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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法》对进口商品的影响政策解读

2017年04月28日 08:45 信息来源:http://www.xmciq.gov.cn/gzcy/zxft/dqwr/

201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正式实施。该法规的实施对于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为帮助相关进口企业了解和遵守《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定于4月25日举办“《大气污染防治法》对进口商品的影响”在线访谈。本期访谈我们荣幸地邀请了厦门检验检疫局检验监管处陈来良副处长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主持人] 各位网友,上午好。欢迎大家进入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大气污染防治法》对进口商品的影响”在线访谈栏目。我们邀请到了厦门局检管处陈来良副处长参加今天的访谈,就《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内容及有关问题与网友们一起交流,欢迎大家积极参加。

[嘉宾]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很高兴和各位网友一起互动,回答各位网友提出的问题。(2017-04-25 09:32:57)

[主持人] 首先请陈处长介绍《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实施背景和意义。

[嘉宾] 气状况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息息相关,但随着工业的快速发展,大气污染日益严重,损害了人们的生活环境,并且还有进一步恶化的可能,防治大气污染便成为普遍关注的问题。人们在采用经济手段、技术手段来防治大气污染的同时,越来越重视法律手段在防治大气污染中的作用。中国在1987年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法》,在1995年、2000年和2015年又对这部法律作了多次修正和修订,说明了国家要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着力控制大气污染、谋求良好自然环境的恢复、为人民造福的决心。(2017-04-25 09:34:21)

[王先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的进口经济活动中的重要行政相对人是谁?重要监管对象是哪些?

[嘉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的进口经济活动中的重要行政相对人是进口企业;重要监管对象是进口的设备、产品。(2017-04-25 09:38:47)

[张先生] 国家对重污染大气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有什么要求?

[嘉宾] 国家对重污染大气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实行淘汰制度。国务院经济综合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淘汰期限,并纳入国家综合性产业政策目录。生产者、进口者、销售者或者使用者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停止生产、进口、销售或者使用列入前款目录中的设备和产品。工艺的采用者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停止采用列入前款规定目录中的工艺。被淘汰的设备和产品,不得转让给他人使用。(2017-04-25 09:43:06)

[蔡女士]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生产、销售或者使用国家综合性产业目录中禁止的设备和产品,采用国家综合性产业政策目录中禁止的工艺,或者将淘汰的设备和产品转让给他人使用的,将受到什么处罚?

[嘉宾]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生产、销售或者使用国家综合性产业目录中禁止的设备和产品,采用国家综合性产业政策目录中禁止的工艺,或者将淘汰的设备和产品转让给他人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综合主管部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职责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进口行为构成走私的,由海关依法予以处罚。(2017-04-25 09:47:22)

[杨先生] 为防治大气污染,《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对哪些进口产品进行严格管控?

[嘉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控的进口产品主要有煤炭、石油焦、车用燃料、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化工产品以及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设备等机电产品。(2017-04-25 09:53:15)

[陈先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对进口煤炭有何管理要求?

[嘉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禁止进口、销售和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鼓励燃用优质煤炭。单位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等物料,应当采取防燃措施,防止大气污染”。(2017-04-25 09:56:03)

[刘先生] 我国对进口煤炭有何质量要求?

[嘉宾] 根据《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号)第六、七条规定,进口商品煤应当满足下列基本要求:(一)灰分(Ad):褐煤≤30%,其它煤种≤40%。;(二)硫分(St,d):褐煤≤1.5%,其它煤种≤3%。;(三)其它指标:汞(Hgd)≤0.6μg/g,砷(Asd)≤80μg/g,磷(Pd)≤0.15%,氯(Cld)≤0.3%,氟(Fd)≤200μg/g。此外,在中国境内远距离运输(运距超过600公里)的商品煤除在满足上述要求外,还应当同时满足下列要求:(一)褐煤:发热量(Qnet,ar)≥16.5MJ/kg,灰分(Ad)≤20%,硫分(St,d)≤1%;(二)其它煤种:发热量(Qnet,ar)≥18MJ/kg,灰分(Ad)≤30%,硫分(St,d)≤2%。(2017-04-25 10:00:44)

[林先生] 何为石油焦?燃烧石油焦有何后果?

