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六个转变” 打造法治质检升级版
实现“六个转变” 打造法治质检升级版
——专访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许新建
【记者】:
在“十二五”收官,“十三五”开局之际,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会议隆重召开,支树平局长做了工作报告,回顾了“十二五”质检工作,提出了“十三五”质检事业发展总体思路。结合支局长工作报告,请介绍一下“十二五”期间法治质检建设的基本情况?
【许新建司长】:2010年9月10日,总局局长、党组书记支树平同志代表总局党组郑重提出“全面建设法治质检”,拉开了全面建设法治质检的序幕。总局2010年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法治质检建设的指导意见》,确立法治质检建设总体要求、目标以及具体工作任务,全系统法治建设目标明确,工作有序推进。5年多来,全系统上下共同努力,积极推进全局工作法治化,法治工作全局化,树立质检部门刚正廉明的依法行政形象,全面建设法治质检。
【许新建司长】:
一是强化法治的规范作用,法规体系日趋完善。5年多来,制定总局规章29件,联合规章1件,修订规章16件,废止规章6件。截至目前,质检系统的执法主要依据包括9部法律、13部行政法规、192件部门规章,质检法规体系日趋完善。作为总局成立以来发布的第一部以质检部门为主体的法律——《特种设备安全法》,标志着我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质”的飞跃。《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成为我国首部规范产品召回的专门行政法规。发布《进出口乳品安全管理办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规章,质检服务大局、服务民生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许新建司长】:
二是强化法治的约束作用,法制监督成效显著。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程序规范,印发《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探索推行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有序推进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织部门规章执法情况监督检查,加强检验检疫行政强制实务研究,修订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法律文书,质检系统行政行为日益规范。畅通复议渠道,积极作为,5年来总局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220件,综合纠错率达到47%,立案率和纠错率名列国务院部委前茅,化解矛盾纠纷、应对风险的能力和水平明显增强。
【许新建司长】:
三是强化法治的引领作用,质检改革深入推进。本届政府以来,总局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经国务院批准,已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9项,子项许可3个。除个别遗留项目外,所有涉及已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已修订完毕。推广随机抽查,进一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大力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工作,确立“全面部署、统一标准、分步推进、依法实施”的总体工作思路,明确了“职权法定、简政放权、权责一致、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的工作原则,真正实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许新建司长】:
四是强化法治的保障作用,质检法治文化氛围浓厚。开展法治文化专题研究,启动质检法治文化年活动,成功举办首届法治文化演讲比赛,充分展现了质检人崇尚法治的精神面貌。鼓励大胆创新,组织开展质检法治创新评选,进一步激发了全系统的法治创新意识。组建质检法律专家和公职律师队伍,与北京大学合作建立质检法治研究基地。充分利用“3·15”“质量月”“12·4”等全民关注时段开展普法宣传。开展“法律六进”,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特别是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开展以案说法、以案释法,让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浅出、生动活泼,切实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记者】:
进入“十三五”时期,质检事业改革与发展并重,法治质检建设在“十三五”时期有哪些工作目标?如何实现目标?
【许新建司长】:“十三五”法治工作目标是,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全面深入推进法治质检建设,从形式法治迈向实质法治,实现从有法可依到良法可依、从严格执法到公正文明执法、从事后纠错到权力运行全过程监督、从法治意识到法治思维、从法治保障条件到整体法治环境的转变。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平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质检。
【许新建司长】:
一是质检法律规范体系更加完备。以制定质量基本法为核心,完善支柱性法律为重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质检法律制度体系,使各项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完成标准化法、计量法和卫检法修订发布,配合完成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修订,做好改革配套法律法规制修订,委托第三方,重点开展质量促进法和消费品安全法立法研究。转变立法理念,进一步提高规章立法质量。从重数量向重质量转变,从立新法为主向修旧法为主转变,修改总局规章制定程序,建立规章清理机制。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修改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规范性文件实施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机制,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面向社会全面公开。制定技术规范(规程)的程序性管理规定。
【许新建司长】:
二是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制度,细化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积极推广双随机抽查制度。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确定机构和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完善纠错问责机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违法和不当行为。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完善复议工作程序,改进复议案件审理方式。探索行政复议决定文书公开、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情况反馈、责令限期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履行问责等制度。建立行政应诉工作制度明确行政调解范围,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建立行政调解委员会。
【许新建司长】:
三是对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更加有效。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制定总局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面公开。在全系统建立“三个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切实做到职责法定,权责统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研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规范决策流程。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发证流程,实现一个窗口办理和覆盖全流程的网上审批,实施在线监测并向社会公开。对保留的中介服务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要调整减少各种强制性管理的目录,并制定目录调整的程序性规定。完善内外监督制度,做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
【许新建司长】:
四是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运用更加圆熟。做好全系统“七五”普法工作。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大力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建设专业化的法治工作队伍,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搭建质检法治研究平台,逐步扩大法律顾问、法律专业人员参与质检事务的广度和深度。制定公职律师管理办法。
【许新建司长】:五是法治环境更加优化。通过各种形式,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让法治精神得以普遍化地实践和实现,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法治质检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探索建立法治质检建设评价指标体系。通过自查、互查、抽查等方式,并引入第三方评估,进行综合测评。让法治质检建设有尺可量,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记者】:
具体到2016年度,法规司将完成那些重点工作?
