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七部门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专项行动
为进一步打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制售假冒伪劣防护用品等违法行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的市场秩序,近日,宣城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网信办、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委、宣城海关等7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整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专项行动。
按照联合专项行动部署,市场监管部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重点打击六类违法行为,即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的行为;未按规定取得许可或备案,擅自生产销售的行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以及过期失效产品的行为;以普通、工业用等非医用口罩冒充医用口罩等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行为;生产销售无生产日期、厂名厂址、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等三无产品以及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行为;商标侵权、假冒专利、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和虚假广告的行为。同时,加大商品质量抽查频次和力度,加大对防护产品网络平台、微信、微博、直播等渠道网络交易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对网络交易平台或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规定义务的行为查处力度,发现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截至2月27日,全市共立案查处口罩等疫情防护用品案件58起,涉案货值50.24万元,查处假冒伪劣口罩8.51万只,查获消杀用品货值15.85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1起。
为进一步打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制售假冒伪劣防护用品等违法行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的市场秩序,近日,宣城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网信办、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委、宣城海关等7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整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专项行动。
按照联合专项行动部署,市场监管部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重点打击六类违法行为,即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的行为;未按规定取得许可或备案,擅自生产销售的行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以及过期失效产品的行为;以普通、工业用等非医用口罩冒充医用口罩等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行为;生产销售无生产日期、厂名厂址、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等三无产品以及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行为;商标侵权、假冒专利、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和虚假广告的行为。同时,加大商品质量抽查频次和力度,加大对防护产品网络平台、微信、微博、直播等渠道网络交易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对网络交易平台或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规定义务的行为查处力度,发现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截至2月27日,全市共立案查处口罩等疫情防护用品案件58起,涉案货值50.24万元,查处假冒伪劣口罩8.51万只,查获消杀用品货值15.85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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