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煤炭检验监管法规解读
[主持人] 各位网友,上午好。欢迎大家进入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口煤炭检验监管法规解读”在线访谈栏目。我们邀请到了厦门检验检疫局检验监管处王华明副处长参加今天的访谈,就《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内容及有关问题与网友们一起交流,欢迎大家积极参加。
[嘉宾]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很高兴和各位网友一起互动,回答各位网友提出的问题。(2015-09-16 09:30:00)
[主持人] 首先请王处长介绍《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背景和意义。
[嘉宾] 《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是我国第一部资源/能源类商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技术法规,意义重大。 从名称上是暂行办法,但国家对煤炭质量的管理不是一时之策。一方面,我国能源结构短期内不会发生大的变化,限制劣质煤进口是长期任务;另一方面是大气污染防治、环境保护的战略需要。进口煤炭质量监管工作,成为国家为促进煤炭行业平稳运行和持续健康发展,推进煤炭清洁利用,改善空气质量,而采取的宏观调控政策措施之一。 从厦门口岸的情况看,2014年共检出不合格煤炭68批、387.73万吨,27227万美元,同比增长41.67%、27.13%、10.76%。不合格批次、重量、金额占总进口批次、重量、金额的比例分别为:31.78%、30.22%和31.46%。不合格比重逐年增加,质量情况较前几年并无明显改观,反映出进口煤炭质量安全状况严峻。(2015-09-16 09:36:00)
[赵小姐] 《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什么时候施行?
[嘉宾] 《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是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于2014年9月3日颁布的,2015年1月1日正式施行。(2015-09-16 09:43:41)
[刘女士] 《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嘉宾] 《办法》是贯彻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煤炭清洁利用,改善空气质量而依法制定的。《办法》中有关煤炭的质量要求统称为环保项目,以区别于法定检验的放射性、夹杂物项目。《办法》对不同煤种、运输距离的商品煤规定了不同的质量要求,进口煤报检时,应提供煤种、消费地、运距的信息说明;并提供商品煤标识。(2015-09-16 09:56:33)
[陈先生] 进口商品煤的质量检验内容有哪些?
[嘉宾] 进口商品煤的质量检验包括放射性、外来夹杂物、环保项目,上述项目应符合《办法》要求。检验检疫部门严格按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对检验结果进行判定。(2015-09-16 10:00:47)
[杨先生] 煤炭大都是散装货,怎样进行标识?
[嘉宾] 我国标准《商品煤标识》(GB/T 25209-2010)中作了详细规定,生产、销售和进口的煤炭应按照该标准进行标识,标识内容应与实际煤质相符。(2015-09-16 10:18:53)
[蔡女士] 运距怎么计算?
[嘉宾] 《办法》所称运距是指从产地到消费地距离或从货物进境口岸到消费地距离。消费地、运距不明的,按远距离运输的质量要求进行判定。对于环保项目符合《办法》基本要求、但不符合远距离运输要求的进口煤,口岸与消费地检验检疫部门实施联合监管,即口岸将商品煤进口相关信息送达消费地,消费地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口商品煤相关信息进行监督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反馈口岸检验检疫部门;经核实,收货人不如实提供进口商品煤真实情况的,口岸检验检疫部门应依法依规进行查处。(2015-09-16 10:23:29)
[张先生] 检验检疫部门有哪些措施落实《办法》?
[嘉宾] 《办法》发布以来,我局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落实总局加强进口煤炭管理工作要求,贯彻国务院宏观调控的意见: (1)开展企业调研,组织专项宣贯会。深入煤炭进口企业调研,了解新规的影响和企业反映。多次召开专项工作研讨会,研究部署加强放射性检测、有毒有害元素检测和动植物检疫工作。召开宣贯会议,帮助企业迅速熟悉新规定,避免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违法行为。 (2)规范品名申报,加强现场检验检疫。一是规范报检品名。要求企业严格按无烟煤、烟煤、褐煤、其他煤的国家规范品名申报。二是加强现场检验检疫。船舶到岸,检验人员及时登轮对货物、船舱及周围环境实施检验检疫。 (3)加强部门联动,缩短检验出证周期。制定煤炭业务流程时限,统一规范作业程序和各环节所需时间。相关部门及时沟通,缩短检验周期,及时出具品质证书、重量证书,缩短周期,为企业及时索赔争取时间。 (4)加强检测力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强来自品质波动大、不合格率较高国家或地区的查验力度,做好不合格进口煤炭品质检测。辖区进口煤炭不合格检出率高达33%,有效维护了国内贸易企业的利益。 (5)组织厦门辖区煤炭进口检验监管情况的检查,内容包括《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检验内容,码头、堆场标识情况,报检资料提交情况,实验室能建设力与检测情况,结果处置与监管情况,信息报送情况等。(2015-09-16 10:26:30)
[王先生] 进口企业该怎样应对?
