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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示:培训机构承诺考试“保过”而未过 学员可主张权益

2018年03月27日 11:04 信息来源:http://www.xinhuanet.com/2018-03/26/c_1122592764.htm

培训机构承诺未报名成功或未通过考试可全额退款,学员一直未通过考试后,该机构却并未履行承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提示,培训合同中承诺“保过”条款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学员可主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14年,王先生与一家培训机构签订某执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服务保障合同,约定培训机构提供2015年执业资格考试课程培训,费用6000元。该机构承诺,若王先生2015年考试未报名成功或未通过考试可全额退款。但王先生称,直至2017年也未取得资格证书。因此,诉至法院要求全额退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培训服务保障合同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均应遵守,据此支持了王先生的诉求。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提示,提供培训方将考试结果作为评价标准,向接受培训方作出“包过考试”等承诺,并承诺未达到以上结果,可选择继续接受服务或退款。然而考试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如双方在合同中作此承诺,应严格履行。一旦接受培训方未取得相应培训成果,提供培训方应按照约定继续提供服务或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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