【许新建司长】:2016年,法规司结合质检部门改革与发展实际,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制定全面深入建设法治质检的实施方案,重点开展以下七项工作。
【许新建司长】: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跟进总局已上报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核准情况,进一步压缩中央设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公布总局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试点,推进行政审批平台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促进许可事项落实“网上审批”。研究提出质检部门扶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措施。
【许新建司长】:
二是推进重点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全力推进标准化法、计量法、卫检法修法工作。配合做好电子商务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制修订,重点开展质量促进法、消费品安全法等立法研究工作。加快推进涉及改革发展、质量安全、民计民生、节能减排等方面规章的制修订,并对现有规章开展集中清理。修订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继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并全面公开目录及文本,通过统一编号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研究制定技术规范程序规定。
【许新建司长】:
三是强化监督规范执法。完成检验检疫分支局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对市县质监部门推进权责清单制度加强指导,对总局机关权责清单全面梳理。研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制度,重点研究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举报投诉处理程序、行政调解程序,修订出入境检验检疫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探索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动建立完善质检系统举报奖励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推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选取强制性认证产品、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法检外进出口商品、口岸储存场地、工业品生产许可监督等项目开展双随机试点,年中总结试点经验, 年底做好向系统全面推开的相关准备工作。
【许新建司长】:
四是依法有效化解矛盾争议。研究修订总局行政复议办法,制定总局行政应诉程序规定,加强复议及应诉工作指导,以案释法。研究在质检系统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的可行性,探索具体的行政调解程序。
【许新建司长】:
五是创新开展“七五”普法工作。全面总结“六五”普法以及法治质检建设五周年成果,规划部署“七五”普法。开展全系统十大法治案例评选活动,大力宣传推广依法行政经验做法。建设“质检法治云”平台,创新普法方式。
【许新建司长】:
六是建立法治质检建设评价指标体系。通过自查、互查、抽查等方式,全面考核评价法治质检建设水平,通过典型示范作用,推进全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许新建司长】:
七是加强法治专业队伍建设。以质检法治专业委员会为平台,扩大法律顾问、专家学者参与质检事务的广度和深度,研究制定相应的议事工作规则。加强对全系统法律专家、公职律师的管理并实施动态调整,充分发挥其在法治质检建设工作中的作用。
实现“六个转变” 打造法治质检升级版
——专访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许新建
【记者】:
在“十二五”收官,“十三五”开局之际,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会议隆重召开,支树平局长做了工作报告,回顾了“十二五”质检工作,提出了“十三五”质检事业发展总体思路。结合支局长工作报告,请介绍一下“十二五”期间法治质检建设的基本情况?
【许新建司长】:2010年9月10日,总局局长、党组书记支树平同志代表总局党组郑重提出“全面建设法治质检”,拉开了全面建设法治质检的序幕。总局2010年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法治质检建设的指导意见》,确立法治质检建设总体要求、目标以及具体工作任务,全系统法治建设目标明确,工作有序推进。5年多来,全系统上下共同努力,积极推进全局工作法治化,法治工作全局化,树立质检部门刚正廉明的依法行政形象,全面建设法治质检。
【许新建司长】:
一是强化法治的规范作用,法规体系日趋完善。5年多来,制定总局规章29件,联合规章1件,修订规章16件,废止规章6件。截至目前,质检系统的执法主要依据包括9部法律、13部行政法规、192件部门规章,质检法规体系日趋完善。作为总局成立以来发布的第一部以质检部门为主体的法律——《特种设备安全法》,标志着我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质”的飞跃。《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成为我国首部规范产品召回的专门行政法规。发布《进出口乳品安全管理办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规章,质检服务大局、服务民生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许新建司长】:
二是强化法治的约束作用,法制监督成效显著。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程序规范,印发《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探索推行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有序推进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织部门规章执法情况监督检查,加强检验检疫行政强制实务研究,修订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法律文书,质检系统行政行为日益规范。畅通复议渠道,积极作为,5年来总局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220件,综合纠错率达到47%,立案率和纠错率名列国务院部委前茅,化解矛盾纠纷、应对风险的能力和水平明显增强。
【许新建司长】:
三是强化法治的引领作用,质检改革深入推进。本届政府以来,总局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经国务院批准,已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9项,子项许可3个。除个别遗留项目外,所有涉及已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已修订完毕。推广随机抽查,进一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大力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工作,确立“全面部署、统一标准、分步推进、依法实施”的总体工作思路,明确了“职权法定、简政放权、权责一致、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的工作原则,真正实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许新建司长】:
四是强化法治的保障作用,质检法治文化氛围浓厚。开展法治文化专题研究,启动质检法治文化年活动,成功举办首届法治文化演讲比赛,充分展现了质检人崇尚法治的精神面貌。鼓励大胆创新,组织开展质检法治创新评选,进一步激发了全系统的法治创新意识。组建质检法律专家和公职律师队伍,与北京大学合作建立质检法治研究基地。充分利用“3·15”“质量月”“12·4”等全民关注时段开展普法宣传。开展“法律六进”,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特别是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开展以案说法、以案释法,让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浅出、生动活泼,切实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记者】:
进入“十三五”时期,质检事业改革与发展并重,法治质检建设在“十三五”时期有哪些工作目标?如何实现目标?
