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 服务对外贸易发展
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 服务对外贸易发展
——专访质检总局通关业务司司长山巍
【记者】:《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提出要“全面实施通关一体化”,请问质检总局在落实中央关于“通关一体化”部署中,已经开展的工作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山巍司长】:从2014年6月以来,质检总局全系统部署,分层次推进,形成了由天津局牵头京津冀地区3个直属局,辽宁局牵头东北及内蒙古地区4个直属局,广东局牵头泛珠三角地区7个直属局,山东局牵头丝绸之路经济带11个直属局,上海局牵头长江经济带12个直属局,五大板块覆盖35个直属局的检验检疫通关业务一体化工作格局,形成以“三通、两直”为主要内容的检验检疫通关一体化管理机制和通关模式。
【山巍司长】:三通即通报、通检、通放。通报是指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选择申报地点,实行区域统一的多点受理。通检是指在属地化监管的基础上,检验检疫机构对货物的检验检测结果互认。通放是指经检验检疫合格的货物,企业可以选择检验检疫机构申领相关单证、办理放行手续。
【山巍司长】:两直即进口直通、出口直放。进口直通是指对进口货物,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选择在口岸或目的地报检,在入境口岸实施相应的检疫措施后,货物直接运至目的地实施检验检疫。出口直放是指对出口货物,经产地检验检疫合格后直接放行。
【山巍司长】:为切实做到“三通、两直”,我们狠抓业务流程规范,制定检验检疫一体化货物清单,制定统一的业务规范,包括制订和实施统一的审单规则、操作规程、风险防控、信用管理、统计规则等,形成完整的检验检疫监管链,打造“多局如一局”工作格局,真正实现区域内各检验检疫机构间的“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
【山巍司长】:实现全国检验检疫通关一体化,是在新的主干系统还没有建成,通过改造现有信息化系统完成的。通关一体化系统试运行以来截止到去年底,直属局之间办理“两直”一体化业务385246批次,其中出口直放288035批次,进口直通1386批次,进口转单95825批次;直属局辖区内异地签发证书969份。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总结全国检验检疫通关一体化实施的经验,按照中央关于全面实施通关一体化的要求,深入推进检验检疫通关一体化,促进经济发展。
【山巍司长】:一是加大出口直放和进口直通的实施力度,扩大实施效果,不断增加一体化模式的业务量,扩大实际效果;
【山巍司长】:二是完善业务规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检验检疫通关一体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一体化业务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山巍司长】:三是加强与口岸各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全力推动地方政府主导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推进与各相关部门的“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共同打造更加便捷高效的通关环境。
【记者】:质检总局作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试点工作组成员单位,如何发挥职能作用,推进单一窗口建设?在推进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有哪些建议及意见?
【山巍司长】:去年,在广泛开展调研、组织专家研讨、听取多方意见的基础上,印发了《质检总局关于推进“单一窗口”建设的意见》,制订了《单一窗口建设检验检疫工作方案》,就检验检疫部门参与单一窗口建设明确了通关便利、监管高效、规范安全、共建共管的原则,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同时积极推进检验检疫申报数据的简化和标准化,制订检验检疫单一窗口技术文件,统一数据接口标准,提出外部采集数据需求和对外共享数据目录,努力推进与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
【山巍司长】:2015年6月,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1.0版正式上线运行。上海检验检疫局积极配合市政府在上海单一窗口上完成了1.0版13个检验检疫相关项目开发工作和2.0版10个检验检疫项目的设计,可实现货物申报、运输工具申报、规费支付和企业管理等4个方面的功能。目前,上海单一窗口进出口货物申报数据由原来的135项(海关67项,检验检疫68项)减少为72项(其中海关、检验检疫共享23项),减少了47%。
【山巍司长】:学习借鉴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经验,积极指导天津、广东、河北等10省市单一窗口方案论证和建设筹备工作。目前,检验检疫部门已实现与天津、上海、广东、福建、厦门单一窗口的数据对接,有200家试点企业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进行货物或交通工具申报,其中货物申报29328批,船舶申报48887批,船舶电子放行率100%。河北、山东、江苏等地单一窗口均于2015年内试运行。
【山巍司长】:目前,各地都在积极推进单一窗口建设,但由于缺乏整体规划涉及,导致存在数据标准不统一、信息共享难度大等问题,下一步,一方面积极向国务院口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提出建议,加强顶层设计,统筹推进单一窗口建设;另一方面积极提出数据标准,建议各地在推进单一窗口建设中,积极采用联合国贸易便利化和电子商务中心(UN/CEFACT)的标准。该标准已被荷兰、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在电子证书中普遍采用。采用该标准,既有利于统一数据报文和交换,减少申报数据项,也有利于实现各地单一窗口间的联通,为与国际对接打下基础。
【记者】:2015年国务院大力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先后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和《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质检总局在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哪些成效?
【山巍司长】:质检总局积极落实国务院有关精神和部署,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一是建立跨境电子商务清单管理制度。制订了八大类禁止以跨境电子商务形式入境的商品清单,实施负面清单管理。二是构建跨境电子商务风险监控和质量追溯体系。加强对跨境电子商务商品的风险评估,制定重点商品和重点项目监管清单。通过加贴防伪溯源标识、二维码、条形码等手段,实现跨境电子商务商品“源头可溯、去向可查”。三是对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及跨境电子商务商品实施备案管理。
【山巍司长】:总局发布《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和商品备案管理工作规范》(公告〔2015〕137号),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包括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企业、物流仓储企业、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运营企业及商品实施备案管理。为企业提供“一地备案、全国共享”的便利服务,切实提高口岸通关效率。
【山巍司长】:为做好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和商品备案,质检总局加快开发建设跨境电商检验检疫监管系统,通过备案信息管理模块实现备案信息的统一和规范。2015年,全国完成备案的进出口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共3641家,备案商品种类达198.1万种。相关检验检疫部门对1.92亿单(件)进出境跨境电子商务产品实施监管,累计金额284.2亿元。
【记者】:您认为目前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有哪些需要关注的问题?
