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办事指南

收费三千整 律师无踪影

2002年04月18日 10:47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本想在省城找个好律师为被害的弟弟讨个公道,谁知道张女士在陕西一代律师事务所交了3000元代理费后,却不见律师为自己办事。再找律师事务所时,所里的人称案子已结,律师也走了。2002年12月26日,张女士苦恼地告诉记者,她又得为讨代理费上下奔走。

陕西省铜川市王益区农业局张女士的弟弟在一起刑事案件中被害身亡,她一心要为弟弟讨个公道,严惩杀人凶手。在朋友的介绍下,她找到了陕西一代律师事务所的马雁飞律师,2001年5月31日张女士到马雁飞律师所在的陕西一代律师事务所交了3000元的代理费,所里的出纳给她打了一张收条,内容是:张惠玲诉张亚军杀人非诉讼调查代理费3000元整。

此后,张女士就给马雁飞律师打传呼、电话催促办案,经张女士多次联系,马雁飞律师于2001年12月23日来到铜川,要走了原来打的收条,又另打一张条子,写明"今收到原一代所出具的收张惠玲、张亚军故意杀人案律师代理酬金叁仟元,一周内所里寄出正式发票,原收款人为韩文。收据人:省一代所律师马雁飞。"令张女士没有想到的是,从此她就再也联系不上马律师。

2002年4月,张女士查到了一代律师事务所的新电话,接电话的韩女士说,当时马雁飞说案子已了结,所里也和马雁飞结算了。这时张女士才意识到马雁飞欺骗了她,于是开始向律师事务所追要代理费。

近日,记者找到了陕西一代律师事务所,接待记者的恰好是当初收款的出纳韩文,她告诉记者,马雁飞已经半年多不在所里办案了,她们也找不到马雁飞。所里可以给张女士退费,但条件是记者不能报道这件事。

业内人士指出,依据《消法》第47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应该无条件给张女士退费,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返回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