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等十四部门共同部署今年全国“质量月”活动
共创中国质量 建设质量强国
市场监管总局等十四部门共同部署今年全国“质量月”活动
共创中国质量 建设质量强国
在9月全国“质量月”即将来临之际,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宣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14家部门以“共创中国质量,建设质量强国”为主题,发出《市场监管总局等14个部门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共同部署开展2019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在全社会着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氛围,为建设质量强国、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2019年全国“质量月”活动重点主要有5个方面,包括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召开深入推进质量提升行动座谈会,推动各行业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开展“质量开放日”活动,推动企业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管理小组等群众性活动,组织开展“计量精准服务民企行”等活动;开展质量主题宣传活动,大力提升全社会质量意识,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质量强国的决策部署,充分宣传和展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以来中国质量发展的辉煌成就;加强监管执法,严格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大力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强化从生产到流通到消费的全过程监管,大力推动实施校园食堂“明厨亮灶”行动,开展特种设备重点生产单位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工作质量监督检查,加大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组织开展民生领域价费专项检查,及时将质量抽查、抽查检查、行政处罚信息记于企业名下并向社会公示;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质量问题,聚焦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开展消费者维权服务站建设等活动,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优化营商环境,有效激发市场主体质量发展活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行政府管理和服务的“简约”之道,大力推广“证照分离”“最多跑一次”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平台等典型经验和做法,推动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企业质量提升提供有效技术支撑。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2019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积极动员,广泛参与;服务大局,确保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