【山巍司长】:跨境电子商务在发展过程中,由于其贸易方式的特殊性,给检验检疫监管带来新的挑战。目前问题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疫病疫情传入风险进一步加大。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带来了国际邮快件数量的几何式增长,而这些邮快件往往混杂了禁止进境的物品,成为外来有害生物、疫情疫病、有毒有害物质及核生化因子传入的主要途径,疫情传入的风险也由此增大。
【山巍司长】:据统计,2015年全国检验检疫部门从各口岸截获有害生物5891种103.8万种次,其中检疫性有害生物368种10.2万种次,同比分别增长了7.9%和29.1%。从进口邮寄物及旅客携带物中截获禁止进境物40.5万批次,检测到有害生物4.88万批次,同比分别增长了8.28%和17.74%。二是产品的质量安全风险进一步突出。在跨境电子商务中,主要进口产品均是和消费者健康安全息息相关的日用消费品,包括食品、保健品、电器、化妆品等高风险敏感产品。同时,跨境电子商务产品种类杂、批次多、批量小,来源渠道不可控等,也导致了质量安全风险的增加。
【山巍司长】:从统计数据看,问题食品前10大类分别是:糕点饼干类、饮料类、粮谷及制品类、糖类、乳制品类、酒类、调味品类、水产及制品类、干坚果类和特殊食品,占检出不合格食品总批次的85.1%。此外,在浙江局和广东局对进口网购儿童玩具和汽车安全座椅的监测中发现,安全项目不合格率达到了100%,值得引起重视。三是质量安全主题责任需要进一步加强。
【山巍司长】:目前,虽然大部分的电商及电商平台提出了预赔付承诺,试行无条件退货,但由于环节众多,配套法规尚不完善,消费者权益维护还存在许多问题,退货难、索赔难仍较为普遍。同时,在进货环节,绝大多数电商无法从生产商、代理商、批发商直接进货,众多中小电商采用国外商场超市扫货的方式,产品来源无法控制,质量安全水平难以保证,质量追溯难以实现。
【记者】:对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有哪些建议?
【山巍司长】:一应加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电子商务法立法进程已经启动,应加快立法进程。各部门也应尽快制定配套完善的相关支持政策和监管办法,解决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山巍司长】:二要形成质量安全综合治理机制。跨境电子商务业态发展日趋多元化,监管涉及多个部门,对各部门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的政策措施,应形成政策合力。
【山巍司长】:三要建立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充分利用溯源标签等手段,实现跨境电子商务产品“源头可溯、去向可查、风险可控、责任可究”。
【山巍司长】:四要实施网络交易风险目录清单管理制度。以负面清单为基础,防范以跨境电子商务形式出入境的动植物疫情疫病和生物安全,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化。
【山巍司长】:五是加强跨境电商质量和诚信建设。加强跨境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和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建设,提升产品质量,打造企业信用,规范市场秩序。
【记者】:中央明确提出要加强社会信用建设,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国务院印发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信用体系建设已经成为全社会关注的重点,请问通关司十三五期间有哪些打算?
【山巍司长】:进出口企业信用管理工作是通关司的一项重点工作,十二五期间主要建成了两大坚实基础。一是制度基础,先后出台了《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信用采集条目及信用等级评定规则》等7份规范性文件,完善了进出口企业信用管理的制度体系;二是信息化基础,建成了数据大集中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了全国进出口企业信用数据的互通互联和统一管理,实现了“一地评级、全国共享”。
【山巍司长】:十三五期间,通关司将在这两大基础上,实施“互联网+质检”行动计划,加强大数据分析,提升信用管理水平和结果应用水平。核心是打造四个平台:一是基础数据平台。将信用管理信息化系统建成进出口企业、商品的质量安全风险数据库,涵盖企业守法信息、质量管理能力信息、产品质量信息、检验检疫监管信息和社会评价信息等内容。
【山巍司长】:二是数据分析平台。将信用管理建成集中审单系统、检验检疫通关一体化工作的智囊团,依据质量安全风险数据提供针对不同企业的布控审单差异化管理建议,随着通关一体化工作的深入,延伸到各检验检疫环节。
【山巍司长】:三是风险预警平台。将信用管理建成领导决策的助手,为国家和地方政府提前研判区域性地区质量安全问题和系统性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提供数据支持和风险预警。四是对外交流平台。推动信用管理的标准化,通过信用管理串联进出口环节各部委的监管要求,形成“企业守信,处处享便利;企业失信,处处受惩戒”的联合监管环境。
【山巍司长】:在2016年,重点做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加强进出口企业信用管理基础建设,主要做好信息采集、企业评级和结果应用三个方面的工作,加快AA级、A级企业通关速度、行政审批速度,对C、D级企业实施严格监管,继续公布AA级企业和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二是推动进出口企业信用管理标准化建设,计划开展企业评级工作标准化研究,在进出口领域形成统一的企业等级划分标准,并将相关成果提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系会议。三是做好进出口企业信用管理联合应用,做好国内企业和进出口企业质量信用管理工作的相互衔接,积极与相关部门开展合作等。
【记者】:围绕“一带一路”战略实施,主要做了哪些服务保障工作?
