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月”活动始于1978年,是在我国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倡导和部署下,以多种形式于每年的9月在全国范围内动员全社会尤其是广大企业积极参与,长期组织开展的一项重大质量活动和群众性质量主题活动。全国“质量月”活动旨在提高全民质量意识,营造人人关心质量、重视质量、追求质量、创造质量、享受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提升国家质量竞争力,推进建设质量强国。

聚合力 促提升 谋发展——2019年陕西省“质量月”活动重点突出、内容丰富

时间:2019-09-06 来源:中国质量报

金秋九月,秋风送爽。

9月5日上午,陕西省暨西安市“质量月”活动在西安启动。

来自陕西省、西安市强省(市)委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陕西质量奖”获奖单位、部分陕西省名牌产品企业负责人齐聚古城,在喜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之际,共同唱响质量时代的强音。

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质量强省战略,陕西省委省政府目标明确。

8月2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北京举行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陕西专场新闻发布会上,陕西省委书记胡和平强调,要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

胡和平出席2018年召开的陕西质量大会,他在讲话中要求,坚持高质量发展之路,把质量强省战略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以质量工作新成效为新时代陕西追赶超越奠定更加坚实的质量基础。

陕西省省长刘国中在主持陕西质量大会时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做好新时代陕西质量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和部署上来,不折不扣地把质量强省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新时代、新使命、新跨越。省委省政府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印发《陕西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聚合力、促提升、谋发展,陕西质量竞争力、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

2019年,8家企业进入中国500强榜单,比上年增加一家。5家企业入围2019中国服务业500强榜单,5家企业入围2019中国制造业500强榜单。

承担国家标准化组织秘书处3个,主导制定国际标准46项,参与制定国际标准100多项。数量位居全国前列。

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数量、技术合同交易额位居全国前列。陕西省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居全国第七,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8.3%,综合科技创新水平指数达到66.58%,战略性新兴产业保持两位数增长。

3家企业荣获“中国质量奖提名奖”,86个产品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产品。陕西苹果获得中欧“10+10”地理标志产品国际互认授牌。

与此同时,各地市(区)质量工作亮点纷呈,质量基础设施不断夯实。宝鸡:率先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标准化试点;渭南:组建“陕西省酵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5个技术委员会;铜川:国家水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铜川)项目通过国家资质认定评审;汉中:洋县朱鹮生态有机产品区域品牌以70.57亿元的评估价值跻身中国区域品牌价值百强榜;安康:相继建成“中国富硒产业研究院”“富硒食品开发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农业部富硒产品开发与质量控制重点实验室”等3个国内仅有的“国字号”富硒科技创新平台;商洛:积极开展全域旅游标准化工作;西咸新区:2018年获批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海绵城市标准化建设试点;杨凌:先后在国内建立了70个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基地,并在哈萨克斯坦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设了7个农业国际合作园,探索“杨凌标准”走出去有效推进;韩城:推进质量工作成效突出,获得国务院办公厅督查激励。

三秦大地,奋力追赶超越,要以质量优先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激发质量活力,形成竞争新优势。

面对机遇和挑战,全省上下正在鼓劲“撑杆儿一跳”。

陕西省副省长徐大彤在2019“质量月”启动仪式上明确要求:“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标准决定质量,只有高标准才有高质量’等重要论述精神,积极构建我省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化引领作用,不断改革创新,加快推进质量强省战略,坚持用标准化推动高质量发展。”

今年的“质量月”活动,17个省级相关部门共同推进,重点突出,内容丰富。

陕西省市场监管局作为牵头单位,精心组织。将开展企业“QC”小组活动成果展演,举办“质量开放日”“实验室开放日”活动,将邀请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举办两期“首席质量官”培训、开展“卓越质量三秦行——走进铜川”等系列活动。

省发改委强化公共信用评价结果应用。省科技厅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质量基础的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重点专项。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培育省级工业品牌试点示范企业,核定省级质量标杆。省生态环境厅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质量监督抽查。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农药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检测技能比武竞赛等等。

各地市(区)系列质量提升活动亮点纷呈。西安市将召开“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推进会。咸阳市聘请质量专家进行“新时代的质量战略”主题讲座。延安举办了以“新产品·新动能·新发展”为主题的首届工业产品展示及推介销售会。榆林市组织26家企业提交了企业质量信用报告。西咸新区邀请德国专家、企业高管,面向机关干部和辖区骨干企业代表,开展质量提升专题培训。

察势者智,驭势者赢。陕西要在实施质量强省、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枢纽经济、门户经济、流动经济的征程中,再创新佳绩。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 “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调查汇总公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 中国经济网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 中国产品质量信誉网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新利18国际路线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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