[嘉宾] 《办法》对进口煤炭用户的影响还是很大的。建议:(1)选择信誉优良的供货商;(2)选取综合质量高的煤炭;(3)在合同中订立相应条款,如质量、付款、索赔等,将中国法规要求传递给供货商;(4)合理安排订货、装港、运输、卸货与使用进度;(5)有困难、问题时,提前沟通。(2015-09-16 10:29:29)
[主持人] 今天非常感谢王华明副处长与网友的在线交流,刚才王处长为大家详细介绍了《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意义和措施。由于时间关系,本次交流到此结束,感谢广大网友踊跃参与本期访谈,谢谢各位!(2015-09-16 10:30:20)
[主持人] 各位网友,上午好。欢迎大家进入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口煤炭检验监管法规解读”在线访谈栏目。我们邀请到了厦门检验检疫局检验监管处王华明副处长参加今天的访谈,就《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内容及有关问题与网友们一起交流,欢迎大家积极参加。
[嘉宾]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很高兴和各位网友一起互动,回答各位网友提出的问题。(2015-09-16 09:30:00)
[主持人] 首先请王处长介绍《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背景和意义。
[嘉宾] 《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是我国第一部资源/能源类商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技术法规,意义重大。 从名称上是暂行办法,但国家对煤炭质量的管理不是一时之策。一方面,我国能源结构短期内不会发生大的变化,限制劣质煤进口是长期任务;另一方面是大气污染防治、环境保护的战略需要。进口煤炭质量监管工作,成为国家为促进煤炭行业平稳运行和持续健康发展,推进煤炭清洁利用,改善空气质量,而采取的宏观调控政策措施之一。 从厦门口岸的情况看,2014年共检出不合格煤炭68批、387.73万吨,27227万美元,同比增长41.67%、27.13%、10.76%。不合格批次、重量、金额占总进口批次、重量、金额的比例分别为:31.78%、30.22%和31.46%。不合格比重逐年增加,质量情况较前几年并无明显改观,反映出进口煤炭质量安全状况严峻。(2015-09-16 09:36:00)
[赵小姐] 《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什么时候施行?
[嘉宾] 《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是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于2014年9月3日颁布的,2015年1月1日正式施行。(2015-09-16 09:43:41)
[刘女士] 《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嘉宾] 《办法》是贯彻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煤炭清洁利用,改善空气质量而依法制定的。《办法》中有关煤炭的质量要求统称为环保项目,以区别于法定检验的放射性、夹杂物项目。《办法》对不同煤种、运输距离的商品煤规定了不同的质量要求,进口煤报检时,应提供煤种、消费地、运距的信息说明;并提供商品煤标识。(2015-09-16 09:56:33)
[陈先生] 进口商品煤的质量检验内容有哪些?
[嘉宾] 进口商品煤的质量检验包括放射性、外来夹杂物、环保项目,上述项目应符合《办法》要求。检验检疫部门严格按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对检验结果进行判定。(2015-09-16 10:00:47)
[杨先生] 煤炭大都是散装货,怎样进行标识?
[嘉宾] 我国标准《商品煤标识》(GB/T 25209-2010)中作了详细规定,生产、销售和进口的煤炭应按照该标准进行标识,标识内容应与实际煤质相符。(2015-09-16 10:18:53)
[蔡女士] 运距怎么计算?
[嘉宾] 《办法》所称运距是指从产地到消费地距离或从货物进境口岸到消费地距离。消费地、运距不明的,按远距离运输的质量要求进行判定。对于环保项目符合《办法》基本要求、但不符合远距离运输要求的进口煤,口岸与消费地检验检疫部门实施联合监管,即口岸将商品煤进口相关信息送达消费地,消费地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口商品煤相关信息进行监督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反馈口岸检验检疫部门;经核实,收货人不如实提供进口商品煤真实情况的,口岸检验检疫部门应依法依规进行查处。(2015-09-16 10:23:29)
[张先生] 检验检疫部门有哪些措施落实《办法》?
[嘉宾] 《办法》发布以来,我局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落实总局加强进口煤炭管理工作要求,贯彻国务院宏观调控的意见: (1)开展企业调研,组织专项宣贯会。深入煤炭进口企业调研,了解新规的影响和企业反映。多次召开专项工作研讨会,研究部署加强放射性检测、有毒有害元素检测和动植物检疫工作。召开宣贯会议,帮助企业迅速熟悉新规定,避免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违法行为。 (2)规范品名申报,加强现场检验检疫。一是规范报检品名。要求企业严格按无烟煤、烟煤、褐煤、其他煤的国家规范品名申报。二是加强现场检验检疫。船舶到岸,检验人员及时登轮对货物、船舱及周围环境实施检验检疫。 (3)加强部门联动,缩短检验出证周期。制定煤炭业务流程时限,统一规范作业程序和各环节所需时间。相关部门及时沟通,缩短检验周期,及时出具品质证书、重量证书,缩短周期,为企业及时索赔争取时间。 (4)加强检测力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强来自品质波动大、不合格率较高国家或地区的查验力度,做好不合格进口煤炭品质检测。辖区进口煤炭不合格检出率高达33%,有效维护了国内贸易企业的利益。 (5)组织厦门辖区煤炭进口检验监管情况的检查,内容包括《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检验内容,码头、堆场标识情况,报检资料提交情况,实验室能建设力与检测情况,结果处置与监管情况,信息报送情况等。(2015-09-16 10:26:30)
[王先生] 进口企业该怎样应对?
[嘉宾] 《办法》对进口煤炭用户的影响还是很大的。建议:(1)选择信誉优良的供货商;(2)选取综合质量高的煤炭;(3)在合同中订立相应条款,如质量、付款、索赔等,将中国法规要求传递给供货商;(4)合理安排订货、装港、运输、卸货与使用进度;(5)有困难、问题时,提前沟通。(2015-09-16 10:29:29)
[主持人] 今天非常感谢王华明副处长与网友的在线交流,刚才王处长为大家详细介绍了《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意义和措施。由于时间关系,本次交流到此结束,感谢广大网友踊跃参与本期访谈,谢谢各位!(2015-09-16 10: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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