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启动“质量月”活动 继续加大消费者保护力度
今年9月是全国第42个质量月。9月3日下午,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韩永生在安徽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表示,今年质量月活动期间,安徽将继续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鼓励引导电商平台、大型商场超市等建立实施赔偿先付制度。
韩永生介绍说,从今年9月初到12月底,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团省委将联合开展质量文化进高校活动,并将联合长三角地区的江浙沪地区以及江西省质量发展部门共同举办“质量月”共同行动启动仪式,深化区域合作机制。四省一市定期召开长三角质量发展合作工作联席会议,由各省市轮流主办,每年召开一次,明确年度合作主题。推动区域性品牌互认和品牌协同培育保护;加强整体推进长三角品牌建设的政策合力,积极开展质量品牌建设经验交流和项目合作,共建共用质量品牌专家智囊库;推动长三角质量发展项目合作互动交流,共同参与申报或承接长三角地区政府、部门和其他组织的各类质量发展研究课题项目。
今年,安徽省市场监管部门将从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进一步推动质量强县(市、区)创建活动,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等六个方面开展“质量月”活动。从9月份开始,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团省委将联合开展质量文化进高校暨首届安徽省大学生质量文化与品牌创意设计大赛活动,大力宣传质量强国战略和安徽质量发展成就,弘扬先进质量品牌文化,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引导广大大学生做推动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宣传者和建设者。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举办质量提升专题讲座,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质量意识。结合质量提升“五大示范”行动,在全省51家企事业单位、质量技术基础服务单位开展“质量开放日”活动,面向社会普及质量知识,传播质量文化,共享各类质量管理经验和成果,推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注质量、追求卓越的价值观。
另外,安徽将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质量问题,将聚焦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开展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活动;加快投诉举报热线和平台整合工作;畅通维权渠道,公示消费投诉信息,鼓励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维权观念;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深入开展消费教育引导等活动,构建消费维权共治格局。鼓励引导电商平台、大型商场超市等建立实施赔偿先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