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集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和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立项建议的公告
为打击食品非法添加、掺假掺杂行为以及规范食品快检方法使用,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技术支撑。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和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立项建议。有关要求如下:
一、征集内容
针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非法添加、掺假掺杂物质的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及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中应用广泛的食品快速检测方法。
二、报送要求
请分别填写《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立项申请书》《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立项申请书》(见附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抽检司将组织专家评审,按照轻重缓急、科学可行的原则,确定立项方法和起草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送的检验方法应有调研数据和工作基础。
(二)报送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项目负责人具有承担食品补充检验方法、食品快速检测方法或食品安全标准相关工作经历的,可优先考虑。
三、报送时间和方式
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立项申请书,报送电子版(含word版、盖章版扫描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1份)。邮寄时请注明“食品补充检验方法(或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立项申报材料”字样;电子版以邮件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名称和附件名称均以“食品补充检验方法(或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申报+方法名称+申报单位”命名。
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6日,所有报送材料以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为准。
联系人:许博舟、姜珊(食品补充检验方法),郁诗华(食品快速检测方法)
联系电话:010-53898039、010-88330442、010-53898037
材料报送电子邮箱:food@caiq.org.cn
通讯地址: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荣华南路11号,邮编100176)郁诗华收。
附件:1.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立项申请书
2.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立项申请书
市场监管总局
2020年9月8日
附件下载
为打击食品非法添加、掺假掺杂行为以及规范食品快检方法使用,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技术支撑。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和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立项建议。有关要求如下:
一、征集内容
针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非法添加、掺假掺杂物质的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及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中应用广泛的食品快速检测方法。
二、报送要求
请分别填写《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立项申请书》《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立项申请书》(见附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抽检司将组织专家评审,按照轻重缓急、科学可行的原则,确定立项方法和起草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送的检验方法应有调研数据和工作基础。
(二)报送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项目负责人具有承担食品补充检验方法、食品快速检测方法或食品安全标准相关工作经历的,可优先考虑。
三、报送时间和方式
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立项申请书,报送电子版(含word版、盖章版扫描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1份)。邮寄时请注明“食品补充检验方法(或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立项申报材料”字样;电子版以邮件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名称和附件名称均以“食品补充检验方法(或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申报+方法名称+申报单位”命名。
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6日,所有报送材料以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为准。
联系人:许博舟、姜珊(食品补充检验方法),郁诗华(食品快速检测方法)
联系电话:010-53898039、010-88330442、010-53898037
材料报送电子邮箱:food@caiq.org.cn
通讯地址: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荣华南路11号,邮编100176)郁诗华收。
附件:1.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立项申请书
2.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立项申请书
市场监管总局
2020年9月8日
附件下载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参与国际电工委员会合格评定体系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2021-04-27)
- 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第1号修改单公开征求意见…(2021-04-20)
- 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征求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改革意见的公告(2021-04-20)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规范食品快速检测使用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2021-04-19)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市场监管总局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简易注销登记 便捷中小微企业市…(2021-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