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启动"质量月"活动 期间将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打击假冒伪劣
9月5日,从市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为巩固全市质量强市建设成果,推进全市质量提升行动,本月开始我市将启动“质量月”活动。活动期间各相关部门将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
“共创中国质量,建设质量强国”。“质量月”期间我市将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打击假冒伪劣,保障质量安全,提升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质量。同时加大相关领域、行业的质量宣传。
产品质量方面: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召开全市食品抽检情况新闻发布会;开展全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组织全市范围内水泥、配电柜、电线电缆等领域生产企业参与对标达标工作,提高企业对标准的认识和参与制定标准的能力。
服务质量方面:切实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开展旅游不文明专项整治主题活动;举办地方特色小吃品鉴暨甘肃好食材推介活动;持续提升公共交通服务质量,重点针对发车间隔长、路线规划不合理、服务态度差等问题,重点强化拥堵治理,加大港湾式停靠站建设工作,对全市公交线路运力配置进行测算,对运力不足的主干线路以及潮汐式客流线路,加大公交投放力度,缩短车辆运营时间,全力保障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工程质量方面:开展水利工程质量检查考核;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继续加强市政设施的养护维修和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和道路隐患排查工作。
环境质量方面:开展环境整治活动,加大空气质量、河湖水质量的提升,加强噪声污染的整治,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兰州市环境噪声综合整治行动方案》,有效降低各类噪声污染。
医疗生活保障质量方面:提高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加快制定出台《兰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管理实施细则(2019)》,有效提高参保人员住院实际报销比例;积极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从难点和热点问题入手抓改进,持续发力,促进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题行动,提升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服务水平,打造养老服务质量示范性养老机构,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工作,推动全市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民生教育质量方面:继续开展就业信息自查摸排工作,发挥全市各级社保机构大数据平台的作用,解决保险续交衔接困难的问题,让办事群众满意;不断推进政务服务质量,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满意度低的问题,实现政务服务工作向高质量、零差评迈进;扎实推进中小学生减负和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杜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