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废止《计量检定员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19年12月10日 08:08 信息来源:http://www.samr.gov.cn/hd/zjdc/201912/t20191209_309104.html
为加强对计量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准入管理,进一步规范注册计量师管理权责,促进注册计量师队伍建设和发展,市场监管总局拟废止《计量检定员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陆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jlslz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废止《计量检定员管理办法》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3.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邮编100088。请在信封注明“废止《计量检定员管理办法》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8日。
附件:1.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废止《计量检定员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2.关于废止《计量检定员管理办法》的说明
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12月9日
附件下载
为加强对计量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准入管理,进一步规范注册计量师管理权责,促进注册计量师队伍建设和发展,市场监管总局拟废止《计量检定员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陆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jlslz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废止《计量检定员管理办法》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3.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邮编100088。请在信封注明“废止《计量检定员管理办法》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8日。
附件:1.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废止《计量检定员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2.关于废止《计量检定员管理办法》的说明
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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