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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有何规定?

2002年04月15日 09:28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市场上定量包装商品数量不断增加,尤其食品、化妆品和洗涤用品等。然而,定量包装商品短秤少量、净含量标注混乱的现象时有发生,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秩序。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止利用计量手段欺骗消费者的不法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1995年12月8日原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了《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

所谓定量包装商品,是指以销售为目的,与消费者利益密切相关,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体积、长度标注的预包装商品。净含量是指去除包装容器和其他包装材料后内装物的实际质量、体积、长度。

生产、经销的定量包装商品必须保证其净含量的准确,在其包装的显著位置正确、清晰地标注净含量,净含量由中文、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组成。单件商品的计量负偏差和批量商品中抽样样品的平均偏差都不能超过规定值。

此《规定》已于1996年1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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