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月”活动始于1978年,是在我国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倡导和部署下,以多种形式于每年的9月在全国范围内动员全社会尤其是广大企业积极参与,长期组织开展的一项重大质量活动和群众性质量主题活动。全国“质量月”活动旨在提高全民质量意识,营造人人关心质量、重视质量、追求质量、创造质量、享受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提升国家质量竞争力,推进建设质量强国。

勇立潮头创质量诚信标杆 凝心聚力争质量提升先锋

时间:2017-09-27 来源:中国质量报

勇立潮头创质量诚信标杆

凝心聚力争质量提升先锋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引领千家企业率先倡议大力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

质量乃国之要事、民之关切,推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已成为全党全国全社会的共识。9月12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印发,提出要下最大气力抓全面提高质量,推动我国经济进入质量时代。

在今年全国“质量月”活动中,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以下简称质检协会)率先垂范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引领上千家质量诚信标杆典型企业,开展企业质量诚信倡议专题活动,向全社会发出大力提升质量的倡议。

“《指导意见》吹响了迈向质量时代的冲锋号,组织广大企业开展质量诚信倡议活动,就是抓好质量提升意识的动员,树立一批质量提升标杆,引导全社会尤其是承担质量主体责任的企业,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让提升质量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质检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柯振权说。

“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提出的命题、作出的决策,是坚定不移走强国之路、加快实现中国梦,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经济迈向中高端、改善供给结构、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的战略举措。”质检协会特邀副会长、中检协联合(北京)质量检验研究中心主任张明说,《指导意见》的出台,是今年全国“质量月”最令人激动、令人振奋的大事,不仅要及时把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到今年的“质量月”活动中,而且要深刻领会《指导意见》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坚决贯彻落实到日常工作行动中。

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品质管理中心总经理毛守勇说,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的现实需要,企业要勇当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先锋,持之以恒提升质量竞争力。

质检协会网络部主任、新利体育平台首页网址总编辑刘丽表示,在全国“质量月”活动中组织企业开展质量诚信倡议活动始于2004年,今年因为有《指导意见》印发,活动本身也就赋予了新的重要内涵。我们以“撸起袖子加油干”的精神去动员引导广大企业率先践行《指导意见》,就是坚持以质取胜、强国圆梦的具体行动。

质检协会企业工作部主任王剑说:“虽然华为、格力、长虹、海尔等品牌长期坚持奉行‘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其产品也已备受国内外消费者喜爱,但现实中也还是存在大量出国扫货、‘海淘’等尴尬现象,质量提升就是要补短板填洼地,从源头夯实质量提升基础。”

据质检协会会员工作部主任刘辉介绍,在今年全国“质量月”活动中,不仅明确部署继续组织开展“企业质量诚信倡议”专题活动,组织开展质量诚信溯源和防伪标识应用服务专项推广活动,还将体现质检协会工作核心价值的“传递质检信任 引导质量消费”写进了全国“质量月”活动口号。

质检协会企业工作部专家委员会主任杨晓东指出,《指导意见》不仅提出目标、规划蓝图,更从政府、企业和市场等不同维度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在企业和市场这一侧,培育壮大民族企业和知名品牌,要形成自己独有的比较优势,并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精益求精地去雕琢品牌价值。

“企业只有潜心追求质量第一,将工匠精神渗透到每一件产品中,才能使之成为推进中国制造的不竭的源泉。”质检协会特邀副会长、名臣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勤发以多年的实践诠释着对质量提升的认知。

“互联网等先进技术能够助力企业实现质量诚信溯源,我们将携手广大企业不断创新质量提升模式,切实运用质量诚信溯源和防伪标识等可靠便捷的质量技术服务,助推企业提高质量在线监制、在线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建设。”质检协会防伪溯源物流管理服务中心主任王群对于通过质量技术手段服务企业有着精准认识。

质检协会特邀副会长、重庆红九九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黄万明说,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既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势所趋,也是改进有效供给不足的当务之急,当然还是满足消费升级的利国利民之举。他表示,通过“质量诚信溯源”标识的运用,有助于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助推企业形成自己独有的比较优势,引领优质优价理性消费的积极性,助力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

质检协会特邀副会长、澳大利亚知名外交家BLACKMORES澳佳宝亚洲区总部董事长欧必得(Peter Osborne)先生表示,质量不分国界,提升质量不仅是全人类共同的追求,也是世界经济复苏繁荣的重要力量。他特别说,习近平主席提出的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和“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理念,为促进国际质量合作、加强全球质量治理提供了广阔平台,并为世界质量发展贡献着中国力量和中国智慧。推动质量发展需要国际社会共同努力,澳佳宝作为世界范围内天然膳食营养补充剂先驱品牌,积极参加中国“质量月”活动,就是要起好国外企业的带头示范作用,助力世界各国消费者对中国产品、中国服务的信任。

对于结合质检协会工作实际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安排,柯振权表示,站在新的起点,唯有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凝心聚力,才能不辱当代质量人的神圣使命。

首先,要在质检协会组织开展的“3·15”活动、全国“质量月”活动中,发挥企业作为质量提升主体的作用,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相关重要部署。

其次,紧密结合《指导意见》的相关重要精神,加大质检协会防伪溯源物流管理服务系统的研发力度,大力开展质量诚信溯源和防伪标识的应用,开展产品质量比较试验工作、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充分发挥新技术新业态在质量提升中的作用,协助企业满足消费者有价值分享的消费需求,督促企业重视质量信号传递反馈的作用,改善用户体验、增强消费黏度,引领优质优价理性消费的积极性,促进消费多元化发展和消费业态升级,为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质量共治格局作出应有的贡献。

再次,也要充分发挥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的职能和作用,创新组织开展质量状况调查、质量比对和会商会诊等专项工作,参与可靠性设计、试验与验证技术开发应用,推广在线检测装置、智能化生产和物流系统及检测设备,引导会员企业制定和实施先进标准、督促会员企业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以第三方名义组织质量评价,发挥质量标杆企业的引领作用,以相关培训和技术指导为抓手,引导企业提升产品和服务附加值,不断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氛围、搭建交流平台,对持续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发挥社会组织不可或缺的作用。

柯振权指出,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迈进质量时代的大门已经打开,只要我们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质量(上海)大会贺信等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精神,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去担当质量人的使命,就一定能够以质量提升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也一定能够把中国经济发展推向质量时代。(原文刊登于《中国质量报》2017年9月27日第3版)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新利18国际路线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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