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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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客车行业龙头企业,行业首家上市公司(SH.600066),全球知名的新能源客车企业,集客车产品研发、制造与销售为一体,产品主要服务于公交、客运、旅游、团体、校车及专用出行等细分市场。2020年,销售客车41756辆,营业收入217.05亿元,大中型客车国内市场占有率35.3%。

截至2020年底,宇通累计出口客车超75000辆,累计销售新能源客车140000辆,大中型客车市场占有率全球领先。

宇通客车共有三个整车生产厂区(管城区宇通工业园,经开区新能源客车工厂、专用客车工厂),均位于中国河南郑州。其中占地1700亩的宇通工业园和占地2000余亩的新能源厂区,均具备年产3万台的生产能力。宇通客车通过开展智能制造,不断提高订单、计划、制造、物流等各个环节的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程度,实现了面向订单全产业链信息化管理的高效运营模式,创造了独到竞争力。

宇通长期坚持合理的研发投入,每年研发费用保持在营业收入的3%以上,拥有6个国家级资质创新平台,建立了客车专用的试验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等,在安全、轻量化、节能、环保等客车技术方面打下坚实的基础。

在新技术领域,宇通掌握新能源“三电”核心技术,自主研发的睿控技术及产业化项目曾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自主开发车联网终端及云控平台,实现了远程控制、车路协同等;掌握多传感器信息融合技术、智能决策控制技术、线控车辆平台技术等,2019年起,开始进行L3级智能驾驶、L4级的自动驾驶公交商业化运营。

宇通始终坚持深入洞察和挖掘客户潜在需求,前瞻布局产品。上世纪90年代抓住长途客运需求爆发机会,推出双层卧铺客车,开启长途客运新时代。1997年即开始新能源客车研发,1999年开发出第一款纯电动客车,通过前瞻布局实现了在国内外新能源客车市场的长期领先。2008年推出我国第一辆专业校车,并参与制定专用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历经三轮、持续11年的研发验证,2016年推出国内第一款高端公商务客车宇通T7,打破国外品牌垄断,在国内外多项重大会议及活动中承担服务保障。

宇通客车率先在行业成功实施了CRM客户管理系统,建成了功能完善的客户服务管理平台,24小时为客户提供购买咨询、服务请求、配件查询、问题反馈等一站式服务。中国客车行业内唯一一家组建起13家独资4S中心站的企业,并联合分布全国的2000余家特约服务网点,将服务半径缩减至60公里以内(新疆、西藏等特殊地区除外),从而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及维修水平提供了良好保障。

在巩固提升国内市场份额和品牌地位的同时,宇通客车积极开拓海外业务,代表中国客车走向世界。宇通客车海外销售和服务网络已实现全球网络布局,通过70余家子公司、办事处、经销合作伙伴等多种渠道模式覆盖欧洲、独联体、美洲、非洲、亚太、中东六大区域,产品远销至法国、英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智利、埃塞俄比亚、南非、尼日利亚、新加坡、菲律宾、澳大利亚、沙特、科威特等全球主要客车需求国家与地区。

凭借杰出的市场表现,宇通持续上榜“中国品牌价值500强”和《财富》杂志“财富500强”;连续多年荣获世界客车联盟(BAAV)系列大奖、世界客车博览会(Busworld)系列大奖以及中国工业大奖、两次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工业企业质量标杆等500多项重要荣誉。在不断以优质产品、服务和解决方案满足客户需求的同时,宇通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依托“爱心宇通”、“展翅计划”、“社会开放日”三大公益平台,累计向社会捐款物超1.6亿元,救助人数超7万人。

秉承“崇德、协同、鼎新”核心价值观和“以员工为中心、以客户为中心”经营管理理念的宇通,将以成为全球领先的公共出行解决方案商和全球更多用户选择的中高端客车品牌为愿景,在为公众带来美好出行、为客户创造更大价值的征程中继续前行。

主要产品:宇通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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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 “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调查汇总公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 中国经济网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 中国消费网
科学求实 开拓创新 团结协作 专业引领
尊重科学 尊重人才 尊重创新 尊重公平
开门建会 民主办会 服务立会 创新兴会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产品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市场监管总局有关司(局)和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机构的相关职能,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新利18国际路线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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