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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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1月18日,由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用汽车中国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三方共同组建而成,是国内第一家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形成的中中外合资汽车公司。其前身为成立于1958年的柳州动力机械厂,公司发展历经“柳州动力机械厂”“柳州拖拉机厂”“柳州微型汽车厂”“柳州五菱”“上汽五菱”“上汽通用五菱”六个阶段。公司充分集成股东各方的资金、技术、管理、人才优势,建立起以“新四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执行委员会)为架构的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同时保留和发扬了国企“老三会”(党委会、工会、职工代表大会)的优秀传统,实现了企业的快速发展。

合资以来,公司全年产销量由2002年的15万辆增长到2017年的215万辆,连续十二年蝉联全国产销量冠军,积累了超过1800万用户;销售收入由38亿元增长到1100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超过25%,利税总额由3亿元增长到138亿元,累计税收超过528亿元。与此同时,上汽通用五菱带动了全产业链的协同发展,众多国际知名供应商入驻柳州,高端产业集群效应显现,每年拉动社会经济总量增长超过7700亿元,直接和间接解决就业人员超过20万人。

公司国内产能布局以柳州为中心,辐射全国,形成柳州河西总部、柳州宝骏基地、青岛分公司和重庆分公司四大制造基地。同时,为积极响应国家“走出去”和“一带一路”的发展战略,2017年7月11日上汽通用五菱全资子公司印尼公司建成投产,海外事业由“借船出海”发展为“造船出海”,国际版图不断扩张,目前形成了南北联动、海内外协同发展的新格局。

上汽通用五菱是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业设计中心、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始终坚持以“成本领先,与众不同”为核心思想的创新理念,走自主研发、自主品牌道路,成功开创了“合资留品牌,合资留自主”的典型;公司以“用户需求”为导向,不断精准辨识用户差异化和升级需求,形成了“五菱”和“宝骏”两个中国高价值汽车品牌。“五菱”品牌创造了企业的生命之光——五菱之光、五菱荣光、五菱宏光,实现了千万家庭的幸福梦。2010年,“宝骏”品牌发布,标志着公司开始进军乘用车市场。2017年,宝骏品牌产销量突破百万大关,全国乘用车销量第四,稳固公司主流乘用车企的行业地位。在新能源汽车发展领域,公司坚持以纯电动、48V微混、插电式强混合动力为三条主要技术路线。2017年,宝骏E100纯电动车上市,创建的汽车生态“柳州模式”初显成效,成为全国热议和借鉴的实践,为后补贴时代新能源汽车推广创立了成功的经验。

秉承超越用户期望的质量文化,公司坚持从用户需求出发,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五菱、宝骏品牌产品连续6年荣获中国汽车用户满意度指数测评综合满意度细分市场第一名,荣获第二届广西区主席质量奖、全国工业企业质量标杆、全国实施卓越绩效先进企业、全国用户满意企业等质量荣誉。

展望未来,上汽通用五菱将全面实施“乘用化”“新四化”“国际化”新三大战略,加快乘用化升级转型,推动汽车生态建设,全面实现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共享化获得突破,同时进一步加快全球化布局,提升国际竞争力,开创公司发展新时代。

今天的上汽通用五菱,已经从传统微车企业成为全国最大的国企混改中中外合资企业,蜕变为一个“多点制造、商乘并举、跨洋出海”的学习创新型企业,并在股东方全球市场布局中担当更重要的国际化角色。公司将牢记“艰苦创业,自强不息”的企业精神,努力为客户提供更高品质的产品和更优质的服务,向成长为国内领先、国际上有竞争力的汽车公司继续迈进。

主要产品:五菱牌、宝骏牌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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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质量强国建设,市场监管总局决定联合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于2018年9月以“加强市场监管,建设质量强国”为主题共同开展2018年全国“质量月”活动。

我国的全国“质量月”活动始于1978年,是在我国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倡导和部署下,以多种形式于每年的9月在全国范围内动员全社会尤其是广大企业积极参与,长期组织开展的一项重大质量活动和群众性质量主题活动。我国“质量月”活动旨在提高全民质量意识,营造人人关心质量、重视质量、追求质量、创造质量、享受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国家质量竞争力,促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自2004年就开始持续组织开展的“企业质量诚信倡议”专题活动,作为全国“质量月”活动中具有广泛关注和重要影响的主要专题活动之一,充分结合质量发展实际,不断创新活动内容,积极发挥企业的主力军作用和新闻媒体的宣传监督作用,主题明确、企业参与积极、社会各界互动性强、媒体舆论报道广泛,对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建设质量强国的各项部署要求,督促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树立质量标杆,弘扬质量先进,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搭建质量文化建设的桥梁、引导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激发质量提升和质量发展动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均产生了不可或缺的积极作用。

2018年8月,市场监管总局、中央宣传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国资委、海关总署、广电总局、银保监会、全国总工会、团中央等2018年全国“质量月”活动主办单位联合印发《市场监管总局等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质〔2018〕131号),并在《2018年全国“质量月”主办单位开展的主要活动》中明确部署中国质量检验协会:组织开展“企业质量诚信倡议”专题活动,开展质量诚信溯源和防伪标识应用服务专项推广活动。

按照2018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部署和安排,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决定继续组织一批重质量、讲诚信的质量诚信标杆企业和质量提升典型企业在2018年全国“质量月”活动中开展“企业质量诚信倡议”专题活动,并向广大质量诚信倡议企业推广应用质量诚信溯源和防伪标识,引导企业不断增强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全面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坚持质量第一,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建设质量强国。

质量月标识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 “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调查汇总公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 中国经济网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 中国消费网
协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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