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月”活动始于1978年,是在我国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倡导和部署下,以多种形式于每年的9月在全国范围内动员全社会尤其是广大企业积极参与,长期组织开展的一项重大质量活动和群众性质量主题活动。全国“质量月”活动旨在提高全民质量意识,营造人人关心质量、重视质量、追求质量、创造质量、享受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提升国家质量竞争力,推进建设质量强国。

2017年柳州市“质量月”活动正式启动

时间:2017-09-12 来源:柳州日报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等 47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精神,按照自治区实施质量强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9月11日上午,2017年柳州市“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在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举行,2017年柳州市“质量月”活动正式拉开帷幕。柳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何焕全、柳州市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质监局局长蒋为民出席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上,市质监局副局长刘巍宣读了《柳州市 2016年度“广西名牌产品”获奖企业名单》,市领导对获奖企业代表进行了表彰。今年,柳州市17家企业29个产品获2016年度“广西名牌产品”称号,较去年增长107%,名列全区前茅,成为柳州市大力实施品牌战略,打造品牌立市的有力体现。

市质量强市办主任、质监局蒋为民局长代表质量强市领导小组致辞。一年来,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柳州市坚决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质量工作部署要求,围绕创建 “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城市质量总体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质量基础进一步夯实,质量共识进一步凝聚。经统计,截止到2016年,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3%以上;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84.22,高于全国平均值;品牌企业对经济贡献率不断提高,品牌企业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由强市示范创建之初的28.76%提高到39.99%,提高了11个百分点,创建的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荣登全国最具潜力区域品牌30强;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全国中上水平;城市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绿色发展水平不断增强。柳江河饮用水保护河段保持在国家地表水Ⅲ类以上水质标准,大部分河段达Ⅱ类水质标准;“十二五”期全市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60.56%,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年来,大力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品牌建设硕果累累。柳州市东风柳汽和建工五建两家企业荣获自治区 “主席质量奖”,占第三届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获奖企业半壁江山,“三江茶油”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今年,继续推进政府质量激励政策,组织开展了第五届“市长质量奖”评定工作,柳工挖掘机和耐世特汽车系统两家企业 脱颖而出;组织完成了第三届中国质量奖(城市)参评申报工作,成为广西唯一参评入选的城市,组织东风柳汽、区建工五建以及柳州饭店分别申报了中国质量奖制造业、工程建设行业以及个人奖项,目前申报的 4个奖项均获得总局受理公示。组织编制了《柳州市品牌发展“十三五”规划》,为“十三五”期柳州市实施“大品牌”战略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年来,深入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助力企业转型升级。发布了《香杉实木生态板》、《香杉实木板芯》和《电动汽车用交流充电插座》 3项团体标准,其中《电动汽车用交流充电插座》团体标准的发布,为柳州市宝骏E100新能源汽车上市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撑,柳州市成为全国团体标准活跃度较高的地区,团体标准化工作处于广西领先地位。全市共获批发布国家标准6项、行业标准5项、广西地方标准2项;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标准达1087项,提前超额完成了自治区绩效考核要求的1000项目标。

一年来,大力开展一系列质量治理工程,确保 “两个安全”。逐步建立了“双随机”工作机制,实现对事中事后监管事项及行政检查事项的全覆盖。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开展了17项专项执法行动,共检查企业约100家次,开启了“健全综合执法制度、开展综合执法检查、推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向乡镇延伸”的工作模式。“12365”热线对171件投诉举报件的处置反馈率、及时率均达100%。创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模式,强化专项检查,推进多元共治,上半年共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行动12次、重大活动安全保障3次,对160家重点企业开展了日常监督检查,目标完成率达65%。

一年来,柳州市积极贯彻落实实施质量强桂战略,将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创建 “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作为推动城市质量发展和质量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问题导向,以质量强市示范创建为平台,以促进城市转型升级质量发展为切入点,将质量技术手段与城市质量发展政策顶层制度设计相结合,提出以党委、政府出台《柳州市城市转型升级质量发展导则》这一政策技术性文件的方式,将行政政策的强制性和技术手段的有效性相结合,解决质量发展要求和具体实施操作相脱节的问题,将管理要求标准化,用标准形式和标准化方法,对质量基础要素和质量发展要求进行规范,丰富创新质量发展实践,完善质量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发挥质量技术在指导城市转型升级中的作用,成为统筹协调质量引领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发展的有力抓手, 走出了一条 “用标准促进质量政策落地,以质量驱动城市发展转型的质量创新”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得到了质检总局的认可。

