准委共批准筹建中关村、华南、广州、重庆等7个区域创新基地和青岛家用电器、国家电网国家2个领域创新基地,第10个国家创新基地将落户我省。

国家绿色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江西绿色生态)的建设,将推动全国标准化成果在江西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应用,努力建成全国绿色生态领域先进标准创制和试验验证的引领辐射区和国家绿色生态领域标准化工作的重要创新实验区,发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的全国样板作用,使绿水青山产生巨大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陈惠龙:由于时间关系,答记者问到此结束。谢谢张正新副局长、谢谢杨兴国、倪宾、彭家骠处长,谢谢各位记者朋友,欢迎大家继续关注全省质量工作。如果还有什么问题,可以会后再进行咨询、沟通。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新利18国际路线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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