【山巍司长】:一是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坚持加强规划设计与具体实施并行推进,研究制定了《质检总局关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的意见》、《关于促进中欧国际货运班列扩量增效检验检疫工作方案》、《“丝绸之路经济带”检验检疫一体化工作方案》,认监委发布了《共同推动认证认可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愿景与行动》,标准委起草了《标准联通“一带一路”行动计划》,动植司提出了《动植物检验检疫工作服务国家“三大战略”实施十项举措》等一系列针对性的政策措施。积极落实“一带一路”分工方案,对于涉及总局职能的主要工作和重点任务进行了分解和细化,将相关任务分解到总局内部相关单位,以便各单位有的放矢、落实工作。
【山巍司长】:二是不断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加快推进检验检疫通关一体化建设。建立起丝绸之路经济带9+2合作机制,探索实施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检验检疫机构一体化通关模式,推进检验检疫全程无纸化建设,推行全流程电子化作业方式,简化流程。以区域内检验检疫业务“通报、通检、通放”为基础,实现“出口直放、进口直通”,促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检验检疫机构间“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
【山巍司长】:三是助推中欧班列有效发展。建立了中欧班列沿线检验检疫机构的信息合作机制,提高了沿线检验检疫工作协同水平,促进中欧班列扩量、增效,进一步支持返程货物贸易。此外,为更好地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目前我局与中国铁路总公司建立了工作联系机制,运输局定期向我局提供中欧国际班列运行信息,我局将指定口岸等有关情况提供给对方。这样,我局可以了解班列运行状态,及时在口岸局办理通关手续,下一步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我局与中国铁路总公司进一步加强合作,共同推进中欧班列健康发展。
【山巍司长】: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一带一路”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和“一带一路”办公室的具体要求,根据三年滚动计划的有关要求,发挥好综合协调作用,继续做好相关工作。
【记者】: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我国推进改革开放的一项重要措施,请问质检总局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什么打算?
【山巍司长】:建立自由贸易试验区,是顺应全球经贸发展新趋势,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一项重大举措。质检总局始终高度关注,大力支持。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山巍司长】:一是注重政策支持。2013年上海自贸试验区成立之初,质检总局就出台了《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提出“进境检疫,适当放宽进出口检验;方便进出,严密防范质量安全风险”的总体监管原则以及“制度创新”、“监管模式创新”、“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等10个方面的指导意见,为上海自贸区检验检疫工作的改革创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15年,国务院新批准设立3个自贸试验区及上海自贸试验区扩区后,质检总局印发了《质检总局关于深化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改革支持自贸区发展的意见》,从五个方面出发,提出了22条支持意见。在直属局层面,与自贸试验区相关的7个直属局结合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的特点,积极研究出台支持措施,积极服务四个自贸试验区的创新发展。
【山巍司长】:二是注重互动联动。质检总局加强对相关直属局的业务指导与协调,建立了上下互动的工作机制。并于去年10月20日在上海举办中国自贸试验区检验检疫创新发展论坛,听取各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专家学者对自贸试验区检验检疫改革创新的意见和建议。组织7个直属局签署了自贸试验区检验检疫合作备忘录,建立信息互通、问题共商、政研互助、改革创新成果共享的工作机制。
【山巍司长】:三是注重试点探索。质检总局积极利用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平台,开展创新制度的试点探索,为推进质检改革提供有益经验。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可复制可推广制度中,质检总局复制推广了11项创新制度。去年新设立3个自贸试验区并对上海自贸试验区扩区后,质检总局积极组织开展创新制度的试点探索,各地质检部门积极主动作为,实施了多项支持和创新措施,开展创新制度的试点探索,形成了新的试点经验和自贸试验区“最佳实践”案例,充分发挥了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试验田”的作用。
【山巍司长】:四是注重复制推广。对于上海自贸试验区11项可复制可推广制度,质检总局制定了复制推广的工作方案,印发了相关配套制度和文件,并对复制推广情况进行了督查,根据各地工作进展情况来看,除因当地没有相关业务外,11项制度全部得到复制推广,有效推进了质检领域的职能转变,提高了事中事后的监管能力和水平,推动了质检管理制度的改革创新。
【山巍司长】:下一步,我们首先是配合做好可复制可推广试点经验的评估工作,形成新的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复制推广。其次是继续研究创新检验检疫管理措施,在自贸试验区进行试点,为推进检验检疫管理改革提供有益探索和经验。第三是指导7个检验检疫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结合当地实际,探索创新检验检疫服务措施,支持4个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
【记者】:原产地签证在自贸区战略里扮演什么样的地位和作用?
【山巍司长】:原产地证书在国际贸易中有两个绰号,一个叫“纸黄金”,另一个叫“金钥匙”,这两个外号形象地说明了原产地证书享受关税优惠和开拓国际市场的两方面作用。在自贸协定框架下,关税减让是双边贸易过程中最具有价值的实质性内容之一,而要享受关税优惠待遇,必须以原产地证书为凭证。通过关税优惠和自贸协定项下的一系列贸易便利措施又进一步增加了我国产品的竞争优势,促进我国产品在自由贸易伙伴国家的市场开拓。由此可以说原产地签证工作是自贸区优惠政策实施落地的重要手段,是自贸区建设中不可或缺的必要环节。
【山巍司长】: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五中全会和国家“十三五”规划提出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我国已同25个国家地区签署了14个自由贸易协定和1项优惠贸易安排。面对当前形势,支树平局长指出:“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已经成为我国新一轮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要主动融入大局,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好国家的自由贸易区战略实施。”质检总局全面履行原产地证书签证管理职能,通过加强原产地签证管理,提高自贸协定利用率,促进企业用好用足自贸区优惠政策,发挥自贸协定惠及我国出口企业的实际效果,才能使我国自贸区战略落到实处,起到促进我国外贸经济发展的作用。
【记者】:质检总局在签证管理工作方面做了哪些事情,取得了哪些成绩?