蒋为民局长强调,今年的 “质量月”,我们以“大力提升质量 建设质量强市”作为活动主题,就是将“质量月”的宣传动员功效与质量强市示范创建紧密结合起来,就是要在全市掀起下最大气力抓全面提高质量,推动全民质量共治,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实施全面质量监管的新高潮,就是要掀起全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全面参与到质量强市示范创建中来的冲刺热潮。

何焕全副市长对今年柳州市 “质量月”活动提出要求。第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区县、各行业各部门要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紧紧围绕“下最大气力抓全面提高质量”的要求,将质量月作为宣传质量推动质量发展的有利平台,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谋划,要明确活动目标、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要加强与质量强市示范市考核验收的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全方位、多角度组织开展好“质量月”的各项活动,推进质量强市示范市创建验收工作。第二,积极动员,广泛参与。要充分发挥企业作为“质量月”活动和推进质量强市建设主力军作用,各行业龙头企业、各类名牌企业要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和引导行业上下游、同行业企业等广泛开展“质量月”活动;中小企业要有针对性的开展“质量月”活动,着力解决质量短板问题;行业协会要提升全行业质量和诚信水平,开展丰富多彩的特色活动,将“质量月”活动开展与质量强示范点打造结合起来,通过“质量月”活动使质量强市示范市创建更加深入人心。第三,扎实推进,确保实效。要坚持质量强市示范市考核验收导向,围绕质量领域中的热点问题和共性通病,利用“质量月”活动平台,集中力量开展攻关,在重点质量问题上实现突破,有效提升产品、产业的质量水平,使柳州市质量发展总体水平更加符合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要求。要创新形式,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活动。要围绕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创建质量强市示范市大力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扩大“质量月”活动和示范创建影响,打造柳州“质量月”和“质量强市”的品牌。第四,全力冲刺,力争通过。通过“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考核验收是柳州市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重大标志,也是今年全市质量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的“质量月”活动,从组织策划到活动内容再到开展形式,都要统一到示范创建这一核心上来。质量强市办要进一步加强牵头统筹、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通力配合,广大企业、社会各界要踊跃参与、争创典型,通过“质量月”活动激发示范创建冲刺动力,为柳州市建成广西首个“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再加一把油,努一把力。

何焕全副市长强调,今年的 “质量月”活动,相对于以往而言,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就是要紧紧围绕今年柳州市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市这一中心任务,在全社会掀起全面参与质量强市示范创建、全面参与质量工作和质量发展的热潮,就是要进一步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提升产品与服务供给质量、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推动建设质量强市。通过“质量月”活动,聚焦质量强市示范市创建,聚力全面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从具体的产品和服务质量抓起,一个一个行业、一个一个产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增强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提升柳州市质量竞争优势,为加快“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建成、实现“率先建成”和“打造龙头”的双目标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今年 “质量月”活动,柳州市将紧紧围绕质量强市示范创建这一核心,从质量提升、宣传、整治、服务和群众性质量活动五大方面展开,共筹划安排了29项丰富多彩的活动。其中产品服务质量提升活动6项,质量宣传活动10项,质量整治活动7项,质量技术基础协同活动3项,群众性质量活动3项。市质监局作为质量工作的主管部门,今年“质量月”期间,将继续开展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围绕示范创建考核验收,并进一步采取行动,继续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广大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质量提升的迫切需求,指导帮助企业进行具体攻关,让人民群众获得具体实惠;通过“质量月”活动宣传,以“质量月”活动为契机,唱响质量强市示范创建的声音,弘扬质量价值,打造质量强市品牌,把柳州经济社会的发展推向“质量时代”。

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领导、 2016年度“广西名牌产品”获奖企业代表、市质监系统干部职工、区建工五建干部职工200人出席启动仪式。区建工五建公司董事长黄鼎龙代表柳州市质量品牌标杆企业作典型发言。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新利18国际路线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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