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福珠宝(深圳)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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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福珠宝(深圳)有限公司于1996年在时尚之都深圳创立,2008年在深圳水贝创建“港福珠宝”服务品牌,目前已发展成为集珠宝全品类批发与珠宝配套服务为一体的综合型珠宝供应链服务商。

多年来,港福珠宝始终坚持以“打通珠宝行业上下游产业链通道,实现客户、合作伙伴的共赢”为使命,一直致力于为珠宝终端商提供一体化的供应链解决方案及全方位的配套服务,业务范围涵盖黄金、铂金、钻石、K金、彩宝镶嵌等产品整合及配套服务。同时,港福珠宝秉承“服务•从心开始”的“精服务”企业精神,为客户提供齐全的优质产品品类选择、文化性原创概念臻品系列、完善的附加配套服务体系、专业的智能供应链服务平台、贴心的珠宝首饰售后服务、强大的“极速定制”平台及“找托APP”等一站式珠宝供应链服务,为全国100000+珠宝终端商构建起更智能、更高效的珠宝供应链服务体系。

与此同时,港福珠宝也高度重视新品的研发工作,拥有自主研发基地和高科技技术人才团队,研发了系列主题概念产品超过40套,50多项原创专利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证书,其中港福珠宝自主研发创新珠宝新品类——18K黄金黄,引领黄金新时尚,斩获“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奖”、“2018年度珠宝行业民企科技创新进步奖”和“2018年度中国黄金协会科学技术奖”殊荣;港福珠宝凭借在珠宝行业二十多年的耕耘与创新,荣膺“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珠宝行业先进企业奖”。

在大服务、大联动、大数据的“互联”时代背景下,港福珠宝将继续与产业上下游战略合作伙伴保持紧密合作,坚持以“精服务”标准铸造卓越品质,以创新精神持续升级珠宝配套服务,打造专业的珠宝供应链服务商。

质量提升经验业绩


作为专业的珠宝供应链服务商,港福珠宝与400+上游资源形成了紧密的合作关系,整合了最广泛、最全面、最强大产业链条的配套资源,目前已发展成为集珠宝全品类批发与珠宝配套服务为一体的综合型珠宝供应链服务商。

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体系优势

港福珠宝始终坚持以合作伙伴为导向,整合上游珠宝厂家、下游珠宝品牌商、售后服务商以及金融服务商、物流配送服务商等多方供应链资源,打通珠宝前端产品研发与智能配货体系、终端品牌运营与销售管理体系、售后服务与配套体系链条,实现珠宝研发、生产、包装、配货、运输、营销、售后及信息流的智能整合、归集,为港福珠宝合作伙伴提供专业、精准、高效、安全的一站式珠宝供应链服务。

•配套优势

最齐全的配套服务,为合作伙伴提供极具齐全的优质产品品类选择

最创意的配套服务,为合作伙伴提供极具文化性主题概念系列产品

最完善的配套服务,为合作伙伴提供极具完备的附加配套服务体系

最强大的配套服务,为合作伙伴提供极具专业的智能供应链服务平台

最优质的配套服务,为合作伙伴提供极具贴心的珠宝首饰售后服务

最专属的配套服务,为合作伙伴提供极具强大的“极速定制”平台及“找托APP”

•推广优势

港福珠宝借用行业内众多有影响力的媒体进行品牌传播,扩大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同时,品牌发布会不定期举行、系列产品包装以及专业的节假日推广策略,使港福珠宝在行业内迅速形成有力的市场竞争力。

•产品优势

作为珠宝供应链服务商,港福珠宝深谙珠宝市场的现状,多年来,不断整合资源,加强合作,更细致地了解客户具体需求,自主开发婚庆、女性、情侣、节日等多个主题文化系列产品,以质取胜,不断在常规产品上加强技艺创新,在精工新技术研发方面持续发力。

自2013年起,港福珠宝不断对珠宝市场现状及发展趋势展开深入调研和分析,于2015年率先提出“黄金黄”品类新概念,并于业内独家首发“黄金黄”镶嵌首饰,以独具前瞻性的眼光抢占市场先机,填补市场空白。凭借卓著的优势和实力,“18K黄金黄”品类先后荣获“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奖”、“2018年度珠宝行业民企科技创新进步奖”、“2018年度中国黄金协会科学技术奖”。

在如今“供给侧改革”的驱动下,行业即将迎来一波更迭演进的自我革新契机,港福珠宝将会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继续审时度势,更有力地推动新技术的研发和产品的创新。在对自我道路的不断坚持下,港福珠宝将不断推陈出新,以更贴心的服务和优质的产品回馈给广大合作伙伴和消费者。

企业愿景:做中国最专业的珠宝供应链服务商

企业使命:打通珠宝行业上下游产业链通道,实现客户、合作伙伴的共赢

企业价值观:客户第一、诚信正直、勇于承担、协同作战、激情创新

主要产品:珠宝全品类批发与珠宝供应链配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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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相关部门8月23日联合印发《市场监管总局等14个部门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质〔2019〕162号),部署安排在2019年9月联合开展以“共创中国质量,建设质量强国”为主题的2019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在全社会着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氛围,为建设质量强国、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市场监管总局等14个部门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质〔2019〕162号)确定2019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由市场监管总局等14个部门联合主办,并重点部署“开展质量主题宣传,大力提升全社会质量意识”“严格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有效激发市场主体质量发展活力”,也特别要求“积极动员,广泛参与”“要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广泛动员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大力开展‘质量月’活动,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质量管理,推动诚信自律、规范经营”“充分发挥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等的桥梁纽带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活动,推动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助力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原隶属于原质检总局,现隶属于市场监管总局),自2004年开始就连续多年在全国“质量月”活动中组织开展“企业质量诚信倡议”专题活动。全国“质量月”企业质量诚信倡议专题活动因为具备形式新颖、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成效显著、组织发动深入、企业参与积极、社会各界互动性强、媒体舆论报道广泛等特点,在全社会营造了人人关心质量、重视质量、创造质量、享受质量的良好氛围,已经成为全国“质量月”活动中具有重要影响的主要活动之一。

为持续助力企业积极承担质量主体责任,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营造全社会共同重视和推动质量工作的良好氛围,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不可或缺积极努力,中国质量检验协会组织代表各地区、各行业质量管理水平较高和质量责任、质量诚信、质量安全、质量水平、质量发展、质量创新具有良好示范带头作用的近两千家标杆典型企业再次在2019 年全国“质量月”活动中开展了“企业质量诚信倡议”活动。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 “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调查汇总公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 中国经济网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 中国消费网
科学求实 开拓创新 团结协作 专业引领
尊重科学 尊重人才 尊重创新 尊重公平
开门建会 民主办会 服务立会 创新兴会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产品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市场监管总局有关司(局)和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机构的相关职能,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新利18国际路线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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