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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双打”工作持续深入

2013年12月20日 11:10 信息来源:http://zfdcs.aqsiq.gov.cn/zxdjzzxd/qt/201312/t20131220_391641.htm

今年以来,云南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双打”工作按照云南省质监局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全国质检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监”的工作方针,围绕“六为”理念,“五局”目标,以“双打”专项行动为重点,扎实开展“质检利剑”行动五大战役抓好重点产品的专项执法打假和区域整治,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管理,深入推进“六五”普法工作,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加快依法行政步伐。

一是及早谋划,周密部署。年初结合楚雄实际,制定出2013年执法打假工作要点,对全年执法打假工作做出统一部署,按照“要突出一个主题,把握好四个度”的工作方针,围绕科学发展、突出服务主题,强化打击惩处与重点整治,着力推进“质检利剑”五个战役和重点区域整治。大力推进技术执法,健全风险排查与执法打假互相推动、“两法”衔接和处置突发案件快速反应工作机制,狠抓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

二是突出重点,抓好结合。结合楚雄实际,突出食品、农资、儿童用品、汽配、化妆品、建材、车用汽柴油等重点产品的执法检查,严格市场准入,强化特种设备的监管,构建和完善“多元共治”的工作格局。“双打”同专项整治、区域整治、“质检利剑”行动等工作同时推动,共同体现工作成果。

三是抓好“两法衔接”,及时移送案件。认真落实“两法衔接”的各项制度,严格按有关移送标准及时移送案件。楚雄州质监局和公安局各确定1名联络员,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每个季度,主动向州公安局、州检察院报送一次查办案件信息;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相互通报本部门、本系统查处制售假冒伪劣违法犯罪行为及质监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情况,交流重要的执法办案信息,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司法衔接工作的对策。涉刑移送案件移送中,州质监局召开案审会后,及时将案件证据及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同时抄送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充分查清违法事实后,认为情节显著轻微,不予立案的,楚雄州质监局依据公安机关做出的《不予立案决定书》,依法做出处理。通过案件的移送,形成了移送公安机关时有《案件移送书》,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案件有《不予立案决定书》,退回质监部门的案件有《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决定书》,形成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对接。

截止目前,全州质监系统立案查处405起,涉案货值金额755.67万元,移送公安机关3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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