【山巍司长】:一是切实履行签证管理职能,采用“放、管、治”相结合的手段,提出11条改革措施,加强原产地签证工作,支持企业扩大出口,其中包括简化备案、扩大申请人范围、全国一体化签证等。简化非优惠原产地证书签证程序、全面实施“即到即签、事后监管”。取消签证收费,并协调信息化服务商,全面取消中韩、中澳原产地证书各项收费,按照2015年的对韩对澳的贸易数据计算,至少能为企业减负1200万元。试点并推广原产地备案和对外贸易备案的“两证合一”,以山东、宁夏为例,“两证合一”后,人员、交通、耗材使用支出至少节约800万元,压缩时间成本近10万个工作日。2015,全国检验检疫系统共签发自贸区原产地证书196万份,货值891亿美元,为中国商品在进口方减免关税约71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5%、8%和8%;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199万份,货值763亿美元,为中国商品在给惠国家减免关税约25亿美元。
【山巍司长】:二是部署中韩和中澳自贸协定实施工作。中韩、中澳自贸协定于2015年6月签署,12月20日生效。我们以中韩、中澳自贸协定实施为契机,部署全国检验检疫系统加强自贸协定宣传。全国检验检疫系统共对出口企业、地方政府举办中韩中澳自贸协定原产地培训、宣传、一对一上门服务等1772场次,培训人员3万余人,在新闻媒体发表文章1200余篇。中韩中澳自贸协定取得了良好的开端,实施首月,全国检验检疫系统和中国贸促会及其地方分会共签发中韩、中澳自贸区原产地证书9.7万份,签证金额65.83亿美元;预计可为18612家企业享受韩国和澳大利亚关税减免2.84亿美元。
【山巍司长】:三是积极服务“一带一路”战略。在总局指导下,全国检验检疫系统利用原产地签证工作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实施,提升自由贸易协定出口实施水平,有效推动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促进中国商品、中国装备“走出去”。我们建立并维护“三目录、一方案”。“三目录”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自贸区和普惠制关系目录,重点产品自贸协定原产地标准和降税目录,重点企业走出去、在外投资建厂、承揽工程项目目录;“一方案”为:各局推荐重点帮扶企业名单,结合产品出口情况,制定“一对一”原产地签证帮扶方案。选择了首批102家优势的中国装备出口企业进行重点帮扶,2015年,102家企业自贸区原产地证签证量同比增长39%,其中优惠原产地证书为华为减免关税5000万美元,为中兴减免关税1300万美元,为日照钢铁减免关税1000多万美元。
【记者】: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检验检疫如何与互联网+、大数据相结合,今年会有什么大的突破?
【山巍司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当前,我们已进入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时代,信息化已经成为全球性、全局性、战略性的变革力量,也在推动着区域发展和行业竞争格局发生重大变化。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不断推进,质检系统面临着管理体制调整、监管模式改革、工作机制创新等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迫切需要应用新技术、新手段和新载体,创新检验检疫监管体制和机制。顺应信息化发展趋势,着眼检验检疫发展需求,2016年,我司将全力以赴完成全国大集中模式的中国电子检验检疫主干系统上线,升级换代CIQ2000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支撑检验检疫事业发展。
【山巍司长】:主干系统在顶层设计上,分为两个部分四个层次的整体构架。两个部分即内部业务部分和外部业务部分;四个层次即内外部分又分为两个层次。内部业务部分,分为总局、直属局两个层面:总局层面负责部署各司局所辖法律法规、标准、运行规则和风险警示、统计分析、决策支持和监督管理;直属局层面承担受理企业申报、材料审核、实施检验检疫、监督、口岸查验、签证通关、计收费以及各种专项业务管理等。外部业务部分,也分总局和直属局两个层面对外进行交换:总局层面,通过电子服务平台与海关、商务部、交通部、卫计委、食药总局、农业部等进行部委间的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和业务协同,同时向企业、科研机构、媒体、公众提供信息咨询和查询。直属局层面,负责与地方政府、地方电子口岸平台、辖区海关、交通、边检、口岸联检部门等信息互换、业务协作以及对接单一窗口等。总局与直属局的信息交换通过电子业务平台进行,直属局之间通过总局大集中平台运作。
【山巍司长】:这种架构设计,改变原信息系统独立分散、各自为战的状态。旨在“统一规则、统一尺度”,建立全国统一规则体系,执行统一的监管指令;旨在“一次申报、一号到底”,企业凭唯一报检号只需一次申报就可申报办理所有检验检疫业务;旨在“信息共享、结果共认”,实现检验检疫检测结果在全国检验检疫机构间共认,与口岸联检单位、单一窗口等实现信息共享;旨在“数据汇聚、提升服务”,充分应用海量数据存储、数据挖掘、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等大数据技术体系,提升对检验检疫业务数据的分析和知识发现能力,通过公共服务平台,随时供企业查询国家进出口政策、法规、检验检疫标准、风险预警信息以及业务流程查询等,提升服务水平。
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 服务对外贸易发展
——专访质检总局通关业务司司长山巍
【记者】:《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提出要“全面实施通关一体化”,请问质检总局在落实中央关于“通关一体化”部署中,已经开展的工作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山巍司长】:从2014年6月以来,质检总局全系统部署,分层次推进,形成了由天津局牵头京津冀地区3个直属局,辽宁局牵头东北及内蒙古地区4个直属局,广东局牵头泛珠三角地区7个直属局,山东局牵头丝绸之路经济带11个直属局,上海局牵头长江经济带12个直属局,五大板块覆盖35个直属局的检验检疫通关业务一体化工作格局,形成以“三通、两直”为主要内容的检验检疫通关一体化管理机制和通关模式。
【山巍司长】:三通即通报、通检、通放。通报是指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选择申报地点,实行区域统一的多点受理。通检是指在属地化监管的基础上,检验检疫机构对货物的检验检测结果互认。通放是指经检验检疫合格的货物,企业可以选择检验检疫机构申领相关单证、办理放行手续。
【山巍司长】:两直即进口直通、出口直放。进口直通是指对进口货物,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选择在口岸或目的地报检,在入境口岸实施相应的检疫措施后,货物直接运至目的地实施检验检疫。出口直放是指对出口货物,经产地检验检疫合格后直接放行。