[嘉宾] 石油焦是石化行业利用焦化技术,对减压渣油、二次加工尾油等重质油,进行高温深度加工后留下的固体残渣,含碳量在80%以上,热值是煤炭的1.5倍,含硫、氮和重金属等元素。低硫石油焦主要作为生产电解铝用阳极、炼钢用电极等原料,高硫石油焦主要应用于电力、玻璃、水泥、工业硅、碳化硅等行业,作为燃料使用。 由于石油焦含硫量高,燃烧后二氧化硫产生浓度较大,如果治理不到位,会对大气环境质量产生一定影响。(2017-04-25 10:06:18)

[李先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对进口石油焦有何要求?

[嘉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石油炼制企业应当按照燃油质量标准生产燃油。禁止进口、销售和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石油焦”。(2017-04-25 10:09:54)

[张女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对进口含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产品有何要求?

[嘉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和产品的,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应当符合质量标准或者要求。国家鼓励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2017-04-25 10:14:14)

[王先生] 常见的进口含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产品有哪些?有何质量要求?

[嘉宾] 常见的进口含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产品主要有各类用途的涂料、胶粘剂以及各种有机溶剂。 各种常见不同用途进口涂料应分别满足以下标准要求:GB18581-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2-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24408-2009《建筑用外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24409-2009《汽车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24410-2009《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水性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24613-2009《玩具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各种常见不同用途进口胶粘剂分别满足以下标准要求:GB19340-2003《鞋和箱包用胶粘剂》、GB18583-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黏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7-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黏剂中有害物质限量》。(2017-04-25 10:20:27)

[张先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对进口车船用燃料有何要求?

[嘉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标准的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用燃料;禁止向汽车和摩托车销售普通柴油以及其他非机动车用燃料;禁止向非道路移动机械、内河和江海直达船舶销售渣油和重油”。(2017-04-25 10:25:28)

[吴先生] 常见的进口车船用燃料有哪些?有何质量要求?

[嘉宾] 常见的进口车船用燃料主要有汽油、柴油和燃料油。 进口车船用汽油应满足GB17930-2016《车用汽油》要求;进口车船用柴油应满足GB19147-2016《车用柴油》要求;进口车船用燃料油应满足GB17411-2015《船用燃料油》要求。(2017-04-25 10:29:17)

[郑女士] 进口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石油焦、车用燃料、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化工产品有何后果?

[嘉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责令改正,没收原材料、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走私的,由海关依法予以处罚:(一)进口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石油焦的;(二)进口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不符合质量标准或者要求的原材料和产品的;(三)进口不符合标准的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燃料、发动机油、氮氧化物还原剂、燃料和润滑油添加剂以及其他添加剂的”。(2017-04-25 10:34:16)

[陈先生] 什么是非道路移动机械?国家对其排放有什么要求?

[嘉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规定,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其需满足GB26133-2010《非道路移动机械用小型点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I、Ⅱ阶段)》;GB20891-2014《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Ⅲ、Ⅳ阶段》。(2017-04-25 10:38:44)

[李先生] 汽车排放需满足什么要求?

[嘉宾] 汽车根据车型及发动机用燃料不同分别,按照不同的测量方法需满足GB18285-2005《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7691-2005《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3847-2005《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11340-2005《装用点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曲轴箱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20890-2007《重型汽车排放污染物排放控制系统耐久性要求及试验方法》;GB14762-2008《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Ⅲ、Ⅳ阶段)》;GB18352.5-2013《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V阶段)》。(2017-04-25 10:42:56)

[杨先生]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销售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应受到何种处罚?

[嘉宾] 违反上述规定的,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职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收销毁无法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口行为构成走私的,由海关依法予以处罚。同时,违法销售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不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2017-04-25 10:46:09)

[陈女士] 机动车生产、进口企业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和义务?

[嘉宾] 机动车生产、进口企业应当向社会公布其生产、进口机动车型的排放检验信息、污染控制技术信息和有关维修技术信息。(2017-04-25 10:48:30)

[王先生] 国家如何保障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安全?

[嘉宾] 针对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安全,国家建立环境保护召回制度:生产、进口企业获知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大气污染物超过标准,属于设计、生产缺陷或者不符合规定的环境保护耐久性要求的,应当召回;未召回的,由国务院质量监督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责令召回。(2017-04-25 10:54:25)

[主持人] 今天非常感谢陈处长与网友在线交流,由于时间关系,本次 “《大气污染防治法》对进口商品的影响”在线访谈到此结束,感谢广大网友的踊跃参与,也希望大家继续支持并关注厦门检验检疫工作。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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