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县工商局查获一批假冒“五粮液”“五粮春”
2017年02月09日 09:55 信息来源:http://www.scaic.gov.cn/zwgk/xwdt/szdt/201702/t20170208_30320.html
自“红盾春雷行动2017”启动以来,宜宾市工商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确定开展以保护“五粮液”知识产权为重点的酒类流通行业专项整治。宜宾县工商局积极响应、快速行动,第一时间联系五粮液、泸州老窖、郎酒等知名酒企,采取政企联动的形式,对白酒市场开展了拉网式排查。目前,已立案查处白酒侵权案件3件,查获五粮液、五粮春、郎酒等侵权白酒88瓶,货值金额1.94万元。
近日,该局执法人员在合什镇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某经营部货架上摆放有62瓶52度“五粮春”和9瓶52度“五粮液”待售。该批白酒的生产日期、批号完全不一致,包装盒颜色不统一、不协调、有色差,且有破损痕迹。经五粮液集团打假办人员现场技术鉴定,确认该批白酒为侵权产品。执法人员立即按照《商标法》的规定,对62瓶“五粮春”和9瓶“五粮液”予以扣留封存,并依法立案查处。
自“红盾春雷行动2017”启动以来,宜宾市工商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确定开展以保护“五粮液”知识产权为重点的酒类流通行业专项整治。宜宾县工商局积极响应、快速行动,第一时间联系五粮液、泸州老窖、郎酒等知名酒企,采取政企联动的形式,对白酒市场开展了拉网式排查。目前,已立案查处白酒侵权案件3件,查获五粮液、五粮春、郎酒等侵权白酒88瓶,货值金额1.94万元。
近日,该局执法人员在合什镇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某经营部货架上摆放有62瓶52度“五粮春”和9瓶52度“五粮液”待售。该批白酒的生产日期、批号完全不一致,包装盒颜色不统一、不协调、有色差,且有破损痕迹。经五粮液集团打假办人员现场技术鉴定,确认该批白酒为侵权产品。执法人员立即按照《商标法》的规定,对62瓶“五粮春”和9瓶“五粮液”予以扣留封存,并依法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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