【山巍司长】:为切实做到“三通、两直”,我们狠抓业务流程规范,制定检验检疫一体化货物清单,制定统一的业务规范,包括制订和实施统一的审单规则、操作规程、风险防控、信用管理、统计规则等,形成完整的检验检疫监管链,打造“多局如一局”工作格局,真正实现区域内各检验检疫机构间的“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
【山巍司长】:实现全国检验检疫通关一体化,是在新的主干系统还没有建成,通过改造现有信息化系统完成的。通关一体化系统试运行以来截止到去年底,直属局之间办理“两直”一体化业务385246批次,其中出口直放288035批次,进口直通1386批次,进口转单95825批次;直属局辖区内异地签发证书969份。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总结全国检验检疫通关一体化实施的经验,按照中央关于全面实施通关一体化的要求,深入推进检验检疫通关一体化,促进经济发展。
【山巍司长】:一是加大出口直放和进口直通的实施力度,扩大实施效果,不断增加一体化模式的业务量,扩大实际效果;
【山巍司长】:二是完善业务规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检验检疫通关一体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一体化业务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山巍司长】:三是加强与口岸各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全力推动地方政府主导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推进与各相关部门的“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共同打造更加便捷高效的通关环境。
【记者】:质检总局作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试点工作组成员单位,如何发挥职能作用,推进单一窗口建设?在推进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有哪些建议及意见?
【山巍司长】:去年,在广泛开展调研、组织专家研讨、听取多方意见的基础上,印发了《质检总局关于推进“单一窗口”建设的意见》,制订了《单一窗口建设检验检疫工作方案》,就检验检疫部门参与单一窗口建设明确了通关便利、监管高效、规范安全、共建共管的原则,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同时积极推进检验检疫申报数据的简化和标准化,制订检验检疫单一窗口技术文件,统一数据接口标准,提出外部采集数据需求和对外共享数据目录,努力推进与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
【山巍司长】:2015年6月,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1.0版正式上线运行。上海检验检疫局积极配合市政府在上海单一窗口上完成了1.0版13个检验检疫相关项目开发工作和2.0版10个检验检疫项目的设计,可实现货物申报、运输工具申报、规费支付和企业管理等4个方面的功能。目前,上海单一窗口进出口货物申报数据由原来的135项(海关67项,检验检疫68项)减少为72项(其中海关、检验检疫共享23项),减少了47%。
【山巍司长】:学习借鉴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经验,积极指导天津、广东、河北等10省市单一窗口方案论证和建设筹备工作。目前,检验检疫部门已实现与天津、上海、广东、福建、厦门单一窗口的数据对接,有200家试点企业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进行货物或交通工具申报,其中货物申报29328批,船舶申报48887批,船舶电子放行率100%。河北、山东、江苏等地单一窗口均于2015年内试运行。
【山巍司长】:目前,各地都在积极推进单一窗口建设,但由于缺乏整体规划涉及,导致存在数据标准不统一、信息共享难度大等问题,下一步,一方面积极向国务院口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提出建议,加强顶层设计,统筹推进单一窗口建设;另一方面积极提出数据标准,建议各地在推进单一窗口建设中,积极采用联合国贸易便利化和电子商务中心(UN/CEFACT)的标准。该标准已被荷兰、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在电子证书中普遍采用。采用该标准,既有利于统一数据报文和交换,减少申报数据项,也有利于实现各地单一窗口间的联通,为与国际对接打下基础。
【记者】:2015年国务院大力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先后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和《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质检总局在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哪些成效?
【山巍司长】:质检总局积极落实国务院有关精神和部署,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一是建立跨境电子商务清单管理制度。制订了八大类禁止以跨境电子商务形式入境的商品清单,实施负面清单管理。二是构建跨境电子商务风险监控和质量追溯体系。加强对跨境电子商务商品的风险评估,制定重点商品和重点项目监管清单。通过加贴防伪溯源标识、二维码、条形码等手段,实现跨境电子商务商品“源头可溯、去向可查”。三是对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及跨境电子商务商品实施备案管理。
【山巍司长】:总局发布《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和商品备案管理工作规范》(公告〔2015〕137号),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包括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企业、物流仓储企业、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运营企业及商品实施备案管理。为企业提供“一地备案、全国共享”的便利服务,切实提高口岸通关效率。
【山巍司长】:为做好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和商品备案,质检总局加快开发建设跨境电商检验检疫监管系统,通过备案信息管理模块实现备案信息的统一和规范。2015年,全国完成备案的进出口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共3641家,备案商品种类达198.1万种。相关检验检疫部门对1.92亿单(件)进出境跨境电子商务产品实施监管,累计金额284.2亿元。
【记者】:您认为目前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有哪些需要关注的问题?
