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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亮剑” “引”酒飘香

2012年10月29日 10:19 信息来源:http://zfdcs.aqsiq.gov.cn/zxdjzzxd/spzx/201210/t20121026_321001.htm

内蒙赤峰市质监局按照自治区质监局“质检利剑行动的要求,积极组织全市质监部门认真开展打击假冒侵权酒类产品专项行动,以打击假冒名优白酒、奶酒为重点,采取行之有效措施,严厉打击了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使假、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了赤峰地区的酒产业。

一是加大摸排线索力度。赤峰市质监局在巩固去年酒类专项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对全市获得酒类生产许可证的89家酒类企业的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面实施动态监管,源头打假保优,共查处酒类生产企业存在以液态酒冒充固态酒、酒精度和净含量与标注不符、食品标签不符等违法案件8起。

二是建立三级联动监管机制。在组织开展酒类打假专项行动中积极探索建立市局、基层质监部门、基层村委会和居委会三级监管联动机制,把基层质监部门作为监管主阵地,延伸触角,充分发挥基层信息员、监督员“前哨作用。从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共接到各类举报投诉13起,针对举报投诉案件,及时出动执法人员进行调查,经调查违法事实确凿的,及时进行立案处理,有效保护了名优产品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积极组织质监部门开展执法宣传、街头宣传、举办质监大讲堂进社区、进企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参观实验室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截至目前共举办各种宣传活动10次,发放宣传资料2048份。邀请名优企业在质量月活动期间发出倡议,探索建立打击假冒,保护名优协助机制,积极鼓励同行业互相监督,共同提高。通过各种有效宣传,进一步提升了消费者法律意识,规范了酒类生产企业自律行为。

酒类打假“亮剑行动,从源头上有效遏制了各种违法行为,为保护名优酒产品,引导名酒飘香,开辟了一道光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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