【许新建司长】:“十三五”法治工作目标是,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全面深入推进法治质检建设,从形式法治迈向实质法治,实现从有法可依到良法可依、从严格执法到公正文明执法、从事后纠错到权力运行全过程监督、从法治意识到法治思维、从法治保障条件到整体法治环境的转变。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平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质检。
【许新建司长】:
一是质检法律规范体系更加完备。以制定质量基本法为核心,完善支柱性法律为重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质检法律制度体系,使各项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完成标准化法、计量法和卫检法修订发布,配合完成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修订,做好改革配套法律法规制修订,委托第三方,重点开展质量促进法和消费品安全法立法研究。转变立法理念,进一步提高规章立法质量。从重数量向重质量转变,从立新法为主向修旧法为主转变,修改总局规章制定程序,建立规章清理机制。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修改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规范性文件实施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机制,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面向社会全面公开。制定技术规范(规程)的程序性管理规定。
【许新建司长】:
二是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制度,细化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积极推广双随机抽查制度。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确定机构和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完善纠错问责机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违法和不当行为。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完善复议工作程序,改进复议案件审理方式。探索行政复议决定文书公开、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情况反馈、责令限期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履行问责等制度。建立行政应诉工作制度明确行政调解范围,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建立行政调解委员会。
【许新建司长】:
三是对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更加有效。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制定总局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面公开。在全系统建立“三个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切实做到职责法定,权责统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研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规范决策流程。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发证流程,实现一个窗口办理和覆盖全流程的网上审批,实施在线监测并向社会公开。对保留的中介服务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要调整减少各种强制性管理的目录,并制定目录调整的程序性规定。完善内外监督制度,做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
【许新建司长】:
四是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运用更加圆熟。做好全系统“七五”普法工作。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大力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建设专业化的法治工作队伍,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搭建质检法治研究平台,逐步扩大法律顾问、法律专业人员参与质检事务的广度和深度。制定公职律师管理办法。
【许新建司长】:五是法治环境更加优化。通过各种形式,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让法治精神得以普遍化地实践和实现,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法治质检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探索建立法治质检建设评价指标体系。通过自查、互查、抽查等方式,并引入第三方评估,进行综合测评。让法治质检建设有尺可量,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记者】:
具体到2016年度,法规司将完成那些重点工作?
【许新建司长】:2016年,法规司结合质检部门改革与发展实际,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制定全面深入建设法治质检的实施方案,重点开展以下七项工作。
【许新建司长】: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跟进总局已上报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核准情况,进一步压缩中央设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公布总局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试点,推进行政审批平台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促进许可事项落实“网上审批”。研究提出质检部门扶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措施。
【许新建司长】:
二是推进重点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全力推进标准化法、计量法、卫检法修法工作。配合做好电子商务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制修订,重点开展质量促进法、消费品安全法等立法研究工作。加快推进涉及改革发展、质量安全、民计民生、节能减排等方面规章的制修订,并对现有规章开展集中清理。修订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继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并全面公开目录及文本,通过统一编号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研究制定技术规范程序规定。
【许新建司长】:
三是强化监督规范执法。完成检验检疫分支局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对市县质监部门推进权责清单制度加强指导,对总局机关权责清单全面梳理。研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制度,重点研究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举报投诉处理程序、行政调解程序,修订出入境检验检疫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探索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动建立完善质检系统举报奖励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推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选取强制性认证产品、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法检外进出口商品、口岸储存场地、工业品生产许可监督等项目开展双随机试点,年中总结试点经验, 年底做好向系统全面推开的相关准备工作。
【许新建司长】:
四是依法有效化解矛盾争议。研究修订总局行政复议办法,制定总局行政应诉程序规定,加强复议及应诉工作指导,以案释法。研究在质检系统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的可行性,探索具体的行政调解程序。
【许新建司长】:
五是创新开展“七五”普法工作。全面总结“六五”普法以及法治质检建设五周年成果,规划部署“七五”普法。开展全系统十大法治案例评选活动,大力宣传推广依法行政经验做法。建设“质检法治云”平台,创新普法方式。
【许新建司长】:
六是建立法治质检建设评价指标体系。通过自查、互查、抽查等方式,全面考核评价法治质检建设水平,通过典型示范作用,推进全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许新建司长】:
七是加强法治专业队伍建设。以质检法治专业委员会为平台,扩大法律顾问、专家学者参与质检事务的广度和深度,研究制定相应的议事工作规则。加强对全系统法律专家、公职律师的管理并实施动态调整,充分发挥其在法治质检建设工作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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