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草案征询意见

关于征求《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2007年04月25日 12:40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认监委、标准委,总局各司(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化妆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防止化妆品消费中的欺诈现象,规范化妆品标签标识,国家质检总局起草了《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办法》。现将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予以研究,并将书面修改意见于2007年5月15日前反馈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法规一处。

联 系 人:阴兆轶

联系电话:010-82262137

传  真:010-82260107

电子邮件:zhaozc@aqsiq.gov.cn

附  件:《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二ОО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返回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