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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蛟河市质监局采取四位一体模式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2012年01月14日 09:14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从3月份开始,蛟河市质监局按照省、市局的工作部署要求,对关系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宣、查、检、管四位一体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确保食品安全。

蛟河市质监局首先强化宣传工作力度,提高全民食品安全意识。3月中旬,在全市开展了食品质量宣传月活动,组织人员深入企业、走上街头,印发食品安全知识手册500份并发放到人民群众手中。设立了食品安全咨询台和黑板报、宣传横幅,为每个来访群众详细解释食品安全问题。同时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受理人民群众在食品安全遇到的问题,促进、提高了全民食品质量安全意识和食品安全维权意识。

其次,强化查处工作力度,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行为。进一步落实食品质量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划分区域,落实到人,加强日常监管,全面履行食品生产监管职能,对重点对象,重点食品进行地毯式检查、巡查。截止到5月15日,该局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4人次,车辆28台次,现已检查结束8个乡镇和1个市区,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108户,责令整改14户,依法处罚5户。

再次,落实责任主体工作力度,严把出厂检验关。树立食品监管一盘棋思想,努力实现人员上的互用,信息上的互享,专业知识结构上的互补。组织食品科执法人员在质检所检验人员的配合下对食品企业逐户检查落实《食品安全法》规定情况,规范企业进货渠道、生产加工、销售流通等行为,帮助其严把产品出厂检验关。对在检查和巡查中发现企业存在的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提高食品企业的质量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最后,强化动态监管制度,确保食品安全信息通畅。严格食品经营主体的登记审批,建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档案,从法人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产品质量检验报告、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单、食品安全承诺书、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巡查笔录等必备条件具体抓起。通过现场检查,核实生产加工环境,规范食品企业的生产行为,对食品添加剂进行严格审查、备案,检查合格后才允许其生产和销售,从源头上消除食品质量安全隐患,杜绝问题食品进入市场,确保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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