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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质检立法工作 加强法治质检建设

2014年01月28日 09:56 信息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法规司

1月23日,质检总局召开立法工作计划专题会议,总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梅克保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重视法制,加强立法,严格执法,努力推动法制质检建设。

总局法规司刘兆彬司长介绍了质检总局2014年立法工作计划编制原则、编制过程等相关情况,认监委、标准委、总局各有关司局和中纤局、代码中心、编码中心负责人对具体的立法项目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梅克保在讲话中指出,质检总局成立以来一直高度重视立法工作,质检法律体系基本形成,法律法规施行成效显著。立法工作关乎质检事业大局,特别在当前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质检法制建设尤显重要。各司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质检法制工作,从全局、基础、保障的角度来认识法制工作,以前瞻性、战略性、国际性眼光来加强法制工作,强化组织领导,抽调精兵强将,努力做好质检法制工作。

梅克保要求,要着眼于解决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问题来考虑立法工作,加强立法计划管理,抓好立法体系建设,以“三法两条例”为核心,集中优势兵力做好立法工作。要用改革创新的理念来指导立法工作,注重综合立法,兼顾公平效益,体现群众利益。要及时掌握和研究解决立法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在坚持根本性原则的前提下,加强系统内外协调,确保立法工作的质量和进度。他同时强调立法结果最终体现在执法成效中,两项工作要同步推进,不能偏废其一。要做好法律法规的立改废工作,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加强执法工作督查,创造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良好法律实施环境,不断提升全系统的法制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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