【山巍司长】:跨境电子商务在发展过程中,由于其贸易方式的特殊性,给检验检疫监管带来新的挑战。目前问题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疫病疫情传入风险进一步加大。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带来了国际邮快件数量的几何式增长,而这些邮快件往往混杂了禁止进境的物品,成为外来有害生物、疫情疫病、有毒有害物质及核生化因子传入的主要途径,疫情传入的风险也由此增大。
【山巍司长】:据统计,2015年全国检验检疫部门从各口岸截获有害生物5891种103.8万种次,其中检疫性有害生物368种10.2万种次,同比分别增长了7.9%和29.1%。从进口邮寄物及旅客携带物中截获禁止进境物40.5万批次,检测到有害生物4.88万批次,同比分别增长了8.28%和17.74%。二是产品的质量安全风险进一步突出。在跨境电子商务中,主要进口产品均是和消费者健康安全息息相关的日用消费品,包括食品、保健品、电器、化妆品等高风险敏感产品。同时,跨境电子商务产品种类杂、批次多、批量小,来源渠道不可控等,也导致了质量安全风险的增加。
【山巍司长】:从统计数据看,问题食品前10大类分别是:糕点饼干类、饮料类、粮谷及制品类、糖类、乳制品类、酒类、调味品类、水产及制品类、干坚果类和特殊食品,占检出不合格食品总批次的85.1%。此外,在浙江局和广东局对进口网购儿童玩具和汽车安全座椅的监测中发现,安全项目不合格率达到了100%,值得引起重视。三是质量安全主题责任需要进一步加强。
【山巍司长】:目前,虽然大部分的电商及电商平台提出了预赔付承诺,试行无条件退货,但由于环节众多,配套法规尚不完善,消费者权益维护还存在许多问题,退货难、索赔难仍较为普遍。同时,在进货环节,绝大多数电商无法从生产商、代理商、批发商直接进货,众多中小电商采用国外商场超市扫货的方式,产品来源无法控制,质量安全水平难以保证,质量追溯难以实现。
【记者】:对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有哪些建议?
【山巍司长】:一应加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电子商务法立法进程已经启动,应加快立法进程。各部门也应尽快制定配套完善的相关支持政策和监管办法,解决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山巍司长】:二要形成质量安全综合治理机制。跨境电子商务业态发展日趋多元化,监管涉及多个部门,对各部门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的政策措施,应形成政策合力。
【山巍司长】:三要建立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充分利用溯源标签等手段,实现跨境电子商务产品“源头可溯、去向可查、风险可控、责任可究”。
【山巍司长】:四要实施网络交易风险目录清单管理制度。以负面清单为基础,防范以跨境电子商务形式出入境的动植物疫情疫病和生物安全,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化。
【山巍司长】:五是加强跨境电商质量和诚信建设。加强跨境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和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建设,提升产品质量,打造企业信用,规范市场秩序。
【记者】:中央明确提出要加强社会信用建设,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国务院印发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信用体系建设已经成为全社会关注的重点,请问通关司十三五期间有哪些打算?
【山巍司长】:进出口企业信用管理工作是通关司的一项重点工作,十二五期间主要建成了两大坚实基础。一是制度基础,先后出台了《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信用采集条目及信用等级评定规则》等7份规范性文件,完善了进出口企业信用管理的制度体系;二是信息化基础,建成了数据大集中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了全国进出口企业信用数据的互通互联和统一管理,实现了“一地评级、全国共享”。
【山巍司长】:十三五期间,通关司将在这两大基础上,实施“互联网+质检”行动计划,加强大数据分析,提升信用管理水平和结果应用水平。核心是打造四个平台:一是基础数据平台。将信用管理信息化系统建成进出口企业、商品的质量安全风险数据库,涵盖企业守法信息、质量管理能力信息、产品质量信息、检验检疫监管信息和社会评价信息等内容。
【山巍司长】:二是数据分析平台。将信用管理建成集中审单系统、检验检疫通关一体化工作的智囊团,依据质量安全风险数据提供针对不同企业的布控审单差异化管理建议,随着通关一体化工作的深入,延伸到各检验检疫环节。
【山巍司长】:三是风险预警平台。将信用管理建成领导决策的助手,为国家和地方政府提前研判区域性地区质量安全问题和系统性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提供数据支持和风险预警。四是对外交流平台。推动信用管理的标准化,通过信用管理串联进出口环节各部委的监管要求,形成“企业守信,处处享便利;企业失信,处处受惩戒”的联合监管环境。
【山巍司长】:在2016年,重点做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加强进出口企业信用管理基础建设,主要做好信息采集、企业评级和结果应用三个方面的工作,加快AA级、A级企业通关速度、行政审批速度,对C、D级企业实施严格监管,继续公布AA级企业和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二是推动进出口企业信用管理标准化建设,计划开展企业评级工作标准化研究,在进出口领域形成统一的企业等级划分标准,并将相关成果提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系会议。三是做好进出口企业信用管理联合应用,做好国内企业和进出口企业质量信用管理工作的相互衔接,积极与相关部门开展合作等。
【记者】:围绕“一带一路”战略实施,主要做了哪些服务保障工作?
