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打假维权

浙江省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组织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2020年12月03日 08:47 信息来源:http://www.cqn.com.cn/zj/content/2020-12/02/content_8649481.htm

近期,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严厉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联合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市监稽〔2020〕112号)要求,浙江省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组织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生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共出动检查216人次、食品经营单位56家、餐饮服务单位128家、农贸市场5家,立案4起,罚没款28.36万元,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净化农村消费市场,切实保障农村食品消费安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以小作坊、小食杂、小摊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集中交易市场、农贸市场为重点,检查方便食品、酒类、饮料、调味品、乳及乳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较大食品可能存在的“假冒”“山寨”“三无”等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消费者投诉举报多和工作表明存在较大隐患的食品进行重点检查和集中整顿。

自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分局坚持对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对主体责任不落实、质量安全意识不强、索证索票不全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索证索票齐全、定期自查、严把准入关,保证食品来源的可追溯性,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下一步,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农村食品安全治理监督检查力度,坚持涉案食品源头追溯,对生产、销售等环节的违法行为进行全链条打击;对发现违法线索,将立即收集固定证据,符合立案条件的,一律及时立案;符合吊销许可证照条件的,一律吊销许可证照;对符合处罚条件的相关责任人,一律从重处罚;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不断净化农村消费市场。

返回

Baidu
map