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打假维权

银保监会19号文发威 严查四种侵权行为 人身险产品掀起停售潮

2018年07月17日 10:50 信息来源:http://www.zj315.org/detail/2018-07-17/143834.html

“因最新监管政策调整,您投保的意外伤害类保险产品将无法续保,为保障您的权益,我司将在您保单周年日为您转换成保险责任相近、费率相同的在售保险产品……”

昨天,朱先生接到保险公司发来的短信,他咨询客服,答复说,其投保的老款意外险因为不符合银保监会“19号文”的要求,已经停售,将替换为符合监管要求的新产品。

从这个月起,凡是不符合监管要求的保险产品,要么整改,要么下架,消费者权益将更有保障。

“19号文”严查四种侵权行为

所谓“19号文”,是指今年5月4日由银保监会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人身保险产品专项核查清理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8〕19号),决定开展人身保险产品专项核查清理工作。

“19号文”主要严查下列四种行为:一是违规开发产品、挑战监管底线的行为;二是偏离保险本源、产品设计异化的行为;三是罔顾公平合理、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四是以营销为噱头、开发“奇葩”产品的行为。

某大型保险公司运营部负责人表示,“19号文”重点突出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比如,目前大多数重疾不提供“原位癌”的保险责任,只有覆盖轻症的重疾险才有。“原位癌”简单理解就是癌症早期,尚未达到重疾。根据新的监管要求,“原位癌”将列入重疾险保险责任。

类似的情况还有甲状腺恶性肿瘤,目前大多数产品对其进行单独处理,责任设计不合理,设置较低的保险金额,变相缩小了产品的保障范围。“19号文”也要求进行整改。

对于近两年来备受消费者推崇的“百万医疗”保险,“19号文”明确禁止此类保险“为追求营销噱头,在严重缺乏经验数据、定价基础的情况下,盲目设定高额给付限额,并在短期健康保险中引入‘终身给付限额’‘连续投保’等长期保险概念,夸大产品功能,扰乱市场秩序”。

52项负面清单整治人身险

为了使整改更有针对性,银保监会还同时开出《人身保险产品开发设计负面清单》,52条禁令涉及产品条款设计、产品责任设计、产品费率厘定、产品精算假设、产品申报使用管理五个环节。

2017年,原保监会及各保监局共接收人身险销售投诉21329件,占人身险投诉总量的46%,主要反映夸大保险责任或收益、隐瞒保险期限和不按期交费的后果、隐瞒解约损失和满期给付年限、虚假宣传等问题。

因此,负面清单第一条即为“条款文字冗长,重点不突出,不通俗、不易懂,不便于消费者阅读理解”,要让消费者告别“天书”,从源头上治理销售误导这一行业顽疾。

利用“保险+信托”等其他非保险金融产品为卖点进行宣传,将保险产品与信托、银行理财、基金等其他金融产品混为一谈,混淆保险产品概念的行为,也被列入负责清单。

这类行为多见于终身寿险和年金险,如同方全球的传世荣耀、天安的传家福,通过把受益人更改为信托的方式,进行家族信托管理,或者按照投保人提前设定方式分配给受益人。

有些保险产品设置过长的等待期,或通过调整保险金额等方式变相延长等待期,或通过等待期内发生风险事故不全额退还所交保险费变相惩罚消费者、损害消费者利益。

例如目前热销的恒安标准的老年防癌险,前三年保额分别按25%、50%、100%赔付,其实是变相延长客户等待期。值得一提的是,该类产品停售后,同样保险责任的新产品保费将会增加。

人身险产品掀起停售潮

进入7月,“19号文”的影响逐渐显示,多家公司已经停止销售不符合监管要求的产品。

比如,华夏人寿有13款在售产品停售,主要涉及定价未考虑等待期、保险条款中保险金额约定不规范、关于保险单现金价值退还的约定与《保险法司法解释》规定不一致、设置过长的等待期等问题。

太平洋人寿官网公告显示,该公司有36款产品停止销售,保单保险期间届满后,不再接受续保申请并提前通知客户。

对于《金佑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A款(2018版)》《聚宝盆年金保险(分红型)》《老来福年金保险(分红型)(2018版)》等产品,则根据要求修改了分红演示中的分红比例,使之符合监管要求。

平安人寿的主力重疾险产品“平安福”也在整改之列,目前已下架整改,由返还型重疾险福寿安康接替。

农银人寿官网显示,该公司旗下嘉禾附加住院津贴医疗保险、嘉禾假日无忧意外伤害保险、嘉禾附加假日无忧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等31款短期险产品已经不能再续保。

一位保险精算师表示,本次整改覆盖全行业,保险公司所有在售的人身险产品数量很可能达上万件,其中“问题产品”数量可能会占到10%-20%。也就是说,将有上千件产品必须整改或者下架,涉及重疾险、年金险、防癌险、百万医疗险、终身寿险等各类产品,其中年金险、防癌险和百万医疗险整改的会比较多,增额类的终身寿险也要调整。

返回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