【山巍司长】:一是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坚持加强规划设计与具体实施并行推进,研究制定了《质检总局关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的意见》、《关于促进中欧国际货运班列扩量增效检验检疫工作方案》、《“丝绸之路经济带”检验检疫一体化工作方案》,认监委发布了《共同推动认证认可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愿景与行动》,标准委起草了《标准联通“一带一路”行动计划》,动植司提出了《动植物检验检疫工作服务国家“三大战略”实施十项举措》等一系列针对性的政策措施。积极落实“一带一路”分工方案,对于涉及总局职能的主要工作和重点任务进行了分解和细化,将相关任务分解到总局内部相关单位,以便各单位有的放矢、落实工作。
【山巍司长】:二是不断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加快推进检验检疫通关一体化建设。建立起丝绸之路经济带9+2合作机制,探索实施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检验检疫机构一体化通关模式,推进检验检疫全程无纸化建设,推行全流程电子化作业方式,简化流程。以区域内检验检疫业务“通报、通检、通放”为基础,实现“出口直放、进口直通”,促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检验检疫机构间“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
【山巍司长】:三是助推中欧班列有效发展。建立了中欧班列沿线检验检疫机构的信息合作机制,提高了沿线检验检疫工作协同水平,促进中欧班列扩量、增效,进一步支持返程货物贸易。此外,为更好地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目前我局与中国铁路总公司建立了工作联系机制,运输局定期向我局提供中欧国际班列运行信息,我局将指定口岸等有关情况提供给对方。这样,我局可以了解班列运行状态,及时在口岸局办理通关手续,下一步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我局与中国铁路总公司进一步加强合作,共同推进中欧班列健康发展。
【山巍司长】: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一带一路”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和“一带一路”办公室的具体要求,根据三年滚动计划的有关要求,发挥好综合协调作用,继续做好相关工作。
【记者】: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我国推进改革开放的一项重要措施,请问质检总局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什么打算?
【山巍司长】:建立自由贸易试验区,是顺应全球经贸发展新趋势,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一项重大举措。质检总局始终高度关注,大力支持。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山巍司长】:一是注重政策支持。2013年上海自贸试验区成立之初,质检总局就出台了《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提出“进境检疫,适当放宽进出口检验;方便进出,严密防范质量安全风险”的总体监管原则以及“制度创新”、“监管模式创新”、“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等10个方面的指导意见,为上海自贸区检验检疫工作的改革创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15年,国务院新批准设立3个自贸试验区及上海自贸试验区扩区后,质检总局印发了《质检总局关于深化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改革支持自贸区发展的意见》,从五个方面出发,提出了22条支持意见。在直属局层面,与自贸试验区相关的7个直属局结合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的特点,积极研究出台支持措施,积极服务四个自贸试验区的创新发展。
【山巍司长】:二是注重互动联动。质检总局加强对相关直属局的业务指导与协调,建立了上下互动的工作机制。并于去年10月20日在上海举办中国自贸试验区检验检疫创新发展论坛,听取各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专家学者对自贸试验区检验检疫改革创新的意见和建议。组织7个直属局签署了自贸试验区检验检疫合作备忘录,建立信息互通、问题共商、政研互助、改革创新成果共享的工作机制。
【山巍司长】:三是注重试点探索。质检总局积极利用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平台,开展创新制度的试点探索,为推进质检改革提供有益经验。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可复制可推广制度中,质检总局复制推广了11项创新制度。去年新设立3个自贸试验区并对上海自贸试验区扩区后,质检总局积极组织开展创新制度的试点探索,各地质检部门积极主动作为,实施了多项支持和创新措施,开展创新制度的试点探索,形成了新的试点经验和自贸试验区“最佳实践”案例,充分发挥了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试验田”的作用。
【山巍司长】:四是注重复制推广。对于上海自贸试验区11项可复制可推广制度,质检总局制定了复制推广的工作方案,印发了相关配套制度和文件,并对复制推广情况进行了督查,根据各地工作进展情况来看,除因当地没有相关业务外,11项制度全部得到复制推广,有效推进了质检领域的职能转变,提高了事中事后的监管能力和水平,推动了质检管理制度的改革创新。
【山巍司长】:下一步,我们首先是配合做好可复制可推广试点经验的评估工作,形成新的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复制推广。其次是继续研究创新检验检疫管理措施,在自贸试验区进行试点,为推进检验检疫管理改革提供有益探索和经验。第三是指导7个检验检疫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结合当地实际,探索创新检验检疫服务措施,支持4个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
【记者】:原产地签证在自贸区战略里扮演什么样的地位和作用?
【山巍司长】:原产地证书在国际贸易中有两个绰号,一个叫“纸黄金”,另一个叫“金钥匙”,这两个外号形象地说明了原产地证书享受关税优惠和开拓国际市场的两方面作用。在自贸协定框架下,关税减让是双边贸易过程中最具有价值的实质性内容之一,而要享受关税优惠待遇,必须以原产地证书为凭证。通过关税优惠和自贸协定项下的一系列贸易便利措施又进一步增加了我国产品的竞争优势,促进我国产品在自由贸易伙伴国家的市场开拓。由此可以说原产地签证工作是自贸区优惠政策实施落地的重要手段,是自贸区建设中不可或缺的必要环节。
【山巍司长】: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五中全会和国家“十三五”规划提出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我国已同25个国家地区签署了14个自由贸易协定和1项优惠贸易安排。面对当前形势,支树平局长指出:“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已经成为我国新一轮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要主动融入大局,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好国家的自由贸易区战略实施。”质检总局全面履行原产地证书签证管理职能,通过加强原产地签证管理,提高自贸协定利用率,促进企业用好用足自贸区优惠政策,发挥自贸协定惠及我国出口企业的实际效果,才能使我国自贸区战略落到实处,起到促进我国外贸经济发展的作用。
【记者】:质检总局在签证管理工作方面做了哪些事情,取得了哪些成绩?
【山巍司长】:一是切实履行签证管理职能,采用“放、管、治”相结合的手段,提出11条改革措施,加强原产地签证工作,支持企业扩大出口,其中包括简化备案、扩大申请人范围、全国一体化签证等。简化非优惠原产地证书签证程序、全面实施“即到即签、事后监管”。取消签证收费,并协调信息化服务商,全面取消中韩、中澳原产地证书各项收费,按照2015年的对韩对澳的贸易数据计算,至少能为企业减负1200万元。试点并推广原产地备案和对外贸易备案的“两证合一”,以山东、宁夏为例,“两证合一”后,人员、交通、耗材使用支出至少节约800万元,压缩时间成本近10万个工作日。2015,全国检验检疫系统共签发自贸区原产地证书196万份,货值891亿美元,为中国商品在进口方减免关税约71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5%、8%和8%;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199万份,货值763亿美元,为中国商品在给惠国家减免关税约25亿美元。
【山巍司长】:二是部署中韩和中澳自贸协定实施工作。中韩、中澳自贸协定于2015年6月签署,12月20日生效。我们以中韩、中澳自贸协定实施为契机,部署全国检验检疫系统加强自贸协定宣传。全国检验检疫系统共对出口企业、地方政府举办中韩中澳自贸协定原产地培训、宣传、一对一上门服务等1772场次,培训人员3万余人,在新闻媒体发表文章1200余篇。中韩中澳自贸协定取得了良好的开端,实施首月,全国检验检疫系统和中国贸促会及其地方分会共签发中韩、中澳自贸区原产地证书9.7万份,签证金额65.83亿美元;预计可为18612家企业享受韩国和澳大利亚关税减免2.84亿美元。
【山巍司长】:三是积极服务“一带一路”战略。在总局指导下,全国检验检疫系统利用原产地签证工作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实施,提升自由贸易协定出口实施水平,有效推动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促进中国商品、中国装备“走出去”。我们建立并维护“三目录、一方案”。“三目录”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自贸区和普惠制关系目录,重点产品自贸协定原产地标准和降税目录,重点企业走出去、在外投资建厂、承揽工程项目目录;“一方案”为:各局推荐重点帮扶企业名单,结合产品出口情况,制定“一对一”原产地签证帮扶方案。选择了首批102家优势的中国装备出口企业进行重点帮扶,2015年,102家企业自贸区原产地证签证量同比增长39%,其中优惠原产地证书为华为减免关税5000万美元,为中兴减免关税1300万美元,为日照钢铁减免关税1000多万美元。
【记者】: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检验检疫如何与互联网+、大数据相结合,今年会有什么大的突破?
【山巍司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当前,我们已进入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时代,信息化已经成为全球性、全局性、战略性的变革力量,也在推动着区域发展和行业竞争格局发生重大变化。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不断推进,质检系统面临着管理体制调整、监管模式改革、工作机制创新等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迫切需要应用新技术、新手段和新载体,创新检验检疫监管体制和机制。顺应信息化发展趋势,着眼检验检疫发展需求,2016年,我司将全力以赴完成全国大集中模式的中国电子检验检疫主干系统上线,升级换代CIQ2000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支撑检验检疫事业发展。
【山巍司长】:主干系统在顶层设计上,分为两个部分四个层次的整体构架。两个部分即内部业务部分和外部业务部分;四个层次即内外部分又分为两个层次。内部业务部分,分为总局、直属局两个层面:总局层面负责部署各司局所辖法律法规、标准、运行规则和风险警示、统计分析、决策支持和监督管理;直属局层面承担受理企业申报、材料审核、实施检验检疫、监督、口岸查验、签证通关、计收费以及各种专项业务管理等。外部业务部分,也分总局和直属局两个层面对外进行交换:总局层面,通过电子服务平台与海关、商务部、交通部、卫计委、食药总局、农业部等进行部委间的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和业务协同,同时向企业、科研机构、媒体、公众提供信息咨询和查询。直属局层面,负责与地方政府、地方电子口岸平台、辖区海关、交通、边检、口岸联检部门等信息互换、业务协作以及对接单一窗口等。总局与直属局的信息交换通过电子业务平台进行,直属局之间通过总局大集中平台运作。
【山巍司长】:这种架构设计,改变原信息系统独立分散、各自为战的状态。旨在“统一规则、统一尺度”,建立全国统一规则体系,执行统一的监管指令;旨在“一次申报、一号到底”,企业凭唯一报检号只需一次申报就可申报办理所有检验检疫业务;旨在“信息共享、结果共认”,实现检验检疫检测结果在全国检验检疫机构间共认,与口岸联检单位、单一窗口等实现信息共享;旨在“数据汇聚、提升服务”,充分应用海量数据存储、数据挖掘、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等大数据技术体系,提升对检验检疫业务数据的分析和知识发现能力,通过公共服务平台,随时供企业查询国家进出口政策、法规、检验检疫标准、风险预警信息以及业务流程查询等,提升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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